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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工作方案(专业14篇)

时间:2023-11-23 11:09:02 作者:纸韵 河湖长制工作方案(专业14篇)

工作方案是在实施具体工作之前,为了达到预期目标而制定的一份计划书,它可以为我们的工作提供指导和路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工作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希望这些范例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和实施工作方案。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和借鉴吧。

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赣发〔20xx〕26号)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xx〕50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字〔20xx〕61号)要求,进一步落实河流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河流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保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全面实施“河长制”。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通过统筹河流保护管理规划、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推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完善河流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等举措,全面改善河流水质和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遵循河流自然规律,科学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流健康。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

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

三、实施范围

根据我县河流水系及管理体系,按河流所在地实施“河长制”,覆盖全县所有河流。

推动各责任主体全面履行河流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流保护管理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流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河流健康。

四、工作目标

(一)到20xx年底,全县各级河流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流管理体系。

(二)到2020年,河流水域面积保有率3.7%,河流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3%以上;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维护河流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流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五、组织体系

(一)构建县、乡(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

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

县、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桃江、黄田江等10条主要河流由县四套班子分管或联系农口、环保领导分别担任“河长”,河流所经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为责任主体,设立“乡河长”和“村河长”;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县城区按现有城市管理体制落实专管人员。

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县委主要领导、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桃江、黄田江、小溪河、小慕河、木金河、大吉山河、武岗河、雅溪河、鹅公山河、骑马坳河“河长”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应领导分别担任,各办公室对口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工作。

河流所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河长”。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编委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水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矿管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公安局、县旅游局等为“河长制”县级责任单位,各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责任人、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人。

除桃江、黄田江等10条河流外,其他河流由各乡(镇)及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流的“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明确责任主体。

各级“河长”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设立县“河长制”办公室。

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各责任单位责任人为组成人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

1.“河长”职责。

“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辖区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县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所辖河流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县直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

乡(镇)“河长”负责牵头推进河流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流巡查保洁、河流生态修复和河流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履行职责。

村“河长”具体负责落实督促本辖区内的河流保洁、清障清淤管理;做好本辖区内的沿河企业(个人)占用河道乱建、乱放、乱倒、乱挖等行为的制止、上报等工作。

2.“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

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和工作方案,负责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长制”工作实施。

4.县级责任单位职责。

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对乡(镇)“河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河流保护管理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县委农工部负责督导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河流保洁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

县编委办负责“河长制”有关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工作。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河流环境规章立法的牵头工作和涉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河流保护有关重点项目,研究制订河流保护产业布局和重大政策,开展重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等。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流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县审计局负责将水域、岸线、滩涂等自然资源资产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县统计局负责指导“河长制”工作考核。

县工信局负责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和工业节水,协调新型工业化与河流保护管理有关问题。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河道采砂、运砂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打击证照不齐全的船舶,超载运输,以及水上运输污染等违法行为。

县城管局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水域环境治理工作,推动城镇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监管。

县城建局负责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监管,指导和审查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参与乡(镇)跨行政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选址。

县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跨乡(镇)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更严格的河流排污标准,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实施全县地表水水质监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规范、监督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农粮局负责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县林业局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协调推进河流沿岸线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道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库养殖污染防治、河道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县水保局负责并指导全县河流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对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监督,并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开展土地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和河道及水利工程土地权属确权登记,负责对非法买卖、占用河道外土地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矿管局负责对非法占用河道外土地采砂活动的监督管理及监督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县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河流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流保护管理教育活动。

县卫计委负责指导和监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卫生改厕。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流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旅游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景区内河流保护管理。

县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河长制”实施。

六、主要任务

(一)统筹河流保护管理规划。

遵循河流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使用,根据河流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道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

规划应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

逐步推进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建、矿管、水保等部门与河流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

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水权交易试点。

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

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

(三)开展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

加强主要江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展范围,实现江河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

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提高森林蓄积量。

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

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

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水上运输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

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制订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

(五)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

加强河流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

统一技术要求和标准,统筹建设与管理,建立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流监管网络,完善县级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

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成果。

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

(六)推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加快城乡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绿色小康村创建活动。

构建自然生态河流,维护健康自然弯曲河流岸线和天然浅滩深潭泛洪漫滩。

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

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划定“永久性禁渔河段”,设置“禁渔河段卡口”,禁止捕鱼人员和船只进入,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

加强河流湿地修复与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开展河流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流生态环境。

因地制宜活化、连通河流水系,科学制定水库、水电站调度方案,保证河流合理流量、水库合理水位,保证河湖基本生态流量、基本生态用水和枯水期生态基流。

(七)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

开展河流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河流及其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推动确权。

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

建立健全河流规划治导线制度,保障防洪安全。

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建立县、乡(镇)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信息通报及公告制度。

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实行保护优先、总量控制和有序开采。

根据河道砂石资源现状,适时推进部分河道砂石禁采。

加强采砂作业监管,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禁止占用河道外土地采砂,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采砂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河道原状,禁止在河道内堆放采砂尾料或弃料。

(八)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

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

建设全县河流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强河流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

明确经费和技术标准,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河流水域巡查保洁及堤防工程维修养护。

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水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流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统筹水利、环保、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建、矿管、水保等部门涉及河流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成立综合执法队伍。

开展河流“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完善河流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

建立河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域、滩涂、岸线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把河流保护管理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党政领导干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探索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河流健康评价体系,条件成熟后发布河流健康公报。

建立河流保护管理生态补偿制度,将河流保护管理工作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生态补偿资金重点用于河流保护管理工作。

建立水域占用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防止减少现有河流水域面积。

建立网格化、全方位河流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问责。

完善河流及堤防管理养护制度,明确河流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河流养护专业化、社会化。

制定、修改和完善河道管理、采砂、保护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流健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乡(镇)要抓紧制定本区域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要注重发挥各级人大监督和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形成河流保护管理的合力。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各级“河长”负责牵头召集“河长制”办公室和责任单位,协调解决河流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建立问题督办制度,由“河长”签发督办单,对河流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

建立健全各部门涉及河流日常管理的专业机构,落实保护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

(二)严格考核奖惩。

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流管理与保护的“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内容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有效落实资金。

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流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

足额保障河流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等日常管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环境治理与保护。

(四)大力宣传引导。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河流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

在河流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

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流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流保护意识。

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

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河流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流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县级“总河长”及县级负责河流“河长”名单

2.乡(镇)、村级河流“总河长”、“河长”名单

河湖长制工作“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河湖长制工作“百日攻坚战”的会议精神,提升我镇河道内垃圾清理成效,推动我镇河湖“清四乱”工作、“一河一策”任务、入河排污口排査整治稳步推进,落实好我镇河湖长制各项任务,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在“百日攻坚月”中,各村要对辖区内所有河流的河道内垃圾进行全线排查,彻底清除河道内历史积存和近期堆放的各类垃圾,全面建立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目标。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利用“百日攻坚战”的有利时机,对排查整治的排污口进行全面梳理并规范整治。

