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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申请书(汇总17篇)

时间:2024-01-18 02:29:12 作者:文锋

在现如今竞争激烈的社会,申请书成为了越来越重要的一种求职或求学文书。以下是一份精选申请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撰写出一份出色的申请书。

土地纠纷申请书

申请人:_扎赉特旗__巴彦高勒镇__和平村__玛尔吐组_马兰生_农户申请人户主(或代表人)姓名_马兰生__,性别__男_,民族__汉,出生年月_19361119__,职业_农民__,家庭住址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和平村玛尔吐屯,邮政编码_137615__,联系电话_***或***_。

一、仲裁请求。

__请求本人及老伴土地31.4亩土地所有权。

二、事实和理由。

本人由于95年尾欠三提五统(提留)于是将所有70亩土地由长子马奎祥、次子马奎林代种,后经过土地调整后本人拥有的31.4亩也由马奎祥、马奎林耕种并享受地补、本人年事已高经多次索要无果、司法调解无效,(村委会于今年9月份已经将土地补贴转给本人,但土地不肯归还)故提出申请要求给以仲裁土地所有权,同时附村委会裁决意见书。

此致

_扎赉特旗_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签名/指印)。

_2013_年_11月_19_日。

注意:1.同时要提供有关证据(注意收集以前判决、裁定、调解、协商的有关材料)。

2.本申请书需提供一式5份,增加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要相应增加份数。

纠纷处理申请书

申请人:王某海,男,xxxx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被申请人:原xx农具社。

1.责令农具社退还其占用的原属于申请人的宅基地一处。

2.依法确认申请人对该处宅基有合法使用权。

申请理由:。

xxxx年5月3日,xx某队东头生产队与原xx农具社签定一份协议,该协议将本属于申请人父亲王某江的住宅一处划给农具社使用,该协议载明了住宅当时的四至范围:南至农具社,东至坝梗,北至某路,西至于东方住宅。

xxxx年3月7日农具社又与申请人父亲签定了一份协议:。

按照该协议约定:农具社应当给王某江划分同等面积住宅一处,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负责建房。同时还承诺为王某海解决商品粮问题,如口粮问题不解决好王某江有权不搬家。

但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却迟迟不能为申请人解决商品粮问题,也没有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请人一家人始终没有从这处住宅搬走,农具社将申请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请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边上临时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现在申请人一家现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属于申请人的住宅被农具社占用至今。

农具社从停业经营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没有按照协议兑现承诺,在此期间,申请人一家多次要求农具社返还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请人与原农具社人员为此多次发生冲突,xxxx年申请人和农具社的张和就土地问题发生争执,申请人家属还被其打成轻伤。

《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xxxx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某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对土地争议有明确规定,其中:。

第八条农村集体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实施时划定的范围确定所有权:。

(一)行政区界变动;。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村、村民小组、场合并、分立;。

(三)因开发土地、农田基本建设调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划界。

第十条乡(镇)村办企业、事业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规定确定权属:。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没有按照承诺对申请人进行补偿,属于无偿占有使用。并且农具社现在倒闭停止经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该处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烂不堪,原农具社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该土地某期闲置。因此,将该处本来就属于申请人宅基归还给申请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农具社个别人员的干涉,致使申请人的正当权益无法行使。xxxx年4月份原农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张和、李起在土地权属没有确定之前,就擅自委拍卖公司将该处住宅于xxxx年5月10日拍卖,并以5万元的价格拍卖给xx街上的孟四。企图将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员在土地权属尚未确认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是明显违法的。别说该土地权属尚未确定,退一步说,就是取得了使用权,那么作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其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也是禁止转让的。

综上所述,农具社无偿占有申请人宅基,且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在其倒闭之后,土地闲置某达二十多年,依据现有法律的规定,该处宅基地理所当然的应当归还给申请人,请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正当请求。

此致

xx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王某海。

xxxx年5月22日。

纠纷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仲裁要求:

一、立即支付货款_________元。

二、赔偿损失费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请人_______省_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我厂在_______市签订销合同一份,采购我厂生产的钢窗_________副。合同对钢窗的质料、规格、数量和单价都作了明确约定,交货日期为_______年_____月份。我厂按期向被申请人交付了钢窗并经过合格验收,但对方却迟迟不支付货款,后又称有部分钢窗不符合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资金紧张,一时难于支付货款。由于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拒不支付货款,我厂几次到_______省_______市往返交涉,给我厂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由于上述情况,根据原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申请_______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此致

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____市钢窗厂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1、本仲裁申请书副本___份

