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7日晚,冒充法制日报河北记者站记者欲对公安民警进行敲诈的一男子,在石家庄火车接受敲诈钱财时,被事先埋伏在现场周围的河北高速交警和石家庄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
7月15日,本报河北记者站接到河北高速交警赵县大队电话。电话询问昨夜是否派了一位张主任持摄像机暗访高速交警执法状况。记者站告诉高速交警,法制日报河北记者站没有姓张的主任,《法制日报》的记者也不会用秘密拍摄的方式采访。
据警方介绍,7月9日夜,河省高速交警在青银高速栾城口检查过往车辆,民警们不时地对一些涉嫌违法车司机进行教育,却浑然不知有人已经盯上了他们。
7月14日上午,高速交警赵县大队突然接到一名自称是法制日报驻河北记者站“张主任”的电话称:你们于7月9日晚在青银高速栾城口执勤时,双向查车,不符合现行有关交通警察执勤执法相关规定,属于执法不规范,其工作行为,已被我手下工作人员秘密拍摄,我们已掌握了充足的证据。我们准备将此情况通过报纸、网络及中央级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播报,如何处置,请你们斟酌并尽快答复。民警向这位“张主任”澄清其所说内容与实际完全不符,表示欢迎媒体和社会监督,并将高速交警赵县大队值班电话、大队领导手机及支队纪检部门电话告诉了“张主任”。
当日中午12时许,大队值班民警接到一自称热心人的电话称:高速交警赵县大队的民警在执法时因执法不规范,已被媒体记者拍下来,现在中央电视台法制栏目已将新闻稿子清样都打出来了,要在中央电视台曝光,请赶快告诉队领导和执勤民警本人,尽早处置,如果不摆平此事,让媒体曝光,不论对大队或对民警都将是巨大的损失。
据警方介绍,高速交警与“张主任”面谈,对其行为进行确认,并试图劝导其不要以民警执法不规范为由,行违法之行实。但对方口气强硬,要求交警出资5万元,与其建立“警民共建”关系,称建立关系后,不论什么情况,都可以不对高速交警赵县大队及民警进行媒体曝光。民警在确认其涉嫌敲诈意图后将计就计,佯装与嫌疑人进行谈判,并最后将交易金额压至3万元。
“张主任”果然中计,他说,这个数不能再少了,望你们马上筹钱,现在我有急事,要离开石家庄。
7月17日下午,“张主任”再次来电,称自己坐20时的火车到石家庄火车站,在石家庄只停留1个小时,希望速带钱过来交易。见时机成熟,赵县大队领导迅速向石家庄市公安局站前分局通报案情。21时许,当“张主任”收到三万元敲诈款后准备逃离现场时,被事先埋伏在周围的7名民警当场抓获。
整个过程,民警用摄像机、录音笔对“张主任”违法行为进行了取证。据悉,目前此案已移交石家庄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做进一步侦查。
法制日报记者在石家庄公安局站前分局翻看了这位“张主任”的工作证和名片。工作证显示,此人叫张光斗,河北邢台人,系“中国新闻传媒网”的编采部副主任,名片显示此人系“中国法治新闻报道”编采部副主任。
法制日报记者从网上查到“中国新闻传媒网”,从该网站的“人员查询”栏中,查到确有此人,但栏中“职务”项下却显示的是“单位未指派该同志进行任何新闻工作”字样。另外,记者发现该网站“总编室”、“新闻部”、“编辑部”一应俱全,但却没有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