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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执法报告(优秀19篇)

时间:2023-11-16 02:48:23 作者:文锋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优秀19篇)

劳动监察整改报告

上半年,在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同志们共同努力下,我队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主线,不断更新监察方式,大力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强化监察职能,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各项监察活动,现就上半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好理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半年来,我大队把理论学习放在工作首位,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了较为准确把握。同时抓好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树立大局观念,增强忧患意识,明确目标任务,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每位监察员写一篇、记学习笔记一万字以上。

二、大力宣传教育为主,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半年来,我大队始终将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贯穿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始终,使广大劳动者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的公民,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一是依托劳动保障站这一平台,在全县10个乡镇劳动保障站这一平台,建起10个宣传点,把我们的政策和信息及时传达各站,扩大宣传面;二是利用日常巡查之机,深入厂矿企业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受教育职工群众达900人余次;三是利用逢集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为劳动者答疑解惑15次。

三、加大执法查办力度,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上半年,我们认真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切实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格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积极受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主要做法和工作实绩是:

1、搞好一年一度的年检工作。为了全面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制度的通知》,我们对全县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对私营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年检,年检通过自查和审查82家,涉及劳动者2690人,合格率占98%。

2、加强“两网”化建设工作。根据省、市要求,我大队对全县各类企业和乡镇企业进行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网络化分工作,主要以乡镇驻地为中心,化分为十个网格,建立以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监督员组成的三级劳动保障监察体系。一是组织开展了数据采集工作。共采集各类企业、个体户信息56户,涉及劳动者1062人。二是给各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配备了电脑、一体机、扫描仪、档案柜等设备。三是有、分阶段深入用工单位进行动态检查,对其新聘、续聘、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进行了整改。四是协助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对所辖区内的用工单位进行全面的劳动保障监察活动,更新了劳动保障监察体系的用工信息。

3、以法讨薪,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长期的艰巨任务,我们加大力度,对无故拖欠和有意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做到依法严厉查处,从严从重打击。真正把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共受理投诉案件7起,依法追讨农民工工资35.4万元,涉及农民工人数43人。

4、认真开展“一书一卡”专项检查活动。今年3月初在全县开展了“一书一卡”专项检查活动,“一书一卡”即xx市建筑工地农民工劳动合同书和xx市建筑工地农民工计工卡。我们以建筑行业为重点,深入到县运输公司、农业局等建筑工地督促用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主要采取上门对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法宣传,使他们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好处,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免费为他们发放了劳动合同书和计工卡,得到广大用工单位和农民工的大力支持配合,全县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473份。

5、认真开展xx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按照xx市人民政府铜政发1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xx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后,我大队及时组织印制了《试行办法》,向建筑企业宣传,并建立建筑领域用工台帐。截止4月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存43.6万元。

劳动监察欠薪欠资的排查报告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2020年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虎丘d地块定销房二标段项目部(以下称项目部),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

项目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劳务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的基础上,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进行详细规定,确定了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责任,“谁主管,谁处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项目负责人承担管辖范围内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确保不发生因讨薪而引起的恶性案件,确保不发生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

在项目部所属工程上,利用农民工学校平台,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务管理者以及农民工法律意识,引导所属项目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导农民工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

项目部所属项目严格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

1、签订劳动合同。

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度要求,在农民工进场前,项目所属劳务分包单位跟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切实保护农民工的正当权利。并将劳动合同在项目部进行备案。对项目部自己雇佣的农民工,要求与项目部签订劳动合同。

2、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打卡考勤制度。

项目部安装考勤设备,建立电子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在人员进场时,建立花名册并为其员工办理实名制每日上下班刷脸进出施工区域,并根据刷卡情况建立电子台账,进行动态管理。采集员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教育培训、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信息;对进场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进行交底。

3、农民工工作支付情况上墙公布。

在项目部上,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月上墙公布,并公布项目部监督电话,避免管理者克扣、挪用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劳动监察整改报告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付职工工资的情况;。

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

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

10、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11、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

12、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放证书的情况;。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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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整改报告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劳动监察,适用本规定。

劳动行政部门对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的劳动监察,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劳动监察,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教育、制止,并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

对劳动安全卫生的监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劳动监察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劳动行政部门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设立劳动监察机构,具体负责劳动监察工作。

