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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山林承包合同大全(17篇)

时间:2024-03-18 22:55:06 作者:字海

承包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明确双方在工程或项目承包过程中的权责关系。承包合同的范本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合同的要点和要求。

农村集体山林承包的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林地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座落于林地的地租赁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2、租赁林地的状况及用途:

3、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承包期限为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付款方式:乙方卖成品时,获得总利润的总和,给予甲方____%。

1、享有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租赁权的收益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林地的情况。

3、协助乙方办理水利、电力有关手续及完善基本设施。

4、协助乙方取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用生产资料和有关政策补贴。

5、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权利。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将租赁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者。

2、依法享有流转土地和林地的种植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

3、有权获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用生产资料和有关政策补贴。

4、流转期间流转土地或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权利。

5、在承租期间对土地和林地的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力的,山林租赁合同同到期或未到期而甲方依法收回租赁林地,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6、乙方有权在原来林地的`基础上享有租赁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的改造权,另外百分之七十的园林面积保持不变。

7、如本地区政府部门有招商引资项目,乙方享有优先权。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

2、鉴于乙方对承租的园林建设投入大量资金。为了保障乙方投资安全,如甲方无故违约,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生效或履行。甲方需承担乙方总投资额的双倍违约金。

3、如乙方无故违约,则甲方无需退还乙方的租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另一方当事人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日内提供证明。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合同期满,乙方如有意愿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镇调解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土地所属地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住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农村集体山林转让承包合同

出租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了加快山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发展生态农业、森林产业和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平等协商。甲方并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一)。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与乙方签订本林业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甲、乙双方就承包___县___乡___村集体山地山林签订本合同,以兹遵守。承包标的:甲方所有权项下的本次红线划定集体山地山林。

1、转让林地应具备如下条件:

1)、林地权属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附件二)。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租赁承包给他方或他方合作经营等。

3)、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区的林地。

2、具体地点、面积和面积测量:

1)、四至界限以双方签名确认的林业、土地部门测绘的1: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为准。见卫星测绘图件(附件三)。

2)、以实际承包面积计算租金。

3)、面积测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进行求算,或用[ft=,+0,]gp测算。

3、以林业部门办理的《林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该《山林所有权证》及附图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限:

自承包期限为年,即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0日止,共计70年。本合同获得村和县乡政府批准确认之日为起租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共计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每3年支付一次,第一支付于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次支付日期为8月30日前。每5年为提增一次,提增的幅度为 %。

四、承包山林的交付:

本合同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为起租日,自该日起甲方落实人员将承包范围四至砍出标示,人工费用由乙方支付,完成现场清界定界后,将标的物的林地经双方签字后,甲转移由乙方经营和使用。

承包性质与山林用途:

1、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处置权,对山地享有经营自主权、分包开发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甲方及当地乡政府应全力予以支持和配合。

乙方按照当地各级政府和林业、农业、旅游等各部门法律政策,根据市场的需求,对山地使用进行系统规划或项目开发,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亦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租或与第三人联营合作开发项目,但所形成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政府与有关部门批准,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管理用房、生产用房、经营设施等,以满足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

六、管护责任:

在乙方承包使用山林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对林木的管护责任,做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等工作,费用乙方负担。

七、甲方的义务:

1、协助办理必须以其名义申报、用印的项目或事项。

2、协助处理山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3、做好承包经营权流转山林范围之内的林权、土地、资产、坟墓、林木的政策处理,保障承包划线范围内的一切资产经营权、处置权为乙方所有,保障经营权流转后山林范围内山林和土地规划开发的无障碍。

4、协助做好村民对乙方开发经营期间的干扰,做好周边山林相邻纠纷的处理。

5、协助申请办理每年的森林采伐计划,费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乡镇修建康庄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7、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租期届满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有权优先继续承租该山林。

2、如乙方不要求继续承包或甲方不同意继续承包,应在租期届满前一年内通知对方,山林附属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由甲、乙双方按当时评估价格的2:8折价进行分配,即80%的份额归乙方所有,20%的份额归甲方所有。

3、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经营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补偿款应在双方合同届满时偿付,如甲方未能按时偿付该款,乙方有权继续经营该山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九、地面附着物的处理

1、甲方将该承包山地现有地面附着物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1)林木;