2、证据目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_____份

劳动纠纷申请书

被告:阳勇军,男,汉族,住址:湖南省新宁县清江乡新石村3组17号,身份证号码:430528197704223815。

原告不服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于6月30日所作出的深宝劳人仲(福永)案[]1264号《仲裁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仲裁委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违背事实、适用法律错误。

仲裁委认定,被告提交了工作证、考勤记录及工衣中均有原告公司的简称,所以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我方认为,仲裁委认定之事实,是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的。因为据原告了解,在深圳地区名为“连创”的五金机械类的公司就有数十家之多,仲裁委仅凭“连创”两字就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严重的偏颇裁判。

其次,原告已提供了工资表、厂牌等证据证实,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仲裁委却不予采信,在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这个争议点上,仲裁委不仅不要求被告就劳动关系的成立提交证据,反而要求原告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我方认为这是明显违反了我国“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基本举证规则。

二、仲裁委裁裁决原告应支付工资、加班费、无签订劳动合同等。

事项,缺乏事实与法律的依据。

原告认为,工资、加班费、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等事项的支付,均是在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而产生的。但现有的证据根本不足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更不用说是否存在加班事实、是否拖欠工资。

综上所述,仲裁委的严重缺乏事实及法律之依据,请求贵院依法改判,判如所请。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年月日。

纠纷处理申请书

申请书。

不知道的朋友,下面请参考公文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纠纷处理申请书相关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申请人:王(x),男,x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xx县人,现住xx县x镇xx村二组(原称四组),电话:。

被申请人:王,男,现年50岁,汉族,农民,xx县人,现住xx县x镇xx村二组,电话:。

申请内容:依法撤销x年1月1日曾都区林业局x镇林木林地责任承包领导小组下发给王林证编号为:。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x镇xx村四组的老居民(后村级合并称为二组),x年着农村改革开发,原公社集体大队(后称xx村)为我办理了林权证,编号为:林证号,四至界线为:东:山岗;南:洼小田角直上;西:山脚边;南:大栗树脊埂,为自留山,此后该片山场及林木一直由我看管和所有。一九九八年政府组织村、组农民换证期间,王串通组会计:王家勇将我的林证号林权证办理在被申请人王xx名下(即为重复办证)。因x年我患有风湿病在厉山镇李“风湿病专科”门诊处住院治疗,王乘机串通组长及会计所为。x年春季住院回家后发现我的自留山的林权证已办理到王xx名下,我找到王问清情况,他说:我们到换山场,(即我的房子旁边是王山场,王房子旁是我的自留山场)。事实上,x年1月1日林权证办下来后,王不同意互换山场,又口称:“我有林权证,你那片自留山属于我的了,我是合法的,你要你的自留山去找政府。”事后我多次与王为山场林权发生纠纷打架,被申请人属于侵权行为。x年至今我无数次找村委会及镇林业部门处理,镇政府、林业站、司法所及村委会组织了四次调解工作,四次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x年1月1日曾都区x镇林木林地责任承包领导小组下发给王所争的山场,证号为:,已产生了法律意义的确权,而1981年12月7日原xx县人民政府下发给我的:林证号林权证仍然产生法律意义上的确权(两个林权证为一个山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先的林权证没有依法撤销,在后的林权证不能生效。对此,应依法予以撤销王x年1月1日原曾都区x镇人民政府下发的no:号林权证。依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原曾都区下发的林权证,现xx县林业局无权撤销,对此,请求州市林业局行政机关依法撤销王no:号林权证,确认我的林证号合法有效。

此致

申请人:王(x)。

x年11月12日。

申请人:王某海,男,x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被申请人:原农具社。

1.责令农具社退还其占用的原属于申请人的宅基地一处。

2.依法确认申请人对该处宅基有合法使用权。

申请理由:。

x年5月3日,某队东头生产队与原农具社签定一份协议,该协议将本属于申请人父亲王某江的住宅一处划给农具社使用,该协议载明了住宅当时的四至范围:南至农具社,东至坝梗,北至某路,西至于东方住宅。

x年3月7日农具社又与申请人父亲签定了一份协议:。

按照该协议约定:农具社应当给王某江划分同等面积住宅一处,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负责建房。同时还承诺为王某海解决商品粮问题,如口粮问题不解决好王某江有权不搬家。

但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却迟迟不能为申请人解决商品粮问题,也没有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请人一家人始终没有从这处住宅搬走,农具社将申请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请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边上临时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现在申请人一家现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属于申请人的住宅被农具社占用至今。