下级劳动监察机构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劳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财政、人民银行、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劳动行政部门开展劳动监察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省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属和中央、外省、部队属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进行监察,也可以委托所在市\\\(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察。

市\\\(地\\\)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域内的市\\\(地\\\)属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进行监察。

县\\\(市、区\\\)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省、市\\\(地\\\)劳动行政部门监察范围以外的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进行监察。

第九条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职责为:

\\\(一\\\)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

\\\(三\\\)对劳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配备专职劳动监察员和兼职劳动监察员。

劳动监察员应当从熟悉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劳动业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能胜任劳动监察工作的人员中选任。

第十一条劳动监察员的任职资格由省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定。

劳动监察员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任免,并报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劳动监察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可以根据查处劳动违法案件的需要,采取录音、摄影、摄像的方式取得证据。

劳动监察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秉公执法,不得泄露案情和用人单位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检举人和控告人的姓名。

第十三条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向用人单位下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用人单位应当据实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劳动监察的内容为:

\\\(一\\\)遵守招用职工规定的情况;。

\\\(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情况;。

\\\(三\\\)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国家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五\\\)支付职工工资的情况;。

\\\(六\\\)遵守社会保险规定的情况;。

\\\(七\\\)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八\\\)遵守职业培训、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

\\\(九\\\)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十\\\)保障残疾人劳动权益的情况;。

\\\(十一\\\)遵守职业介绍规定的情况;。

\\\(十二\\\)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劳动监察事项。

第十五条劳动监察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抽查、劳动年检和违法案件专项查处等方式。

第十六条对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而引发的突发事件,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劳动监察机构应当及时介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教育、疏导,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劳动合同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因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或者经济损失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责令赔偿。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应当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和健全举报制度。

第十九条劳动监察员执行公务应当有2人以上共同进行,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劳动监察员证件。

第二十条劳动监察机构对发现的劳动违法行为,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立案,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查明事实。调查必须全面、客观、公正。

第二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劳动监察机构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应当进行复核。

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要求听证的,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劳动监察机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

第二十二条案件调查终结或者听证结束后,劳动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及时对调查或者听证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对决定予以行政处罚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劳动行政部门的印章。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劳动监察机构应当在7日内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劳动监察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劳动监察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0日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结案时间的,应当报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二十四条劳动监察员与劳动监察案件的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劳动监察员的回避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二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10日内,将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报送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还应当同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六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可以当场予以处罚的,由专职劳动监察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挠劳动监察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劳动行政部门违法行使劳动监察职权的,由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监察员违法行使劳动监察职权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违法行使劳动监察职权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加强对劳动监察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工作经费,每年由劳动行政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核拨。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月1日起施行。

执法工作报告

磐石市地处半山区,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目前已发现的矿产有44种,硅灰石、方解石、石灰石、石墨、镍矿等赋存的储量居全省前列。目前有矿山258个。

矿产资源的开发给我市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较好的效益。同时由于矿山数量多,分布面广,也给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

目前矿产资源违法开采现象还时有发生,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矿产资源有关配套的法规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国务院“三个办法”出台以后有关矿产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使执法监察工作有法可依。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依照上述法律法规和《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来查处和办理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案件。在查处无证采矿的案件中,常常遇到这种情况,一个人无证采矿刚刚开采三天就被发现;而另一个人同样无证采矿已经干了三个月,在处罚时应按照《省条例》四十五条规定除没收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外可以并处8万元以下罚款。

由于法规规定的比较笼统,所以操作起来不太好把握,同样性质的无证开采在处罚时当然对造成损失大的要加重处罚,但对造成损失少的或没造成损失的又该处罚多少呢?所以很难把握,往往给人造成执法监察工作随意性大,罚款可多可少,缺乏严肃性。

2、目前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采矿权非法转让问题。国务院“三个办法”已经明确规定了采矿权转让的管理办法,但是一些采矿权人,尤其是一些私营矿山的业主受到利益的驱使,无视法律规定非法买卖矿山,非法转让采矿权,从中牟利。

目前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还不完善,在依法办理转让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曾遇到过这种情况。

有的矿山老板将矿山卖掉后,带着钱跑到外地去了。在查处过程根本找不到卖方当事人,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三项和国务院《探矿权采矿转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行为人是卖方,所以对买方的处理只能是吊销采矿许可证,而原发证机关又是上级机关,所有这样的案件在处理上很难操作和办理。