(2)建筑物及设备(以资产清单记录为准,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上述地面附着物在交付承包山地的同时交付给乙方所有。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附着物转让费人民币 元,此款在甲方将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着物交付给乙方后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届满之前中止或解除,根据双方对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过错责任,甲方应将尚存的地面附着物按评估价80%返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 %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在山地权属上设定有其它权利暇疵造成纠纷,影响乙方承租经营权的行使,乙方有权要求减少或免除纠纷解决期间的租金,甲方并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经甲方催要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林区的经营权,乙方已经交纳的款项予以没收。

十一、免责条款

1、在承包山地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遭受损失、合同无法继续继续履行,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获得批准或经修改的合同条件乙方不能接受,甲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设立相关经营开发公司,公司成立后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成立的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可以将其承租的山林分割和转租给他人开发经营。

3、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十三、纠纷的解决和处理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双方可以由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主合同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偿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政府部门批准确认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山林承包合同

出租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了加快山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发展生态农业、森林产业和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平等协商。甲方并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一)。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与乙方签订本林业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甲、乙双方就承包---县---乡---村集体山地山林签订本合同,以兹遵守。承包标的:

甲方所有权项下的本次红线划定集体山地山林。

1、转让林地应具备如下条件:

1)、林地权属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附件二)。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租赁承包给他方或他方合作经营等。

3)、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区的林地。

2、具体地点、面积和面积测量:

1)、四至界限以双方签名确认的林业、土地部门测绘的1: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为准。见卫星测绘图件(附件三)。

2)、以实际承包面积计算租金。

3)、面积测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进行求算,或用[ft=,+0,]gp测算。

3、以林业部门办理的《林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该《山林所有权证》及附图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限:

自承包期限为年,即从20xx年9月1日至2082年8月30日止,共计70年。本合同获得村和县乡政府批准确认之日为起租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共计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每3年支付一次,第一支付于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次支付日期为8月30日前。每5年为提增一次,提增的幅度为%。

四、承包山林的交付:

本合同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为起租日,自该日起甲方落实人员将承包范围四至砍出标示,人工费用由乙方支付,完成现场清界定界后,将标的物的林地经双方签字后,甲转移由乙方经营和使用。

承包性质与山林用途:

1、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处置权,对山地享有经营自主权、分包开发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甲方及当地乡政府应全力予以支持和配合。

乙方按照当地各级政府和林业、农业、旅游等各部门法律政策,根据市场的需求,对山地使用进行系统规划或项目开发,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亦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租或与第三人联营合作开发项目,但所形成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政府与有关部门批准,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管理用房、生产用房、经营设施等,以满足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

六、管护责任:

在乙方承包使用山林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对林木的管护责任,做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等工作,费用乙方负担。

七、甲方的义务:

1、协助办理必须以其名义申报、用印的项目或事项。

2、协助处理山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3、做好承包经营权流转山林范围之内的林权、土地、资产、坟墓、林木的政策处理,保障承包划线范围内的一切资产经营权、处置权为乙方所有,保障经营权流转后山林范围内山林和土地规划开发的无障碍。

4、协助做好村民对乙方开发经营期间的干扰,做好周边山林相邻纠纷的处理。

5、协助申请办理每年的森林采伐计划,费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乡镇修建康庄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7、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租期届满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有权优先继续承租该山林。

2、如乙方不要求继续承包或甲方不同意继续承包,应在租期届满前一年内通知对方,山林附属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由甲、乙双方按当时评估价格的2:8折价进行分配,即80%的份额归乙方所有,20%的份额归甲方所有。

3、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经营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补偿款应在双方合同届满时偿付,如甲方未能按时偿付该款,乙方有权继续经营该山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九、地面附着物的处理。

1、甲方将该承包山地现有地面附着物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1)林木;。

(2)建筑物及设备(以资产清单记录为准,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上述地面附着物在交付承包山地的同时交付给乙方所有。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附着物转让费人民币元,此款在甲方将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着物交付给乙方后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届满之前中止或解除,根据双方对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过错责任,甲方应将尚存的地面附着物按评估价80%返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在山地权属上设定有其它权利暇疵造成纠纷,影响乙方承租经营权的行使,乙方有权要求减少或免除纠纷解决期间的租金,甲方并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经甲方催要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林区的经营权,乙方已经交纳的款项予以没收。