二、组织实施。

“百日攻坚战”是一项综合系统工作,我镇要切实对镇区河道环境管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及时限要求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党委、政府及河长要在10月10日前监督、督促落实完成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镇政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对我镇内河湖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督促各村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各级河长制要切实履行河长职责,加强对污染物的巡查力度,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解决目前亏染物对河湖水质造成的污染和影响。

三、

工作要求。

“百日攻坚战”已纳入河湖长制日常工作表现,我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住目前的有力时机解决各项工作的难处,集中力量,提高标准,决胜攻坚。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镇关注、支持、参加浓厚氛围。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营造保护河湖坚决打赢河湖治理百日攻坚战的浓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性和紧迫感,自觉提高河湖保护意识共同维护好大家赖以生存的水生态环境。

某镇河湖长制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镇坚持以生态文明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抓好体系建设和机制建立,打好“五清四乱”和河道治理组合拳,不断强化河湖长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河湖长制落实、落细,稳步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使河湖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河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政主导,构建工作体系。

镇党委、政府坚决扛起河湖管理的政治责任,始终把河湖长制作为重点工作推进,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镇级河长*名、村级河长*名的组织体系。

(二)做好“四个及时”,严格履行河湖长职责。

镇级总河长每月调度河长制开展情况,督促做好“四个及时”,强调要提升站位真履责,一是及时学习河湖长政策文件,班子成员第一时间会议专题学习河湖制最新政策;二是及时召开镇、村两级河湖长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二是及时调整河湖长组织体系,一有人员变动就立即更新河长公示牌内容;四是及时巡河,以河长通app为基础,严格落实河长巡河制度,每月10日、25日镇河长办公室发送巡河工作提醒。

(三)完善运行管护机制,力争河湖管理更上新台阶。

我镇紧紧围绕潜山市出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新机制的实施要点,及时成立管护机构*个,明确管护责任人*名,形成管护标准,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职责,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巡查检查、信息上报等工作,让每处水利工程都有人看护、巡查和监管。

(四)开展“五清四乱”行动,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我镇认真贯彻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打好河湖保护攻坚战,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危害河湖健康生态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我镇组织**人次志愿者活动,清理灌木杂草。

**吨、河道垃圾**吨、清理河道面积**平方米,河道清淤疏浚**。

公里。

(五)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中小河流治理是提升防汛抗旱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持续推动河湖长制的有力抓手。通过整合资金,治理险工险段,化“水害”为“水利”,整治河道**公里,疏浚河道**公里,沿线整治过的堤防防洪标准达到**年一遇*;坚持生态立镇战略,争取政策项目,打造“水清岸绿”幸福河。

(六)创建幸福河湖,改善水生态环境。

创建幸福河湖是持续改善水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人水和谐共生的重点工作任务,我镇将持续发力,努力改善水环境,不断满足生态安全、经济发展、民生福祉改善和文化积淀等需要,累计完成**处幸福河湖创建任务。

(七)积极开展宣传,营造管水护水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关注、支持和参与河湖管理。今年来,结合普法宣传等活动,发放“五清四乱”明白卡、一封信**。

份,在重要地段张贴河湖保护的宣传标语。

**条;在大沙河、鲁坦河沿岸发放及张贴“四个严禁”宣传单**份。

二、存在的问题。

我镇河湖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经费严重不足,我镇境内主河流有**条,河流长度**公里,还有**河、*河、**河等多条小河,现有水库**座,点多涉及面广,工作任务繁重,河湖管理工作反复,不定点、不定期,一般是发现问题就解决问题,相应经费需要更多的保障,应充分发挥基层巡河员护河员的作用,制定制度,聘请一批专职巡河员护河员参与河湖管理;二是部分河道未进行治理,河道岸线界线未明确,防洪方面达不到标准要求,使得防洪能力大大减弱,应结合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争取更多的河道治理项目探索多渠道筹资方式,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河道环境治理。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护水治水理念。

二是加强巡查管护,督促问题整改,做到履职尽责。

加强镇级河长、村级河长责任,每个村聘请1--2名河湖保洁员实行有偿服务,对村内河湖(库)和微小体进行常年保洁管护,发现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四乱”问题,及时上报和限期整改。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镇村级河长对境内河流水库定期进行巡查管护;对沿岸垃圾、河道内垃圾漂浮物,要求村保洁员进行定期清除;预防和制止电鱼炸鱼药鱼现象发生,保障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是持续治理河道,筑牢“安全堤”。

积极争取资金,谋划项目,开展河道清淤整治、定期清障、建设生态护岸,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水生态,不断增加民生福祉,为乡村振兴注入强水保障。

某镇河湖长制工作汇报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我镇坚持以生态文明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抓好体系建设和机制建立,打好“五清四乱”和河道治理组合拳,不断强化河湖长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河湖长制落实、落细,稳步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使河湖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河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政主导,构建工作体系。镇党委、政府坚决扛起河湖管理的政治责任,始终把河湖长制作为重点工作推进,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镇级河长*名、村级河长*名的组织体系。

二是及时召开镇、村两级河湖长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

二是及时调整河湖长组织体系,一有人员变动就立即更新河长公示牌内容;

四是及时巡河,以河长通app为基础,严格落实河长巡河制度,每月10日、25日镇河长办公室发送巡河工作提醒。

(三)完善运行管护机制,力争河湖管理更上新台阶。我镇紧紧围绕潜山市出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新机制的实施要点,及时成立管护机构*个,明确管护责任人*名,形成管护标准,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职责,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巡查检查、信息上报等工作,让每处水利工程都有人看护、巡查和监管。

(四)开展“五清四乱”行动,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我镇认真贯彻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打好河湖保护攻坚战,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危害河湖健康生态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我镇组织**人次志愿者活动,清理灌木杂草**吨、河道垃圾**吨、清理河道面积**平方米,河道清淤疏浚**公里。

坚持生态立镇战略,争取政策项目,打造“水清岸绿”幸福河。

(六)创建幸福河湖,改善水生态环境。创建幸福河湖是持续改善水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人水和谐共生的重点工作任务,我镇将持续发力,努力改善水环境,不断满足生态安全、经济发展、民生福祉改善和文化积淀等需要,累计完成**处幸福河湖创建任务。

在大沙河、鲁坦河沿岸发放及张贴“四个严禁”宣传单**份。

二、存在的问题。

二是部分河道未进行治理,河道岸线界线未明确,防洪方面达不到标准要求,使得防洪能力大大减弱,应结合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争取更多的河道治理项目探索多渠道筹资方式,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河道环境治理。

三、下一步计划。

镇村级河长对境内河流水库定期进行巡查管护;

对沿岸垃圾、河道内垃圾漂浮物,要求村保洁员进行定期清除;

预防和制止电鱼炸鱼药鱼现象发生,保障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是持续治理河道,筑牢“安全堤”。积极争取资金,谋划项目,开展河道清淤整治、定期清障、建设生态护岸,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水生态,不断增加民生福祉,为乡村振兴注入强水保障。

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一是全面建立河湖长制。

按照国家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四个到位”总体要求和中央、省、市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文件精神,全区共设立总河长、总湖长2名,区级河长7名,乡级总河长18名,乡级河长51名,村级河长112名,在区内24条主要河流及109条乡级河流设立河湖长公示牌126块,建立了以区、乡、村三级河湖长为主体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各级河湖长名单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