3、在我们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违法行为,而这些法律、法规对这种行为没有规定法律责任,所以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对这些违法行为不能处罚。例如《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采矿者提供勘查资料,电力和火工材料。

对于这些助纣为虐的行为,法律没有规定如何处罚,只能是批评教育,所以造成你说你的,我干我的,起不到真正教育作用。也给执法监察工作带来难度。

4、机构改革后,磐石市地矿局仍单设,但属于事业单位。由此,执法人员没有公务员身份,虽有政府授权,但发生诉讼就可能有败诉的可能。对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建议:

(一)建立一支高素质严格执法监察的队伍。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是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所以建立一支高素质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监察队伍是做好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关键。

同时要加强基层执法监察人员的学习培训,建立必要的信息网络、探索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经验。使矿产资源执法监察队伍真正成为矿产资源卫士。

劳动监察整改报告

2011年,艰苦的一年已经走过。在2011年一整年的金融危机中,全国经济发展受到了很大的挑战,虽然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将损失降到了最低,可是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比如喝多农民工回到了家乡,由于企业的减少,这些造成了一些地方的巨大的困难。不过相信金融危机的散去,我们还是可以做到更好的!

一年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按照我局及省厅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201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1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案件。

在执法检查活动中,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每到一处,都留下联系电话,发放劳动保障监察联系卡,方便群众举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接待群众来访1万多人次,对前来举报的群众,监察人员热情接待,积极受理,及时立案。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862起,立案853起,结案率99%。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开展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监察活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紧紧围绕“两个确保”这一全局性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执法活动,督促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费xx多万元,督促300多户用人单位参保,为确保全市离退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努力遏制严重劳动违法行为。

(1)切实加强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配合“春风行动”,开展了非法职介活动专项治理,全市共印制发放“春风卡”30000份,查处非法职介机构3家。

(2)为推动企业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树立企业诚信守信的社会形象,根据省厅《关于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的通知》(豫劳社[xx]16号)和《河南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建立了**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印发了**市企业劳动保障等级评价实施细则。xx年年建立了**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并在**各新闻媒体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示和连续一个月公告,2011年度等级评价工作也在紧张进行中。

(3)2011年为使农民工拿到工资及时返乡,我们开展了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的专项监察工作,并实行了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24小时值班和清理拖欠日报告制度。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中,全市受理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62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600余万元,补发经济补偿金3万元,涉及农民工1万余人,补签劳动合同3000份。由于制度健全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在此期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农民工滞留当地或越级上访事件。

(4)今年6-7月份,根据省9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活动。此次大检查涉及面之广,检查内容之全面,工作力度之大,是以前的专项检查无法相比的,取得的成效也是非常显著的。为使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我市从各级公安、工会、建设、工商、监察、安监等部门及各新闻媒体抽调了近100人,成立了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组、举报案件专查组、新闻舆论宣传报道组等三个专门的工作小组。此次大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00余户,涉及劳动者7000余人。查处非法职介3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83份,补签劳动合同3000份,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0.8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5)开展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执法检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我市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00多家,补签劳动合同xx多份,进一步规范了用工行为,和谐了劳动关系。

(6)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开展了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行为。全市共清退童工4人。

执法工作报告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实施对粮食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自身行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目标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切实抓好粮食普法工作。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自身的学习,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制度建设、严肃执法行为、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四方面入手,狠抓了监督检查基础工作。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明确职责,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理念,树立依法管粮的观念,尽快实现职能转变,为搞好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继续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坚持规范执法形象、言行和办事规则等执法行为,扩大了粮食行政执法的社会影响,粮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1.加大执法力度扩大宣传面。

切实加大对粮食流通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张贴和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方式,对粮食经营者开展贴近生活实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我局组织了一次职工深入全县各乡镇发放宣传资料,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节前节后还进行粮食质量的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宣传和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了深刻的认识,提高了个体粮食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力度。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责任,在人员少、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20xx年我局开展粮食监督检查39次数,出动人员134人次,检查企业39个次。从检查情况看,没有发现通过不正常渠道收购粮食现象,其次检查粮食质量情况,在整个检查过程中要看有没有过期变黄、变质和霉变的粮食。在工作中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粮食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着力在全县范围内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做到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有力的为全县粮食市场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强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环境。