农具社从停业经营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没有按照协议兑现承诺,在此期间,申请人一家多次要求农具社返还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请人与原农具社人员为此多次发生冲突,x年申请人和农具社的张和就土地问题发生争执,申请人家属还被其打成轻伤。

《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x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某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对土地争议有明确规定,其中:。

第八条农村集体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实施时划定的范围确定所有权:。

(一)行政区界变动;。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村、村民小组、场合并、分立;。

(三)因开发土地、农田基本建设调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划界。

第十条乡(镇)村办企业、事业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规定确定权属:。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没有按照承诺对申请人进行补偿,属于无偿占有使用。并且农具社现在倒闭停止经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该处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烂不堪,原农具社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该土地某期闲置。因此,将该处本来就属于申请人宅基归还给申请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农具社个别人员的干涉,致使申请人的正当权益无法行使。x年4月份原农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张和、李起在土地权属没有确定之前,就擅自委拍卖公司将该处住宅于x年5月10日拍卖,并以5万元的价格拍卖给xx街上的孟四。企图将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员在土地权属尚未确认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是明显违法的。别说该土地权属尚未确定,退一步说,就是取得了使用权,那么作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其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也是禁止转让的。

综上所述,农具社无偿占有申请人宅基,且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在其倒闭之后,土地闲置某达二十多年,依据现有法律的规定,该处宅基地理所当然的应当归还给申请人,请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正当请求。

此致

xx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王某海。

x年5月22日。

赡养纠纷的诉讼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____族,__________毕业,无职业,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组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____族,__________毕业,职业: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组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每月给付原告赡养费__________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系父子关系,原告含辛茹苦把被告抚养长大并帮助其成家,现原告年事已高,生病瘫痪在床,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被告不尽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请求贵院判决被告支付赡养费。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赡养纠纷调解拟定方案范文

农历20xx年3月12日xx和xxx在xx镇三里桥打架一事,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愿意一次性付给甲方医疗费用。

二、甲乙双方表示无异议,甲方承诺以后不再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职责和经济职责,并且不再追究打架对方的一切法律职责和经济职责。

三、此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均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赡养纠纷心得体会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逐渐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老龄化现象不断加剧,赡养问题便逐渐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赡养纠纷已经不再是个案,而是一个普遍存在并愈加复杂的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帮助解决这一问题。在此,我想分享我的一些心得体会以期能够对广大群众有所裨益。

首先,赡养是一种道德责任。养儿防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幸福不仅仅是亲情,更是一种道德责任。赡养老人本应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经常会出现赡养纠纷,这不仅影响着赡养老人的生活,更是有损人伦道德。因此,我们应该以顶天立地之姿,肩负起道德责任,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尽心尽力地赡养老人,不仅是对老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尊严的体现。

其次,如何有效防范赡养纠纷。赡养纠纷的发生往往是由于缺乏有效沟通或者误解造成的,因此,避免赡养纠纷首先必须坚持家庭沟通。赡养是家庭的事情,因此,家庭成员之间应该保持一个良好的沟通状态,尽量避免赡养中的误会、矛盾等问题。其次,建议在赡养前,应该充分了解老人的身体状况和所需人员的能力和经济条件等情况,避免在赡养过程中产生无法正常解决的问题。

再次,强化法制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目前赡养纠纷问题较多,因此,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此,我们应该注重自我保护意识,尽可能获取更多权益。同时,在赡养纠纷解决过程中,我们应该遵循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切忌激烈的言语和行动,更不要做出过激的事情,从而使赡养纠纷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

最后,赡养纠纷的解决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当前高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我们需要有更高层次的社会支持。在政府的引导及推动下,我们不仅要注重规定,严格实施法规,更要注重教育,融入宣传,增加对于赡养纠纷的重视和理解,从而降低纠纷的发生率。

在总结我的个人心得体会后,我想说,赡养纠纷的产生离不开社会的发展和家庭的存在,关注赡养纠纷不仅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义务。因此,我们应该认真进入赡养阶段,并致力于防控赡养纠纷,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更加繁荣和谐的社会发展。

赡养纠纷的心得体会

赡养纠纷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一种问题,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经济上的负担,也会在心理上产生不小的压力和矛盾。本文将结合自身经历和观察,谈谈在赡养纠纷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以及对解决纠纷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了解并尊重赡养义务。

作为子女,我们有赡养父母的义务。首先,我们应该了解赡养法律法规对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规定,明确我们的责任。其次,我们要尊重赡养父母的意愿。有些老人更希望子女多陪伴他们,而不仅仅是物质上给予赡养。因此,我们可以适时和父母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并尽力满足他们的精神上的需求。