二是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印发了《市区河长制区级河长会议制度》《市区河长制区级信息共享制度》《市区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市区河长制管理工作巡查督办制度》《市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市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等6项制度,研究制定了《市区河长制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市区河长制区级验收办法》等2项制度,有利促进了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是强化各级河长履职尽责。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各级河长履行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先后赴各自担任河长的河段进行巡河,并就存在的突出问题亲自督办、协调解决。2019年,总河长共巡河7次,区级河长共巡河14人次,业主湖长巡湖7人次,乡、村级河长共巡河1514人次,及时研究解决了河道突出问题。

四是有序推进基础工作。

为了明确河流湖库管理保护范围,严格水域岸线及水生态空间管控,根据省、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河长办对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河流进行梳理,建立了全区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名录。目前,已对杨稍沙河段开展保护范围划定的前期勘测工作。

五是定期召开河长会议。

2019年召开总河长会议3次,区、乡、村三级河湖长上岗履职,做到了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实现了“有名”到“有实”和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的攻坚期的转变,部署了区检察院和区水务局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河湖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现象,全面整治了破坏河流、沟道、渠生态环境等行为。各乡镇街道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强化执法检查,全面落实“一河一策”,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河湖“清四乱”是推进水利行业扫黑除恶的重要内容,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出重拳”的力度开展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我区生态文明绿色健康发展。

六是加大河湖督查力度。

建立了常态化河湖督查工作机制,将督查结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考核,同时,与检察院建立联合协作机制,督促各地加快河湖问题清理整治。2019年,区河长办联合区检察院先后4次对各乡镇督导检查,就发现的问题均已反馈相关乡镇、河长,督促各级河长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逐条整改落实,逐项销号。

七是强化宣传和业务培训。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组织开展了全市河湖长制宣传周活动。同时,为了推进河道采砂管理依法有序,使砂石资源科学开采,合理利用,恢复河道生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邀请专家就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对各乡镇街道河长办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和加强了业务能力。

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018年7月,省、市部署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市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2019年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问题认定和清理整治标准。

一是排查整改情况。

各乡镇街道对辖区黄河、干流及其他中小河流、洪水沟道、湖库进行认真摸排,掌握问题底数;对照清理整治标准,集中整治河湖乱堆乱放垃圾、违法违规涉河项目、无证无序采砂、非法围垦河道、侵占水域滩地等问题。累计发现“四乱”问题21起,整治“四乱”问题21起。其中,乱建8起,乱采1起,乱堆10起,乱占2起;对重点问题发出《督办令》5份,完成“四乱”问题共计21项,整改完成率100%。

二是水利部和省水利厅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2月份、5月份,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分别开展了一轮暗访,共发现我区河湖疑似问题11个,确定问题清单4个,截止目前,已整改销号4个。

三是“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区检察机关、水务部门联合开展了“四乱”问题督查,有效推进河湖疑难问题整改落实。对整改的“四乱”问题逐一筛选,主动移交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向检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个(王华砂厂乱堆问题、石福海乱建问题),立案2起,同时积极联系区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局分局、王家山镇、市公安局分局王家山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动用挖机1台,铲车2辆,运输车5辆,同步开展工作,进行强拆。取缔黄河段采砂场2家,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处0.36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4处210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9处172吨,整改完成2起,疏浚了河道,确保了河道行洪畅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河湖集中清理整治,河湖垃圾、主要河流乱采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水事秩序明显好转,河湖面貌持续改观。但也发现一些单位部门对“河长制”工作认识不深,“清四乱”专项行动存在排查不全不细、整改不到位、整治不彻底等问题。一是河长办机构人员不能落实。虽然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但没有专职人员,河长办主任由水务局长兼任,只有牌子,没有编制,也没有人员,导致出现河长办职能弱化的现象,造成河湖管护和河长制工作推行落实困难。二是工作力度逐级递减。今年“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以来,区河长办联合区检察院督查发现的河湖问题,有关乡镇街道均未自查出来,说明基层河湖“四乱”问题排查存在盲区和疏漏,督查督办力度逐级递减。三是认定整改降低标准。部分乡镇街道对河道洪沟违规建筑、围垦河道等历史性遗留问题未纳入“四乱”问题清单,把关停非法采砂、拆除乱搭乱建视为完成整改,致使堆放砂料清理不彻底,砂坑、场地恢复不到位,降低了问题认定和整治标准。四是监管有待加强。对于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全、占用河道堆放固体废弃物等问题,相关乡镇查处态度不坚决,处置不彻底,整治不到位。五是河湖划界工作滞后。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市需要划界和制定水域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的河流名录》急需开展河湖划界的河流为4条(杨稍沙河段、吊沟沙河、水泉沙河、上沙河),已开展河湖划界的河流为1条(杨稍沙河段),需制定水域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的河流4条(均未开展)、河湖管理智能化数字化等基础性工作,由于缺少资金,导致河湖划界和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工作进度滞后,与水利部和水利厅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也将影响河长制工作年终考核结果。六是基层河长履职尽责不够。目前,虽然每条河流都有了河长,但由于宣传培训的力度不够,还没有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特别是乡、村级河长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河长的职责和作用,河长制急需从“有名”向“有实”转变,避免河长形同虚设,截至目前区各级河长应巡河1300次,完成277次,巡河率21.3%(其中:长征街道应巡河8次,完成66次,巡河率100%;红会路街道应巡河48次,完成23次,巡河率48%;共和镇应巡河96次,完成40次,巡河率42%;宝积镇应巡河200次,完成85次,巡河率42%;王家山镇应巡河72次,完成17次,巡河率24%;复兴乡应巡河160次,完成27次,巡河率17%;种田乡应巡河88次,完成8次,巡河率9%;水泉镇应巡河460次,完成10次,巡河率2%;黄桥镇应巡河168次,完成1次,巡河率1%)。七是河长公示牌更新不及时。目前按照省、市标准全区共设置河(湖)长公示牌127个。其中,种田乡9个、复兴乡18个、宝积镇23个、水泉镇31个、共和镇10个、王家山镇8个、黄峤镇24、红会路街道3个,长征街道1个。八是“河长”加“警长”制度建立不完善。全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4条(包括黄河段),及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季节性河流109条,均未建立“河长”加“警长”制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一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和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达到预期效果。二要持续强力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结合水利部黄河委员会黄河“清河行动”及全区“四抓四促”要求,积极联合检察机关运用公益诉讼等手段,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紧盯“乱占”“乱建”等重点问题,集中力量“拔钉子”“啃硬骨头”,确保11月底前完成各项整治任务。三要做好“回头看”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对“四乱”问题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同时,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四要强化属地责任和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党政主导、河湖长挂帅、水利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实河长办和河湖管理机构人员力量,提高河长办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分办督办能力。五要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等基础工作,今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杨稍沙河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同时开展其它河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六要根据2019年市公安局《公安机关在全市河道湖泊实施河湖警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区推行实施两级河湖警长制。

水利局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协定》相关要求,县水利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强化安排部署。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研究落实“河(湖)长制”的对策措施,切实履行好“河(湖)长”责任,由县党政主要领导在年初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并将会议开到村一级。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县河长制办。