为给粮食监管工作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与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联系与配合,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如主动积极与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密切配合,对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及地方储备粮执行情况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定期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20xx年粮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在州局的具体业务指导和县级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工作上有了新的起色,宣传上有了新的成效,有力地保护了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粮食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进粮食行政执法力度,保障粮食市场监管到位,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粮。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执法自查报告

我大队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大队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和数额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占用公路路产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及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滇价费思孟证[]第045013号)核定的标准执行。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执法自查报告

我局在路政执法工作中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路政队伍的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是一支群众信的过,战斗力强的执法队伍。

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我局路政大队贯彻落实赣府厅字[]51号和九监字[]3号文件精神,从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入手,狠抓队伍建设和公路“三乱”的整治,抓岗位培训,今年上半年我们参加了市局路政处举办的在岗路政人员参加的法律法规培训。

抓好路政执法责任的.分解工作,落实路政员定路段、定人员、定职责、定目标及包线、包片、包段、包块的“四定”、“四包”责任制。将路政执法事项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执法岗位,做到责权明确。推行政务公开,落实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评议考核制等七项工作制度。对执法过错及时调查、依法追究责任,使权力与利益脱钩,权力与责任挂钩。特别是在路政员中实行禁酒令,禁止工作日喝酒;并要求路政执法人员与单位签订倡廉承诺书。为保证执法责任得以落实,执法行为更为规范。我们强化了评议考核,在分析总结近几年开展评议考核工作基础上,对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标准,考核方式得到进一步更新。极大提高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今年-10月份共查处路政案件9起,依法收取赔(补)偿费达3.6万元,全部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纳入专户储存。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我们积极在队伍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有力提高了路政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从根本上杜绝了公路“三乱”行为。尤其是路政以南丰路政为榜样,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积极实践“有困难找路政”社会承诺,倡导“换位思考”,向社会开展“假如我是司机”、“假如我是违章者”换位扶助活动,不断推出上门服务,现埸办公的便民措施。路政大队继续推广许可审批及事故处理制度,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办事效率,路政处罚努力做到“三个缩减30%”,一步加大联合力度切实维护路产路权,营造良好的畅通公路环境。路政大队在扶危解困、做好人好事的事迹多次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并获得国家、省、市、县授予的多项荣誉,路政大队获省级‘青年文明号’这一光荣称号。我们将戒骄戒躁,自我加压,一如既往地为公路事业,为德安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执法自查报告

我所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作为开展转变行政执法作风,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由主管领导和全体检查人员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成立了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工作落实到责任人。各检查人员之间密切配合,及时协调,妥善处理,认真研究工作措施,确保了物价检查所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顺利进行。

为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我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针对人员职责,制定了《渑池县物价检查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渑池县物价检查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我所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行政权限、范围等执法职能,从完善执法责任制、制度落实等方面对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进行了全面分解细化,并做了具体的要求,以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执法行为。

我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依法行使行政检查权和处罚权。20xx年以来,我所行政处罚立案10起,结案6起。在执法过程中,无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等现象,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问题发生。

1、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出具执法身份证件,提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按要求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河南省发展改革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制定了科学的、具体的行政处罚裁量阶次、行政处罚标准和适用规则;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该基准制度,处罚得当,不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从而保证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县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自查自纠,我所在行政处罚行为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个别案件在办理过程中记录不规范,表述不确切;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狠抓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考评工作,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我所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水平,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二〇xx年七月八日。

执法分析报告

天城县关于20xx年度开展行政执法的情况报告县委办:根据《xxx天城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城县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弥办发〔20xx〕30号)精神,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研究部署了全县20xx年度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各执法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和抽查等方式,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评价实行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行政是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根本要求,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