十一、免责条款。

1、在承包山地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遭受损失、合同无法继续继续履行,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获得批准或经修改的合同条件乙方不能接受,甲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设立相关经营开发公司,公司成立后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成立的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可以将其承租的山林分割和转租给他人开发经营。

3、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十三、纠纷的解决和处理。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双方可以由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主合同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偿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政府部门批准确认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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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组长:身份证号:

副组长:身份证号:

乙方:

村民:身份证号:

签订合同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__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80亩林地(80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埂上为界;。

第四段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边为界;。

北至: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上为界;。

西至: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

第二段: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

为界;。

南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西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北至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20__年10月10日起,至20___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12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20__年10月10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乙方:

农村集体山林转让承包合同

甲乙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土地转承包经营及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转让林地简况:

转让山场为荒山,坐落在盈江县芒璋乡宝石村崩东自然村。地名为瓦约空,总面积574.9亩(表面积为1120亩)。

山场四至:

东:从洼子荣腊汤地头顺国有林到洼子集体林地头至;

南:从集体林地头顺洼子到洼子交口至;

西:从交口顺洼子到洼子地头,再直对路董腊宗地脚至;

北:从董腊宗地脚顺路到排腊弄地脚,在直上到路,再顺路到洼子荣腊汤地头至。

二、转让期限

租期为柒拾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有效期为双方签订有效合同之日起生效)

三、转让价款

2020年x月x日,经双方协商评估,林地转让价款计人民币贰拾叁万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必须在变更手续全部完成后7日内将林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并办理合同交接手续。若逾期不付,作自动放弃,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同时对乙方作合同违约处理。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要确保转让林地无林权纠纷,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确保是林权所有者真实转让愿望表达,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山场的林地所有权证。

2、确保林地不是公益林(国家重点公益林、省级重点公益林),以20xx年国家验收为准,同时出具有关证明。

3、确保林地为宜林荒山荒地(甲方负责处理现有林地木材的处理)。

4、若出现山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并负责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5、甲方负责修通通往林地的道路。(有待见面商议)

6、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7、在乙方合理开发期间,如有村民进行恶意破坏,除追究个人责任外,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六、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2、乙方只能在转让的山场范围内经营。不得越界开发,在合同经营期限内所转让山场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如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在合同期限内,若乙方未完成转让经营事宜,在合同期满后,将由甲方无偿收回使用。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注意森林防火工作,注意安全生产,切实加强防范措施,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负。

4、乙方经营该山场进行生产、林地培护、安装设施等所需有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赔偿双倍保证金;若乙方违约,必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服务管理中心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集体山林转让承包合同

甲乙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土地转承包经营及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_________亩的,以______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________林证字(xxx)第________号《林权证》中____平面图。

2、承包期间,________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____%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于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是否续包。如若续包,双方再签订承包合同,并且在续包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提高承包价款。

三、土地承包金、厂房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为_____元。

2、厂房等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 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的土地承包金、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____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__________的《林权证》变更________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_________万元,余款___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________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甲方承诺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3、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4、甲方承诺对上述第一条所涉土地及附属品具有绝对的排除第三方的权利,如因第三方主张权利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一定期限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

6、甲方有义务在交付之日前 日内结清甲方承包期限内所欠的债务,并缴纳因上述土地及附属品使用所欠的水、利、电等相关费用,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对于甲方所欠债务,不负有偿还责任。在承包期限内,因厂房使用而产生的水、利、电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责任。

7、在乙方承包期限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为乙方行使权利排除附近村民干扰、用工纠纷等障碍,为乙方行使权利提供便利的条件和环境。

9、甲方应在____年______月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权利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对转让前属于甲方的债务,乙方不承担责任。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12、在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3、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如甲方尚未办理好相关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第一笔款项 元,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4、甲方工作人员与甲方之间的纠纷,乙方不负有责任。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违约金_____元。

2、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承包金,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承包金千分之 ____的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八、担保

为保证甲方认真履行合同,甲方提供作为担保。愿意为甲方提供担保,与甲方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九、争议管辖

如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二、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3、资产清单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当地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

为了发展经济,开发林地资源,经村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研究决定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将村集体所有的造林地承包给农户(以下简称为乙方)造林植树,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_________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进行植树造林,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长________米,宽________米。