完成时限:xxxx年x月xx日前。

二、上下联动,各级河长带着日记去巡河。

创新“巡河日记”模式,巡河日记主要反映河长巡查责任河流时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处理办法以及处理结果。各级河长要带着日记巡河履职,县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乡(镇)级河长每月巡河,村级河长每周开展巡河,真正建立起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协调推进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县河长制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

全面联动,开展各类涉河湖专项行动。

一是在采砂工作管理方面;

为确保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调整充实了县河道及非河道砂石开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水利、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合执法小组,对全县各砂石场进行检查。在未办理采砂许可证前禁止一切开采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县河长制办、水资源管理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是在岸线保护工作方面;

一是我局组织人员对xxx条山洪沟危险区、防洪堤进行汛前隐患排查,今年指导进行x个乡镇的防汛演练,并要求各乡政府组织辖区内山洪沟危险区的群众进行防汛演练,争取危险区域内群众熟悉和知晓预警信号、转移撤离路线、避险安置点,知晓率达xxx%。要求当地乡政府做好各山洪危险区的两张表预案,明确细化各责任人职责,并在村域内对两张表进行公示,做到危险区内群众家喻户晓。建议当地乡政府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提高思想认识,储备相应防汛抢险物资。并对全县的预警广播进行了维护、维修。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县河长制办、水资源管理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是开河湖“清四乱”工作;

我县把河湖“清四乱”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由县检察院、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落实。全县各乡镇全面排查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县河长制办、水资源管理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是积极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我县xxxx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计x条,其中达曲(打火沟)由我县进行划定目前已完成划定工作任务。规模以下河流共计xx条,开展合穷沟、俄达柯、协布沟、卓达曲、绒岔沟、斯俄沟、隆果柯、吉列柯、麦玉曲、索达柯xx条河流的政府采购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县河长制办、水资源管理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势头。以乡(镇)为单位,以村民为载体,做到全面参与,要多形式、多角度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对沿河村民发放公开信、倡议书、宣传资料等方式,增强居民爱河护河的自觉性,让群众及时了解河长制工作及其重要性,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河长制管理中来,形成“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是深化河长制工作机制。继续按照州河长制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创新工作思路,开创工作新局面,确保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河长制管理落到实处。

三是继续加大河流治理力度。着力加强整治污水直排、垃圾乱倒、河岸违法建设和治理黑臭水体、河面垃圾、河岸生态等问题,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同时强化巡河、督察常态化机制、强化河道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河道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年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二〇二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推深做实河湖长制的关键之年。这一年,我县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思想,认真领悟《长江保护法》深刻内涵,推进“五水共治”,有序有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一、总体进展情况。

(一)开展全面整治,防治水污染。一是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了裕溪河、牛屯河、得胜河、滁河等长江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制定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二是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船舶及码头环保设施建设、河湖“四乱”问题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处理集中、农村黑臭水体改善、面源污染治理有效、船舶码头环保设施规范、“四乱”整治彻底。三是着力推进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改善。实行《*县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及《*县地表水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全县*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二)聚焦设施建管,补齐洪涝短板。

一是推进重点水利工程治理。着力补齐防洪薄弱环节,牛屯河防洪治理工程、义城圩堤防加固工程基本完成,滁河防洪治理新增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二〇二一年度县级重点水利工程投资*万元,开展*项水利设施治理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做好风险管控。做好汛前、汛中水利设施检查,杜绝防汛隐患,所有水库“三个责任人”明确,“三个重点环节”准备到位;所有堤防闸站、在建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明确、调度运用计划到位;时刻关注气象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水利设施运行调度。三是推进排涝设施建设。在开展仙房圩等农村易涝区泵站建设前期工作同时,依靠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沟塘清淤活水行动,保证排涝渠系畅通。

(三)提升运管水平,保证饮水安全、一是加强安全管理。

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做好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同时实施城镇管网延伸辐射、水源工程建设、入户管网改造等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有县供水集团牵头,全面完成农村水厂兼并整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是提升检测能力。加强农村供水水质监管工作,提升县级水质检测能力,健全检测体系,规范化开检测工作展。

(四)推进水岸同治,修复水生态。

一是巩固问题整治。继续全面推进河湖生态问题整治,完成非法矮围整治、非法码头整治,强化河湖岸线管控、涉河项目监管。二是做好“十年禁渔”。强化渔业巡查执法,开展禁、限养殖区水产养殖的清理整治,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电、毒、炸”等违法捕捞行为。三是推进水土保持治理。在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同时,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完成了昭关小流域(九龙沟片)综合治理建设。四是建设示范河湖。以“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文化融入、管护高效、人水和谐”为目标,开展东山水库示范河湖建设,为未来河湖生态建设提供样板。

(五)强化资源管控,保护水资源、一是强化水资源管理。

通过加强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指标管控,管控水资源消耗;通过取水许可*%办证,非农业取水计量监测全覆盖强化用水监管。二是推进节水行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节水宣传,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并于*月下旬通过省级验收。

(六)完善保障措施,推深河湖长制。

一是强化履职。县级总河长会议与*月*日召开,会上审定了《*县二〇二一年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县河湖长制工作述职机制》,工作要点以总河长令印发。二是夯实基础。完成了全县水普内河湖划界任务,十一条河流、四座水库完成划界公示、上图及界桩埋设;完成了裕溪河、得胜河等*条河湖的健康评价工作。三是完善机制。制定完善了《关于建立*县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在全县实行河湖警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河湖警长制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宣传。以《长江保护法》为重点,开展宣传,推进河湖长制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

二、工作开展成效。

一是污染治理有成效。通过水利、住建、交运、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规划、农业农村、城管等各相关单位共同努力,全县水污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以上,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以上,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以上,水质考核断面达标。通过河道“清四乱”专项排查、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长江流域禁捕等专项行动,共计发现并处置问题*处,其中垃圾堆放*处、违章建筑*处、河道拦网及迷魂阵*处、河道养殖家禽*处、堤防堆物*处;对上级交办问题,迅速组织人员调查处理到位,及时对单销号,防止问题反复。针对处置不力、进展缓慢问题,由相关县级河长开展现场调度,督办问题从速办结。

二是保护修复有成果。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通过城镇管网延伸辐射、水源工程建设、入户管网改造等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受益人口*万人。水资源管控全面落实,所有用水企业监管到位,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验收。通过昭关小流域(九龙沟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完成*平方公里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三是水利设施有保障。

通过开展一系列工程建设,牛屯河、义城圩治理项目基本完工,*年受灾水毁水利设施基本修复到位,基层防汛预警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为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打牢基础;全县水普内*条河流、*座水库全部完成划界任务,为水利设施保护及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是河湖责任有落实。

召开了县级总河长会议,印发总河长令,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要点;通过河长制信息化平台运用,各级河湖长运用app加强对河湖的巡查,记录巡河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使问题得到快速解决;各级河长办开展河湖长制暗访督查工作,采取“两不四直”方式,推动各级自觉加快对河湖的巡查管理,真正做到有人定期巡查、有人处理问题,确保河湖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与相邻各县建立了联合河长制,对跨界河流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治理,推进河湖问题整治责任进一步明确。