天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和依法行政工作,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各个环节,转变思想观念,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自觉遵守市场经济规律,在行政执法中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确保市场的有序运行和公正竞争。特别是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进步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正是由于有了这样好的法制环境,使天城县委、政府近年来能集中精力,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市政、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保持了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地发展,形成了经济繁荣、x稳定、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二、检查情况对各执法主体重点检查的内容: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及行政许可的规定公布、乱处罚、违反程序处罚的情况;该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不受理的情况;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和事后备案等情况;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是否做到实体、程度合法,执法文书填写是否规范,案件立卷归档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要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通过检查,全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工作开展得较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关于行政许可法的执行情况。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自《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我县认真组织学习,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积极贯彻执行,并制定、建立、健全了相关的配套制度。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熟悉掌握行政许可法。6月11日县人民政府对全县行政机关副科级(实职)以上4000余名干部进行了行政许可法基础知识培训,特邀省xxx主任祁希元对行政许可法的相关内容作了专题讲授,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县清理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到部门开展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2次,参加讲座200余人次。6月28日,组织了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共62名负责人参加了中央、省、州《行政许可法》学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

各乡镇、各单位采取办培训班、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实施行政许可人员普遍轮训,共计培训5000余人次。在全县公务员中组织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2次,使每位从事行政许可工作的人员能够准确把握、正确运用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8月6日,县人民政府又在全县举办《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再次掀起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高潮。

2、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一是认真组织对县人民政府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

3月29日,县清理领导小组清理了1980年-20xx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下发的文件3866件,清理出属于规范性文件的239件。从239件规范性文件中清理出具有行政许可事项特征的文件67件,进一步清理出属于县人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执法自查报告

首先确定了单位行政负责人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了单位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配备了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并将行政执法责任的具体内容分解、细化,分别落实到综合股和稽查大队,各中层股室再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年初时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年终严格进行考核。使1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切实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避免行政改正、撤销及败诉。

执法自查报告

为加大航道行政执法的影响力,我执法大队精心组织、细心策划了多样式的宣传方式方法。对执法人员进行分组、分片区的负责制。对辖区的水上运输公司、船舶修造厂、码头及其他临河建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上门到户的宣传和发放宣传资料。到达了预期的效果。四、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整改。

通过近几个月来的航道行政执法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到各级领导支持是基础,各级领导重视是关键,加强舆论宣传是环境,强化监督管理是根本,争取各方配合是保证。

虽然在航道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待于整体推进和提高,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二是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对于合理定岗、定员、明确规定个人岗位的职责权限、各种标准、办理程序和制度有待提高;三是存在公正执法的外部干扰因素有很多。四是执法大队经费紧张,现有的执法装备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市建委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对市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或不适当的行政行为,我公司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小组,由总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监察队负责人以及总公司法规科负责人为成员,并且根据执法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学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年终评优时对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反规定的人员,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我公司共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0名,其中专科及以上学历8名、中专学历2名,所有的执法人员在进入执法岗位前在市建校均进行了全方位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行政相关方法知识的学习,在检查驾驶员、乘务员的工作情况以及上车查验车票时均持证上岗,使用文明用语,执法人员仪容整洁、举止规范、语言文明,在我公司所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严格执法,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违纪人员的处罚由每月的.《监察简报》予以曝光,并按照相应的规定来进行处罚,并明确规定每月的罚款由企管科在每月拨付职工工资时,由总公司予以扣除,罚款单一式五份,分管领导一份、稽查科一份、企管科一份、分公司2份,并在分公司的厂务公开栏中予以张贴。

结合我公司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要求,我们采取了不定期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维护总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地执法组织机制,同时制定了详细的执法工作方案。总公司分管领导也不定期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采取督促和自查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完善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健康发展。

我公司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严格规范了执法行为,积极主动地整治驾乘人员、乘客的各种违反规定的行为,对于不法商贩侵占我公司城区内站牌、站棚进行非法经营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制止和清理,切实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整洁、安全、舒适的侯车环境;进一步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的教育和培训,落实岗位工作制,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但是在执法的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在查验车票时有些乘客不理解、不支持,唠叨急躁的乘客较多,感觉自己很没面子,“又不是没有买票,不买票能坐车吗”的气话随口而出,这时我们的个别稽查人员易出现急躁、不耐烦的情绪。

今后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在加强学习和培训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的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创新工作方法,耐心解释、文明执法、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为民服务、促进枣庄公交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行政执法报告

县法制办、县纪委监察局:

按照《关于对行政处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等法律文件,对本单位行政执法及文件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局各职能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召开局务会议,听取各科室执法情况汇报、部署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执法检查。