第二段:建立良好的沟通与理解。

在赡养纠纷中,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我们要善于倾听,理解双方的处境和需求。有时,父母可能因为孤独感、身体不适等原因,对子女的赡养要求过多。而子女可能也面临着工作压力,无法全部满足父母的需求。这时我们可以通过沟通,互相理解对方的难处,并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有时,亲情的意义和表达也需要更多的沟通和理解。

第三段:合理分担经济责任。

经济上的赡养责任是赡养纠纷的一大焦点。对于子女来说,赡养父母是一种道德和法律义务,但也应该合理分担经济责任。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经济条件,子女应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按照合理的比例分担父母的养老费用。同时,父母也要理解子女的实际情况,不应过分依赖子女的经济支持,而应该鼓励子女努力工作,提高自身的经济能力。

第四段:尊重父母的选择。

在赡养纠纷中,有时我们会对父母的选择产生质疑或不满。比如父母选择住在养老院而不愿意和子女同住。我们应该尊重父母的选择,不要强制他们按照我们的意愿行事。每个人的需要和情况是不同的,我们应该尊重他们作为老年人的自主权。不论他们选择住在哪里,子女都应该提供关爱和帮助,让他们享受晚年。

第五段:寻求法律与社会支持。

当赡养纠纷无法得到妥善解决时,我们可以寻求法律和社会的支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下,赡养纠纷可以通过相关机构或法院进行调解和解决。同时,社会上也有一些非营利组织以及志愿者团体,致力于解决赡养纠纷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心理支持。因此,当赡养纠纷无法再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时,我们可以主动寻求这些支持。

总结:赡养纠纷是一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在解决这种问题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并尊重赡养义务,建立良好的沟通与理解,合理分担经济责任,尊重父母的选择,并在需要的时候寻求法律与社会的支持。只有通过这些方法,我们才能够在家庭赡养中实现和谐共处,为父母的晚年生活提供良好的支持和关怀。

赡养费纠纷起诉状

原告:,男,60岁,汉族,现住。

被告:(系之夫),男,35岁,汉族,现住。

被告:(系之妻),女,35岁,汉族,现住。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医药费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赡养费及护理费元,被告协助被告履行赡养义务;。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父与子的关系,被告是原告的儿媳,原告的土地由被告耕种至今,以及土地补贴由被告领取,现原告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被告居住的北屋五间房屋是原告的,长期居住至今,被告应当腾清房屋,返还给原告居住。被告经常辱骂原告,原告遭受到了巨大的精神损害,为了平复原告的精神创伤,慰藉其感情的损害,被告应当向原告赔礼道歉。

综上所述,根据《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赡养老人有很多种方式,其中支付赡养费就是一个主要的赡养方式,赡养人应承担的赡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要知道,老人的赡养费咋算,就得首先知道,支付的赡养费都包括哪些费用。法定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有: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行一直存疑。笔者认为,精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行,但对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费用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内容确定由义务人承担。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养费用。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子女分担了很大的风险,非常值得提倡。

对很多老人来说,赡养费关系着自身晚年生活的质量好坏。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可以不计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1、对于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m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数额(如m*20%)对照前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

2、对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

4、对于老年人的住房费用、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和必要的保险金费用应当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

实际给付额高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实际给付额计算;实际给付额低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上述计算标准计算。也就是说,上面给出的赡养费给付标准是一个最低标准,如果子女给父母的比这个标准要多,那就按照多的给;如果子女给父母的赡养费比这个标准还要低,那么就必须提到这个标准上来支付赡养费。

旁听赡养纠纷后的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但是也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旁听赡养纠纷,特别是在老年人日益增多的今天,这种问题愈发突出。我最近经历了这样一件事情,深感知识的缺乏会带来很多问题,也反思了自己的不足。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自己的经验,谈一谈如何有效应对旁听赡养纠纷的问题。

第二段:背景。

未确定的赡养义务人(称为无行为能力人)对赡养老人的责任性、赡养费用、赡养方式等方面发生争执和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往往是当事人最后的选择。

第三段:经验体会。

面对旁听赡养纠纷,对当事人来说往往是一次心理和经济上的挑战。因此,在面对此类问题时,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都会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和专业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会对当事人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二是保持沟通。特别是在亲属之间出现争吵时,要及时进行调解,体谅对方并且耐心地倾听对方的诉求,并积极地解决问题。