一是开展交流学习。河湖长制工作经验交流更多在我市各县区之间开展,与外省、外市较少,缺少对先进地区优秀经验的学习吸收,希望能够由省市河长办组织开展交流学习工作,提升各县区河湖长制工作经验。

二是开展联合行动。

河湖长制河湖问题整治可能涉及多个单位,相较于现在各个单位独自开展行动,通过联合行动方式有利于问题更好更快解决,这是未来必须开展的。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

河湖长制工作要推深做实,既需要专业技术过硬的工作人员,也需要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氛围,所以必须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培训让各级河湖长制工作人员明白职责与任务,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参与工作,让我县河湖长制迈上新台阶。

四是推进司法参与。

虽然县河长办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共同印发了“河长+检察长”、“河湖警长制”相关文件,但本年度司法工作的参与度仍然较低,需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力量在河湖长制中的作用,为河湖长制保驾护航。

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我们严格落实了“四个一”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做到了及时处理,得10分。

我场按要求设立了河库长公示牌,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得5分。

我场协助上级河长和部门开展辖区内河湖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并配合开展相关问题集中整治,得5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干净、清洁,配备2名保洁员对河道进行日常保洁,得10。

5、河道管理范围内无乱占乱建现象,无违章建筑。5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内无乱占乱建现象,无违章建筑,得5分。

6、河道管理范围内无乱围乱堵现象,无违法障碍物。5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内无乱围乱堵现象,无违法障碍物,得5分。

7、河道管理范围内无乱采乱挖现象,无非法采砂、违法捕捞行为。5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内无乱采乱挖现象,无非法采砂、违法捕捞行为,得5分。

三、管护成效(35分)。

1、乡镇场交界面水质经检测达标,辖区内河湖管护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20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水质优,群众满意,得20分。

我场已按照县水务局的要求,在集镇桥子洞设立水生态文明示范点,并开工建设,得15分。

根据《xx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作任务分解和要求,为明确县乡村三级对全县范围内河沟的保护管理责任,确保全县重要水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xx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河长制实施文件。现对“河长制”落实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组织制定的河道治理计划及其进展情况。

目前已经出台了河长制的相关文件,方案已由县政府印发实施,各乡镇也已实施了各自制定的河长制文件,同时河长制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已印发给给乡镇。通过县、乡镇、村三级管理体系对河沟进行监管和治理。河长制明确了各河长负责人;考评办法、评分细则,确保在2016年底前在全县全面推行落实好“河长制”。通过河长制制度:1、规范河沟周边环境,清除并制止封沟、填沟、占沟、占坝、占滩地等进行建设等非法项目;2、加强河道管理,杜绝采砂现象;3、强化河沟水生态保护,防治水污染,制止乱排、倾倒垃圾行为;4、制止在沟坡、河坝、堤身耕种农作物;5、提倡生态养殖、公益性投放,严禁在涡河、茨淮新河等非养殖区设置围网、网箱,严禁在距河岸500米范围内设置规模养殖场或堆放养殖污染排放物等;6、有计划对河堤、河滩进行绿化、美化等。通过落实“河长制”工作,确保全县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文明持续健康发展,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的目标。

二、河道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

成立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各位副县长任副组长,乡镇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永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水务局、县住建委、县农委、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畜牧局分管同志组成。

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巡查、考评,并做好记录和通报。9月份开始,县河长制办公室对全县进行了第一次督查,并发布了第一期通报(详见附件),要求相关乡镇及部门抓紧整改到位。县河长制办公室将继续落实“一月一考评,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对河长负责人和乡镇进行双重考核,督促当月发现的问题,当月解决。

目前按照我县河流的规模和流域面积划分为三个等级,1、主干河流(流域面积在140平方公里以上),2、主要大沟(流域面积在10-140平方公里),3、中沟、小沟河流(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下)。以全县五条主干河流为主线,以控制一定面积的大中沟为延伸,按照“跨乡镇统筹、分地域负责”的原则,主干河流由县领导担任主要河沟的总负责人,即县级河长,安排布置河沟水环境治理和管理;主要大沟由各乡镇负责同志担任辖区内重要水域的负责人,即乡镇级河长,落实河道治理各项任务要求,控制水量使用、确保水质良好;中沟、小沟河流由各村负责同志担任辖区内水域负责人,即村级河长,及时上报区域内河流情况,落实河道治理各项任务要求。

河长是包干河沟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协调河沟保护与社会建设的矛盾、上下游之间纠纷,组织整改包干河段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问题。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河长制”领导小组。

四、协调解决的河道治理中的有关问题。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各河流现状,制定具体可行的治理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位河长、河段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河长、河段长开展工作,主动加强沟通协调。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和各地的典型经验,及时曝光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倡导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流域保护和水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组织对辖区内“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并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县乡政府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并实施。

(四)加强执法,依法处理。对于河道中乱搭乱建、乱设砂石料场、违法采砂、乱设网箱等违法行为,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环保局、畜牧水产局,坚决依法处理这些违法行为。

五、采取的其他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过招标确定专业保洁公司,每月对涡河、阜蒙河、茨淮新河、北淝河、芡河重要节点进行水草、漂浮物打捞,保持水面清洁。8月份,按照县里安排重点对城区内向阳沟、芦沟、马沟的水草、漂浮物打捞,清理面积7.6万平方米;9月份对五要主要河流及庞沟、蒙凤沟、s203线北段公路沟等重点大沟进行了水草打捞,同时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的河塘水草进行打捞。目前各乡镇,因之前没有把河面清洁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河面清洁经费不足,建议各乡镇及县财政对此有专项的资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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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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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x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流域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20xx年全市省级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0.2%;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行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100%。在水利部组织的xx市加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验收中,xx市以99分的高分通过验收。

一名领导一条河,河段大小事都管。

20xx年年初,xx市出台了《xx市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各级河长、河段长及其工作职责,并向社会公布。全市共落实河长、河段长和村管员1947人,做到了每一条河流、每一河段都有当地党政分管领导负总责,实现了河道管理工作的全覆盖。同时,在全市主要河流河岸显著位置树立河长、河段长公示牌473块,标明河长、河段长职责、河道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直接向河长、河段长反映问题。

为保障“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xx市出台了《xx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内容。市级安排300万元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强化日常督查和年底考核,市政府先后召开九十九溪、晋江、洛阳江河长会议,对三条河道水环境存在问题进行通报,部署流域综合整治任务;期间,相关县(市、区)相继制定本辖区相关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进度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多管齐下除污染重拳出击治“四乱”

工农业、生活污染,“四乱”问题是影响流域水质的“杀手”。为此,在xx市水资委的统筹协调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执法,强化污染源和“四乱”问题的治理。九十九溪水质监测数据显示,九十九溪整治前(20xx年1月)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70mg/l、氨氮3.86mg/l;目前化学需氧量42mg/l、氨氮1.06mg/l,主要污染得到消减,水质有明显改善。

在污染源治理方面,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xx在严把项目环评关口,对晋江、洛阳江流域严格实行“四不批”政策,从源头上消除影响流域安全污染的隐患的同时,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有力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明确禁养区、禁建区、可养区范围,要求限期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积极推进非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模式。