二、依法定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类等和工作职责,落实了行政执法的责任,保证了我局和各职能科室不越权、不跨位。为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在加强对本局各职能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考核的基础上,将执法监察人员行政执法情况纳入本部门工作目标管理和公务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奖优罚劣,安监干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三、夯实基础,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核准权、审查权、检查权和处罚权。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原则,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要求执行。2011年以来,我局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5起,结案3起。在执法过程中,无消极执法现象和自行设定行政处罚、收费、集资和行政许可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几年来也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问题发生。

四、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根据县法制办、纪委监察局的要求,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实施行政处罚。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我局24人经考试合格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并已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2、在行政处罚依据中,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在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下给予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单位实施处罚,不存在超越职权、巧立名目实施处罚问题。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传媒,实行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向社会公开,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3、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出具执法身份证件,提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按要求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与中国农业银行签署代收协议设立专门帐户,并出具财政部门同意执法的罚款依据,严格做到了罚缴分离。

权益。

5、在行政执法中,我局注重行政处罚实效,有效地遏制了企业的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最终消灭事故隐患。

通过自查自纠,我局在行政处罚行为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案件在办理过程中记录不规范,表述不确切;二是在执法过程中重服务轻处罚现象存在,处罚力度相对较弱。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考评工作,强化对安监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水平,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和谐平泉,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行政执法报告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注册的通知》(沁政办函〔2009〕59号)要求,我局对审计执法情况认真进行了审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单位共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即沁县审计局;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单位1个,即沁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单位编制数23名,实有22名,其中行政人员12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人员9名。现持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有16名,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有4名,2名新进人员(局长、新录用公务员)还未办理执法证件。2009年,单位人员工作岗位没有变动,在职务方面,有1人由科员升任副主任科员。

索7起,涉案人员9人,涉案金额48万元,所移送的涉案人员均已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审计工作任务。

二0一0年一月六日。

执法自查报告

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基本方略,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努力推进“法治机关,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效能机关”的建设。按照市局《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此项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执法自查报告

按照20xx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要求,我处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执法改革,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创新实施执法改革。为防止队伍僵化、执法软化、服务弱化,我处今年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进港航执法改革,创新实施水上交通大综合执法,倾力打造一支竞进有为、战斗有力的“铁军”。此次改革打破体制格局,改变沿用了数十年的定人、定点、定区域的传统执法模式,设立4个水上管理科,构建完成“分组联动”、“区域轮动”、“竞比驱动”的执法新模型,充分发挥“1+1+1+1>4”的协同效应。自3月份实施改革以来,全处各部门及执法人员执法履责的动能明显增强,严格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上半年查处一般程序违法行为xx件,在xx系统名列前茅,占xx一般程序违法案件总数的xx%。

二是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群众办事“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总体目标,积极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基础工作,为群众“最多跑一次”全面开花提供坚实保障。首先,积极做好事项梳理工作,自2月份以来,我处根据上级部署先后5次进行了“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将15个事项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1其次,加快落实交通行政审批“一窗受理”措施,正在安排人员、设备进驻交通行政服务中心(公、航、运3家集合),同时编写完成10个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统一规范办事流程、办理时间、申请材料。再者,建立邮寄送达渠道,由市交通运输局作为代表,与中国邮政公司统一签定了《快递送达服务合作协议》,实现文书、证照、文书邮政快递送达。目前,我处正在尝试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对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登记造册,主动向申请人申明可免费快递送达,确保除申请人自愿窗口取件外,证照、文书送达均实现邮政快递送达,想方设法提高“最多跑一次”实际办件量。

三是积极探索执法方式改革。一方面,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方式,但是由于受到信息化条件的限制,主要以“非现场查找违法行为+现场检查确认”的方式进行。目前,我处申报新增25个航道视频监控点,正在招投标过程当中,随着信息化条件的进一步完善提升,我处将进一步扩大推广非现场执法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另一方面,努力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增加执法案卷照片证据的使用,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规则,巡航执法视频保存至少半年以上。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养。

一是完善执法队伍教育长效机制,印发了《xxx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020年)》,制定了“十三五”时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计划。

二是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机制,一方面,处领导班子成员2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初任资格培训,另一方面,处内部认真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通过处内部集体学法、分管领导讲课领学、集体参加交通局法制培训等形式,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