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

三、承包费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一次交请。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有使用权和继承权,乙方需转包必须通过甲方允许后转包。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植树造林,存活率保持____________%以上,树行两侧各留____________米宽不许种地。

3、栽植树木的,品种由甲方决定。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定期打药、灭虫、剪侧枝,管理好树木。

5、树木到砍伐期要申请,经批准后砍伐,砍伐手续由村委会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6、树林砍伐后乙方自行处理,税款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未能栽植或未达到成活率____________%,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赔偿任何损失。

7、乙方工伤职工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途终止合同,承包的林地及树木无偿交给甲方。甲方如中途终止合同,赔偿乙方的承包费的2倍经济损失。

8、其它未尽事宜出现,甲乙双方商议,达成协议后执行。

9、承包期满时,林地交甲方,树木由乙方处理。

10、如国家法律政策对林地有新的规定时,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承包山林合同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xx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山林承包合同

出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属的山岭承包给乙方经营,具体条款如下:

二、山林权属:山岭权属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满如因林业部门的采伐指标限制,无法砍伐,甲方允许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实际延长时间计收租金。

三、承包时间: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计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签订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时预交______年租金,租金每年______元。以后每年租金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付清,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合同终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地是指离开田边______米,坟墓边______米的林地。

2、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

3、在合同期内,乙方垦荒、种植、开路所损农民农田作物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解决。

4、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岭内开设林区公路及在村民自留山内的原路在不扩大的前提下无偿给乙方使用,不另作补偿。

5、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岭林地,甲方保证所有山岭林地、树木不是生态公益林地,如果林业部门出于需要规划为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6、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林区治安、防火工作。

7、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8、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9、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

2、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八、山岭承包给乙方只能作种植开发、不能作其他用途。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九、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处: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地段,实用面积 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 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 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 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1、 甲方的权利义务 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 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3、 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 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5、 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 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1、 乙方的权利义务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 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5、 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6、 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7、 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续,附(定)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 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8、 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9、 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 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 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 其他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八、 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所属山林的空闲地发包给乙方耕种,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位。

甲方将所属山林的空闲地发包给乙方耕种,其座落方位:东与冯家望旱地相邻,南与水沟交界,西与冯友元林地的交界沟相邻,北与路交界。

二:承包面积。

面积100亩左右,以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四至界线为准。三:承包期限:共5年。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1日止。

四:承包金额及上交方式。

合计承包金额伍万元,分五年付清,即每年的1月1日付给甲方现金1万元。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从乙方签定合同之日起将山林空闲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所有权属甲方。

2.乙方在经营期内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相邻之间的关系。

3.合同到期后,乙方若继续耕种,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耕种至乙方自动放弃为准。

六: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非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付违约金1万元给对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承包山林合同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甲方将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月。

4.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转让费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

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其土地亩(分)、每亩承包费元承包给乙方用于种植果树和相关的农业产品开发。

二、合同期限从x年x月x日起到,x年x月x日止。为期x年。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x元、一年一结,一次性结清。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乙方在承包期内聘请的务工人员优先考虑乙方,费用按当地实际价格结算。

七、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土地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甲方保证该土地(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退还乙方承包土地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十五、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包山林合同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__。四至:东至田公路;南至湾(罗家湾山交界);西__(罗家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12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三、分成方式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9;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任,并使成_。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

出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属的山岭承包给乙方经营,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包地点:

经双方现场实测面积______亩,其中林地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林权证号____________。

山岭权属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满如因林业部门的采伐指标限制,无法砍伐,甲方允许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实际延长时间计收租金。

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计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

签订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时预交______年租金,租金每年______元。以后每年租金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付清,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合同终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地是指离开田边______米,坟墓边______米的林地。

2、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

3、在合同期内,乙方垦荒、种植、开路所损农民农田作物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解决。

4、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岭内开设林区公路及在村民自留山内的原路在不扩大的前提下无偿给乙方使用,不另作补偿。

5、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岭林地,甲方保证所有山岭林地、树木不是生态公益林地,如果林业部门出于需要规划为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6、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林区治安、防火工作。

7、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8、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9、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

2、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八、山岭承包给乙方只能作种植开发、不能作其他用途。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九、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地段,实用面积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四、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1、甲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3、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5、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1、乙方的权利义务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5、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6、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7、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续,附(定)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8、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9、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八、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山林承包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山林承包热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身份证号,现住。(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村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________年共计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