今年来,xx已关闭和拆除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1995家,拆除猪舍面积60.4484万平方米,削减生猪存栏25.9049万头,完成213家存栏250头以上养猪场达标改造任务(其中关闭退出144家)。山美水库、惠女水库、陈田水库等重要水源地流域禁养区生猪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拆除。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年全市计划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34个,年度计划投资8.07亿元,计划建设(扩建)污水处理厂(站)15座,泵站14座,建设管网243公里。目前,全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计划内项目共完成投资18372万元。

在“四乱”整治方面,xx市多部门联合开展涉河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乱堆乱倒乱建、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20xx年以来,全市共取缔非法采堆砂场(点)122处,查处非法采砂船只45艘、违规车辆37部,拆除河道违章搭建32处,制止违章搭建63处、违法倾倒渣土事件77起,“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加强水生态修复,筑牢水安全屏障。

保障水安全是系统工程。为正本清源,xx市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考虑影响到水安全的系列问题,实施山水林湖系统治理,努力使河流恢复生机。

在水生态修复方面,深入开展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建设。xx市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自开工以来累计完成投资11.28亿元,占总投资13.45亿元的83.9%。今年已完成投资1.95亿元,整个试点项目将于2017年全面完工。启动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编制项目建设5年规划,计划投资42.65亿元,实施120个项目,治理河长848.12公里。20xx年-已实施11个项目,共完成投资9126万元,其中20xx年2个试点项目已完成5870万元,永春试点石鼓段c1标段和洛江试点试验段(官洋坝至俞公桥)已完工。20计划实施的7个县(市、区)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完成3256万元,惠安县黄塘溪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紫山段)结合中小河流治理,支流官溪、蓝田溪整治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80%。强化水土流失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86万亩,完成投资11189万元。四是实施石壁水库、桃源水库,泗洲水库、龙湖水库、大樟溪德化城关下游河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等水库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

在流域综合整治方面,持续推进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连续五年在全省年度考核中排名第一。抓好石狮、晋江、南安跨境流域污染治理三年行动以及晋江西溪永春段、黄塘溪2条跨境流域整治。创新开展赛水质活动,第一批小流域“赛水质”活动累计投入2.1亿元,整治河道55公里;第二批20条小流域“赛水质”活动投入1.22亿元,开展整治河道40公里,20条参赛小流域水质均有不同程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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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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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责任实施方案

近年来,黑泉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要求,以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着力在“见河长、抓监管、求实效”上下功夫,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有力有序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落地。

1.压实责任,勇挑重担。镇党委、政府组织对各村河湖长进行培训,明确各自职责,定期督办检查考核,不定期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织密管理构架,网格化落实水体监管,以常态化管理促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每月河湖长对所分配的管理区域进行全面巡查,实行“逢五巡河”,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手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各水体正常运行,全镇各河湖长责任上肩,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显著,形成了以巡河、交办、督办、查办、验收、销号为主要内容的一环紧扣一环的工作机制。

2.浓厚氛围,全民共治。河湖长制的全力推进,镇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各河湖长对河道、塘库等地点进行了全面疏通、清理、整治,及时清运了河道垃圾,清理了滥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及时对河长信息变动或损毁的公示牌进行更换,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正常运转。

3.示范引领,培植特色。结合卫生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常态化开展环境整治行动,充分利用公益性岗位、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志愿者参与河道环境整治工作,对“屋边、路边、田边、河边、沟边”垃圾进行收集、清运,明显增强群众爱河、护河、爱惜乡村环境的意识,水清岸绿在黑泉初具雏形,美丽乡村初显成效,宜居村庄逐一建成。

今年全镇上下将加强协作配合、主动承担任务、认真履职尽责,紧盯目标抓好落实、紧盯问题加强整治、紧盯责任督促检查,着力打好“生态牌”,守好环境“生命线”,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让全镇河流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赵文旭)。

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和省市河长会议精神,按照《铜鼓县“河长制”实施方案》,以“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铜鼓样板”这一主题,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全面实施“河长制”,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江河湖库管理体系,全面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四乱”问题,全面实现全县河湖范围内河面无垃圾、河中无障碍、河底无淤积、河水无浑浊、河岸无损毁、污水无直排、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等“八无”目标,全面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山水美丽铜鼓。

二、主要工作。

(一)及时安排部署,健全组织体系。

1、各乡镇场及时出台《“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2-3名)和所需工作经费。明确各级“河长”和河库“警长”、护河(湖)员,制定《“河长制”工作考评办法》,出台《20xx年工作要点》和《“河长制”工作制度》,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面实施“河长制”。(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10日)。

2、在河岸、湖岸的显要位置设立“河库长”公示牌,标明“河库长”姓名、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

3、20xx年4月10日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出台有部门针对性的《“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干部主抓“河长制”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4月10日)。

(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河库档案。

由相关部门牵头,各乡镇场具体负责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河湖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一河一档”、“一库一档”。各牵头部门《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于20xx年4月22日前报送“县河长办”(县水务局)。

1、全面调查河湖流程或面积、底泥厚度、闸坝数量等信息,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2、全面调查河湖水质、沿线排污企业数量,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参与单位:县工信委、县工业园,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3、全面调查河湖排污口数量,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4、全面调查农业面源污染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5、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沿线的畜禽养殖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畜牧水产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6、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水面及堤岸的环境卫生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农村),参与单位:县城管局(县城河岸)、县水务局(县城水面),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7、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的非法采砂行为,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参与单位: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8、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的乱占乱建行为,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城建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9、全面调查河流的乱围乱堵行为,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10、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沿岸绿化及湿地等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三)开展集中整治,优化生态环境。

各牵头部门和各乡镇场按照工作要求,研究确定所负责河湖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一河一策”、“一库一策”。重点做好水质达标检测、工业企业治理、截污入管和直排口封堵、农业污染控制、畜禽养殖规范、水面堤岸保洁、非法采砂整治、乱占乱建查处、乱围乱堵整顿、河岸绿化等“十项整治工程”。各牵头部门和各乡镇场于20xx年4月30日前向“县河长办”(县水务局)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20xx年5月3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1、河流、水库水质一律总体达标,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对水质不达标河流和水库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2、河流两侧和水库周边企业废水排放一律达标,对排放不达标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参与单位:县工信委、县工业园,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3、河流沿线和水库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对污水直排口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参与单位:县城建局、县委农工部、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一律禁止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积极推广高效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5、河流两侧和水库周边畜禽养殖一律规范,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畜牧水产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6、河流和水库水面及堤岸一律无积存垃圾,开展农村河湖生活垃圾处理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7、河流和水库一律禁止非法采砂行为,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参与单位: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等,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8、河流和水库一律禁止乱占乱建行为,开展乱占乱建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城建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地方海事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9、河流和水库一律禁止乱围乱堵行为,开展乱围乱堵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10、河流和水库一律推进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每个乡镇场要打造1-2个较高水准的水生态文明示范点(其中镇2个,乡、场1个)。(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四)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1、开展河库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河流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重点水库的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水文站,各乡镇场)。