三是加强队伍素质教育,提高队伍执法、管理、服务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3月份开展了为期8天的执法队伍“大练兵”活动,每天上午由专业教官组织军训,每天下午由相关专家讲授业务知识和廉政课程,共有40名一线执法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大练兵”,平均每人参训52课时。

四是规范执法岗位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积极组织安排新进在编人员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和执法证件资格培训,去年3人通过岗位资格考试并成功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今年上半年又有2人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全处所有编外人员(不符合持证规定)均不持有执法证件,主要从事执法辅助工作。

五是加强队伍技能训练,积极开展船舶驾驶、游泳、救生、消防等技能训练。6月中旬,在xxx开展了油污泄露和船员落水应急演练。7月份,将组织游泳技能专项培训,11人参加游泳入门培训,44人参加游泳技能提升训练。与此同时,4个一线站所通过以老带新的方式,自行组织驾驶、消防等训练,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

(三)完善基础建设,加强执法保障。

近年来,我处以基层站所“三基三化”建设为契机,从站房、装备、制度等多方面入手,不断完善硬件和软件建设,进一步夯实法制基础,为全面建设“法治港航”提供强力保障。

3一是及时调整一线站所,为服务xxxx开发建设,适应xxx航道内河水上交通执法监管需要,把原有xx站拆改为xxx站,目前已完成土地预审、规划选址、发改立项等前期工作,计划8月份开工建设。

二是按照《xxx港航视觉识别系统》统一的标准,完成了4个一线站所的标准化改造,统一了外观标识,提高了港航行政执法的辨识度和形象力。

三是加强执法装备管理,4个一线站所均设置了执法装备室,配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应急水泵、急救箱、救生衣等设备,满足日常执法、管理和服务需要。

四是完善基础制度建设,尤其今年以来,为了适应执法改革的需要,我处全面更新完善了一线站所基础管理制度,统一建立会议、培训、技能训练、执法装备管理、巡航检查、执法监督等35项工作制度,每项工作均建立相应的台账,实现了精细化管理。

五是全新建立了岗位流程清单,对一线站所每个岗位、每项工作的操作程序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提升了工作效能。

(四)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一是开展执法“飞行”检查。首先,建立法制巡查制度,每年至少4次到一线站所,针对《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交通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着装管理规定》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程序、三基三化建设、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着装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督查,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日常行为,今年已开展法制督查2次。其次,加强编外工作人员专项考查,4月份新制定《xxxx编外工4作人员综合考核细则》,对“违规”行为实行即时记分制,实现对编外工作人员的常态化严格化管理。再者,加强执法实务督查,专门成立内部督查小组(《关于成立内部督查小组的通知》(xxxx201724号),重点对一线站所是否切实履行职责查处违法行为进行实地监察,防止出现“执法不作为”现象。

二是规范行政监督检查行为。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积极推行随机抽查监管,既依法严格监管,又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此,我处运管科建立了关于xxx水路运输(辅助业)企业的“一单两库一细则”,内港科建立了关于xxxx内河码头经营企业的“一单两库一细则”,上半年共抽查对象24家,整改问题15项。

三是加强案卷审查。首先,加强办案事中审查,在站点提交调查报告环节,由业务部门、法制部门进行网络审查,严把审批关。其次,加强案卷流转审查,业务部门和法制部门在签字过程中对照质量标准认真审查案卷,凡发现问题,及时向全部站点及相关部门通报,督促整改,避免类似错误反复出现。再者,开展案卷集中评查,各科室集中相互交流、学习、监督,提高案卷制作水平,6月份,组织10个科室集中评查案卷65卷,评选出优秀案卷5卷。

四是做好执法公示。近年来,我处积极开拓渠道做好执法公示工作,对所有处罚事项、许可事项,均通过窗口便民查询系统、xx外网对外公布,实现阳光操作、阳光监督。今年,为进一步提高执法公示的全面性、广泛性和规范性,我处全新依托xxx政务服务网进行执法公示,各一线窗口便民查询系统均在首页显示“xxx政务服务网”,5方便群众查询。

五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省、市上级部门监督电话,设立举报投诉意见箱,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加强网络舆情工作,及时回复地方热门网站、论坛上的相关咨询和投诉,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回复,确保群众满意,今年已理群众信访件6件。