2、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县环保局、县水务局等,各乡镇场)。

3、对接省、市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建立县乡级“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举报投诉、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问题办理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工信委、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地方海事局、县城建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林业局、县委农工部等,各乡镇场)。

4、建立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按照“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协调执法”模式,统筹涉及河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编办、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城建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交通局、县地方海事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法制局、县供电公司等,各乡镇场)。

5、开展领导干部水域、滩涂、岸线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县审计局)。

6、开展“‘六个最美’评选活动”和先进乡镇场、部门评选,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县委组织部、县水务局等,各乡镇场)。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铜鼓电视台、铜鼓报、铜鼓政府网、手机报、微信平台等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一是宣传“河长制”的新举措和新做法,宣传党委政府保护河库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跟踪宣传,营造声势,促进整治效果。三是做好“河长制”相关信息发布。四是立足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开展河长工作“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活动,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共识与合力。五是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和个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六是建立爱水护水机制,挖掘爱水护水工作的先进典型,并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等形式,充分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积极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监督河湖管理的浓厚舆论氛围。

河湖长制工作成果报告范文

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成果报告范文2020年,我区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按照《xx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xx市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和完善党政主导、属地负责、分级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全力以赴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0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回顾(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及时调整区级河(湖)领导小组和区级河(湖)长职数。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实施“双总河(湖)长”,增加x名区委副书记为区级河(湖)长,2020年我区总河(湖)长x名,区级河(湖)长x名,街镇级总河(湖)长x人、街镇级河(湖)长x人,村级河(湖)长x人,全区x条(座)水体(市管河道x条、市管水库x座、区管河道x条、区管水库x座、街镇管沟渠x条、坑塘x座、水库x座、景观湖x座)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实现河湖管理“全面挂长”无盲区。

二是进一步完善区级责任制度。修订印发《xx区市、区管河道取排管理制度》、《xx区河(湖)长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和《xx区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二)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提升问责力度。

一是加强月度考核和暗查暗访管理,将考核结果纳入“三考合一”评价体系,每月对全区x个街镇(开发区)管辖的河湖、沟渠、坑塘水环境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和考核评估,2020年,印发河(湖)长制考核通报x份,河(湖)长制暗查暗访通报x份(因新冠疫情影响,二三月份停考),11、12月份区政府常务会议播放水环境暗查暗访问题曝光片x次。针对在月度考核和暗查暗访中发现的水环境问题,督促相关街镇(开发区)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同时,对街镇(开发区)长效管控机制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检查以考促改,不断改善和提升我区河湖水环境质量。

二是加强日常整改、督办,高度重视信息化平台和群众举报问题整改。2020年,下发整改通知单x份,挂牌督办通知单x份,向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印发通报函x份,向各街镇(开发区)级河长印发提醒函x份。2020年共发现河(湖)长制水环境问题x项,其中垃圾问题x项,水面漂浮物x项,垦植问题x项,违章排水问题x项,水质问题x项,公示信息问题x项,其他问题x项,所有问题均已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同时加强闭环管理,做到问题发现、整改、复核均有专人负责。

三是加强工作责任追究。针对多次排名落后、问题重复出现的相关单位,通过通报批评、河长约谈等方式,不断督促基层河长尽责履职,2020年,区级河(湖)长共约谈履职不到位的有关部门和街镇x次,涉及x个街镇、x个开发区、x个区级部门,约谈责任人x人次。

(三)强化区级河湖长引领作用,确保压力传导到位。

一是市委常委、区委书记xx同志到任后,针对河长制工作批示x次,就河(湖)长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区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和水污染防治工作,x次深入xx镇、“xx河”、xx湿地检查调研水环境治理情况,x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针对农村沟渠坑塘等小微水体开展暗查暗访,督促相关街镇举一反三,切实解决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区长xxx同志x月x日主持召开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同时作为市管河(湖)的区级河(湖)长,每月开展巡河检查活动,针对难点问题进行协调推动,有力的促进了我区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是区级河(湖)长在巡河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协调解决河(湖)长制遇到的难点问题,通过x次区级河长会议、联席会议的形式,研究部署“清四乱”“清河(湖)”“禁渔期非法捕捞”等专项行动,协调解决河(湖)长制主要任务的难点、堵点,力促基层河长不断从“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

(四)强化联合联动机制,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一是开展禁渔期非法捕捞整治专项行动,2020年x月x日至x日,组织区水务局、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市有关河系管理中心、各相关街镇(开发区),开展对市管一级河道和重点区管河道非法捕鱼船只、非法渔具(拦河网、地笼等)等问题的集中清理专项行动。清理插网、地笼等阻水渔具x个,清理三无渔船x艘,保持了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极大地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

二是推动“清四乱”长效化规范化,落实市总河(湖)长x号令《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决定》,研究制定《xx区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工,全覆盖进行“四乱”问题排查,建立台账,动态更新,2020年共排查出问题x处,完成清整x处,纳入长效管控x处,x处问题推进整治中。同时,我区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清理独流减河宽河槽涉津南区、西青区“飞地”的x处集装箱、彩钢房乱占乱建问题;对纳入长效治理方案的x街垃圾转运站、xx镇段大葱加工厂问题按期进行了拆除。

三是扎实推进2020清河(湖)专项行动,完成清理水面漂浮垃圾x平方米、水面插网x处、水面地笼x处,堤岸生活垃圾x立方米、堤岸建筑垃圾x立方米、堤岸工业废弃物x吨、堤岸非正规垃圾堆放点x个、堤岸旱厕x个,其他废弃船只x条,有效改善了新区河湖水环境。

四是联合区检察院开展河湖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x月x日,制定印发《xx区人民检察院、xx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区检察院可登陆xx区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共享区河长制工作信息;双方召开工作会议x次,对“清四乱”难点问题进行梳理研判,助力“清四乱”工作。

五是全力推进黑臭水体整治,2020年xx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共计x个点位,涉及x个街镇、开发区,分别位于xx区、xx街、xx镇、xx街、xx街、xx镇、xx街、xx镇,2020年均已完成治理工程并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工作。同时落实长效管控机制,防止黑臭水体问题反弹回潮,保持水环境整治成果。

(五)强化联合督导检查,促进责任落地见效一是区河(湖)长办、区委不作为不担当专项办在x月x日至26日、x月x日至x日、x月x日至x日、x月x日四次对河湖、沟渠、坑塘的水环境情况进行检查,倒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区河(湖)长办、区委督查室在x月x日对xx河相关街镇进行督查检查,促进xx河水质消劣、稳定达标。

三是结合创文、创卫复审、农村人居整治、“蓝军督查”开展水环境情况检查,其中蓝军督察发现问题x项,农村人居整治发现问题x项;创文、创文国卫复审发现问题x项,在改善我区水环境的同时,也有力的支持了创文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六)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广泛参与的护河氛围一是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加大对河湖长制的宣传力度,在《xx报》《xx时报》《xx报》《xx日报》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上宣传共x次,其中报刊x次,广播x次,电视x次,网站、微信、微博x次,进农村、进社区x次,发放宣传册x次,张贴横幅x次,乡村广播x次,讲座、会议等其他形式x次,不断提高全区河(湖)长制知晓率和支持率。

办公室常务副主任xxx同志授课,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x人、各级河(湖)长x人、各级河(湖)长办工作人员x人,共x人参加。

(七)强化示范效应,开展“优秀河长最美河湖”评比创建一是按照市河(湖)长办“优秀河长最美河湖”评选表彰工作和评选办法的要求,在2019、2020年度河(湖)长制考核总排名靠前和总体表现较好的河(湖)长中筛选,经过综合评比推荐上报。经市河(湖)长办和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授予我区北塘街河长乔柏林同志乡镇(街道)级“优秀河长”称号、新城镇营房村王玉刚和古林街官港第二社区居委会许立文2名同志村级“优秀河长”称号;授予我区中新生态城静湖、xx空港保税区空港景观湖“最美河湖”称号。

二是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加大对受表彰的“优秀河长”“最美河湖”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在《x报》、《x日报》、xx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上进行先进事迹宣传,激励全区基层河长以先进河(湖)长为榜样,积极履职担当作为,再接再厉,不断完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八)强化任务落实,发挥政府部门牵头作用2020年,针对加强水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防洪除涝安全建设、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八个方面,市河(湖)长办向我区下达具体任务x项、实施内容x项。

区级河(湖)长xx、xx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河(湖)长制主要任务落实,对任务难点问题深入现场亲自推动。xx同志赴市水务局对河(湖)长制工作进行调研,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协调,截止到2020年12月底,我区河(湖)长制2020年度主要任务已全部完成。

二、1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一是不断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修订“一河(湖)一策”(2021-2023),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不断压实辖区内河湖、沟渠、坑塘等水体管养责任,做好河湖保洁、水质改善经费保障。

二是加强全区河湖水环境考核和暗查暗访工作,按照《xx区河(湖)长制考核办法(试行)》《xx区河(湖)长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xx区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xx区河(湖)长办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大考核和暗查暗访工作力度,每月对考核结果和暗查暗访情况发布通报。继续联合不作为不担当专项办、区委督查室、蓝军督查、人居办等实施专项暗访机制,不定期制作暗访曝光片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上播放,进一步压实基层责任。

三是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按照涉河湖法律法规,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将“清四乱”不断向区管河湖和农村沟渠坑塘延伸,加强河(湖)长巡河,防止四乱问题反弹。

四是积极发挥全民参与作用,组织开展“向群众汇报”工作,启动“榜样河长、示范河湖”创建,采取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企参与的方式,构建政、社、企共建河湖管理责任制。充分动员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参与到河湖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来,提升企业与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履行社会力量在治水中的应尽职责。

五是进一步做好黑臭水体长效治理工作,对已经整治完成的黑臭水体做好日常维护和效果评估,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巡河和水污染源头管控处置,防止新的黑臭水体出现。

六是全力推动完成2021年河长制主要任务,积极督促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涉河湖问题整改,将主要任务和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河(湖)长履职的重要抓手,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七是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对市、区级河(湖)长制考核和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及重大水环境案件,按照《xx区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相关街镇(开发区)级、村级河(湖)长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各级河(湖)长履职到位。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各级河(湖)长的共同努力,在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下,我区河(湖)长制工作取得较大进步,水环境面貌持续改善,初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鸟飞”的水环境目标。2021年我们更将加倍努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百尺杆头、更进一步”,为“美丽滨城”建设提供坚实水环境保障。

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1、池河城区段保护工程。工程总投资90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堤防加固、堤顶道路铺设、绿化美化及配套建筑物等,主体工程已完成。

2、女山湖焦城圩段堤防加固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宽、加高,堤顶道路铺设、绿化及新建大坝涵等,该工程已完成并验收。

3、xx市石坝河二期治理工程。总投资280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石坝河干流、文庄支流、罗岗支流、黑泥冲支流河道清淤、护坡、拆除重建桥梁3座及蓄水堰3座,该工程正在实施中。

4、南沙河二期治理工程。

总投资2863万元,对三界镇、管店镇的镇区段河道进行综合治理,治理主要内容为河道清障、河道护岸、拆除重建三界东李桥、管店管横桥、明南街道大辛桥、新建三界东李拦水坝、管店邱郢拦水堰,目前,主体工程基本建成。

年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督查通报

7月21至25日,xx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开展联合督查,县河长办抽调四人对全县护河员管理、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结合县河长办日常巡查检查掌握情况对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县、镇、村换届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三级河长xx名、警长xx名,全县共明确河湖长xx名、村级护河员xx名、社会监督员x名,河长制工作队伍得到大大加强;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及时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制定下发河长制工作要点、责任清单和考评办法,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压紧压实责任任务;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完善“河长+警长+四员”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行政司法协作机制。一是实施河湖划界。完成了xx条重点河流、xx个湖库、xx处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明确了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边界;二是开展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利用河湖划界成果,完成了x条重点河流及xx个湖库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三是加快“一河一策”方案修编实施。完成了x条xx平方公里以上重点河流“一河一策”方案修编,明确重点任务,组织实施落实,为河长制工作开展提供依据支撑。各镇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发力,农村垃圾转运处理正常运行,有效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11个集镇级污水处理厂和36个村级污水处理站保持运行和试运行,农村重点区域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全面排查整治农药肥料和畜禽养殖污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善工业园区企业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严格达标排放,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加强汉江流域水质监测,全县地表水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ii类标准以上,水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狠抓四乱治理。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活动。1-7月,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8个,办结书记民情“三本账”核查件2件,落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5起,共计清除弃土弃渣2万余立方,清理河道堆放砂石料1万余立方,河湖环境明显改善;二是强化监管执法。紧紧围绕依法治水管水,突出“抓严、抓早、抓实、抓小”,开展常态化监管执法,共立案查处涉河行政案件x1起,其中行政处罚x起,罚款xxx元,限期整改4起,坚决打击四乱等涉河违法行为;三是强化日常巡查。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坚持做到“县级河长一月一巡,镇级河长一旬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护河员一天一巡”,促进各级河长工作常态化,不断提升河湖日常管理水平。二是部分护河员巡河记录不全,护河员巡查记录上发现的问题没有上报记录和整改印证资料;三是部分镇清“四乱”台账不规范。镇级河长巡查记录必须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要有整改印证资料;四是四乱问题仍然存在。xx河河道存在卫生死角,河道末梢、湾杈、桥梁下面等处巡查清理不到位,垃圾漂浮物较多。xx镇xx河、xx河破坏河道生态问题时有发生。xx河道边堆弃抛洒秸秆现象较为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及卫生环境。xx镇镇、村级河长巡查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及时,河道沿线弃土弃渣问题频发,且整改较为缓慢。上级下发的所有督办问题都将作为年终考核减分依据;二是镇、村要管好用好护河员公益性岗位,督促护河员勤巡河、勤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是镇、村级河长要做好巡河日志记录及问题整改台账,以备年终考核;四是对于整改缓慢、在同一点位反复出现问题的情况,县河长办将会作为问题线索提交县纪委、监委;五是各镇要定期组织开展河湖“四乱”排查,集中清理整治河湖乱挖、乱占、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使清“四乱”工作达到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