(四)加强执法保障,提高服务水平。

为建设“法治港航”,树立有担当、负责任的良好形象,我处积极回应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的呼声,严格依法治理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努力提高执法服务水平,让社会放心,让群众满意。

一是集中整治无证船舶施工顽疾。今年以来,针对无证船舶参与水上活动带来的安全隐患,我处果断采取措施,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畅通。一方面,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调度4个水上管理科联合执法,集中进行拉网式巡航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船舶违规施工作业行为,查扣违规船舶7艘,有效遏制了此类违法行为的蔓延势头。另一方面,搭建信息桥梁,通过“水运通”平台向广大船户发布用船信息,帮助施工单位寻找有证船舶施工作业,已有4艘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的船舶在我处备案后参与运泥,无证船舶一律停止施工作业。

二是联合开展航道“清网行动”。为进一步保障辖区内河航道畅通,确保内河水上交通安全,6月21日,我处处联合水上派出所、渔政部门,结合前期实地勘测摸排的渔具分布情况,对辖区内航道6水域私设渔具的行为开展了一次“清网行动”。当日共拆除扳罾网20个,地笼网200余米,消除了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对航道内违章私设渔具的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为防止此类行为死灰复燃甚至蔓延,我处还与水上派出所、渔政部门建立了联合行动长效机制,将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开展碍航渔具的清理整治行动,及时消除水上安全隐患,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三是全力护航海河联运。多年以来,我处不断强化xxx内河交通管制措施,对进出xxx内河船舶实施报港分流,全力维护海河联运的安全畅通,重点保障电煤、成品油等能源物资的疏运安全,今年上半年,安全发送煤炭260万吨,发送成品油49万吨。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强服务型港航建设。

一是结合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和上级要求,以“分工明确、流程简洁、责权对应”为原则,推动港航管理职能由事前审批更多地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的有效衔接。二是努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设好面向公众的网上办事大厅,逐步实现水路行7政审批事项从申报受理到发证办结的全程网上审批。三是全面铺开“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最多跑一次”事项覆盖率和邮政快递送达比例,努力实现“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总体目标。

(二)推进“三基三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三基三化”建设成果,加强以规范内务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等为重点的基层站所基础管理制度建设,促进站所基础管理规范化,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教育,组织执法比武训练,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积极探索推进非现场执法方式,进一步提高水路交通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推动航道视频监控、行政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手段以及移动执法终端在现场执法管理中的应用,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提高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强港航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围绕“五水共治”、“五气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结合港航实际,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以及其他主要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和社会大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xxxxxxx。

xxx年xx月xx日。

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省、州局的统一布署,结合我局《关于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和自己的工作实际,使我充分认识到开展文明执法的重大意义。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现在巳进入查找问题阶段,经过反复自查,自己认为自己在执法中还存在一些不。现将我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自己在今后工作中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理论学习不够。由于平时工作任务繁重,本人产生了一种片面认识,认为作为技术监督的基层工作人员,主要把精力放在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上,搞好工作就行了,忽视了加强理论的学习。由于学习不深入,使开展工作没有丰实的理论基础,在理论联系实际方面,虽然我平时有参加县局举办的各种会议和学习,还进行过一些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但是没有很好地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和解决实际问题上来,没能够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要求,把学习只停留在表面上,做点形式来应付上级检查。

(二)、创新意识不强。有时只满足于埋头干工作,而工作方法跟不上时代要求,缺乏创新意识。一是仍然满足于陈旧的工作方法和思路,对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思路不够清晰。二是工作能力欠缺,开展各项工作时缺乏与人沟通,使参与者的积极性不够主动,导致工作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三是工作协调能力有待改善,对一些工作未能很好的协调办理,解释工作不细。

针对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在局党组的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下,

我一定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尤其是加强共产主义道德理想学习,牢记两个“务必”,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一是继续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基本原理联系具体实际,用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树立远大的理想,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对待目前面临的困难,激发爱岗敬业的热情,积极投身于各项改革中去,在自己的岗位上自觉为社会发展工作做出贡献。二是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纪观念,杜绝违章违规的行为。三是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努力学习自己的本职业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进取,圆满完成不同时期的各项任务。

四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正气,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严格自律。少说空话,多干实事,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地工作,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观念;在工作中,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观念,坚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力争为国家、为人民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