三是坚持法律、纪律和风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维护家庭和睦、亲情和谐。

四是加强家庭教育,让孩子们从小就知道赡养父母的道理,时刻牢记亲情的重要价值。

针对旁听赡养问题,我们必须加大法律监管力度。同时,提高社会教育水平,深刻认识到亲情关系的重要价值,强化家庭责任意识,从而促进赡养纠纷问题的有效解决。

第五段:结论。

赡养纠纷是一个敏感和重要的问题,我们必须重视并及时解决。无论当事人是行为能力人还是无行为能力人,我们都要坚持法律、纪律和风气,维护家庭和睦、亲情和谐。同时,加强社会教育总体规划和实施,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方面都加强相应的教育,倡导家庭和睦、亲情和谐,推动解决赡养纠纷的根本之道。我相信,在经过我们不断的努力之后,一定能够化解这个社会的争端,让我们的老年人得到更加和谐的生活和更加周到的照顾。

子女赡养纠纷合同

丙方次子方代表:________丙方爱人见证:________。

丁方(女儿方)代表:________。

为促进家庭和谐共处,保持家庭和睦团结互助,防止家庭纠纷产生,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房产编号:________)及(房产编号:________)两套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书中所述的两套房屋其中一套位于,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本协议书中称壹号房;另外一套位于,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本协议书中称贰号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三方协议,壹号房由乙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乙方享有,与丙、丁方无关;贰号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年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丙方继承,与乙、丁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子女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等行为。

第四条经三方协议,为确保丁方将来生活有依靠,丁方有权选择随甲、乙、丙方共同生活,使用和居住壹号房及贰号房的权利。

第五条贰号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修缮、装修等施工行为,在甲方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丙、丁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并不得有议。

第六条贰号房在甲方或甲方爱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丁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甲方同意,对本协议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仍保持有权选择壹号房或贰号方作为居住房的权利,期间甲方生、老、病、死所产生费用,由乙方及丙方按各自50共同承担,不得以房屋折旧比例分摊。本协议书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甲方、丁方有权自主选择与乙、丙双方家庭之一共同生活,而另一方则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甲方或丁方选择共同生活的一方房屋内陪甲方、丁方居住、探视或伤病照顾之义务,期间产生生活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乙方及丙方当以尽精神赡养父母、共同关心姊妹之义务,双方酌情相互体谅补给。

第九条本房产协议书所涉及内容为甲方百年归老后房产分割协议,除房产之外的任何有形无形财产继承份额则以甲方口头遗嘱或书面遗嘱为准,乙方、丙方、丁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肆份,每方各执壹份,自签名之日起成立,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另:为示公证,特邀请叔辈、二人作为本次协议书签订旁证。

第十一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经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甲方父:________________。

甲方母:________________。

乙方(长子):________________。

乙方爱人见证(长媳):________________。

丙方(次子):________________。

丙方爱人见证(次媳):________________。

丁方(女儿):________________。

叔辈旁证: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赡养纠纷调解拟定方案范文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办理机构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机构为各县国土资源局。处理意见经局办公会讨论通过,报县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对部分在全地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涉及到两个县以上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纠纷,由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局地籍科负责协调处理。

第二条申请。

1、土地权属争议的一方必须书面申请。

2、申请书应包括申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名称、四至、联系方式、争议土地座落位置、争议事实及理由。

3、申请单位如果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出具委托代理证明书。

4、申请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无法人资格的单位应当由其上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提出申请。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村民小组等)的上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村民委员会不提出申请的,该集体经济组织内有三分之二成员要求处理的,也应该受理。

6、申请书及其附件应当按对方当事人数提供附件。

第三条受理。

1、收到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书后,各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初步查阅有关档案,向局领导汇报并提出是否受理意见,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初步决定不予受理的,写出书面不予受理的理由,报县政府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决定受理的`,组建三人或三人以上的调查小组。

4、五日内向争议另一方送达争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同时要求争议另一方提供答辩意见,如果另一方不提供答辩意见的,不影响调查处理。

5、农村土地经营承包纠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第四条调查。

1、收集争议双方各自的理由及各种书面证据。争议双方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2、实地勘丈,绘制宗地图,标绘双方主张界线。

3、查阅地籍档案及各历史时期的其他档案:如土地详查资料、变更调查资料、法院判决、双方协议、《土地管理法》实施前有关部门的用地批复及建筑许可证等。

4、所争议的土地必须与争议双方有直接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事实,防止争议双方通过争议、协议的方式瓜分国有和集体的后备土地。

5、在三个月内完成调查处理意见,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应经过批准。

第五条调解。

1、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先行调解,根据基本事实,对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实事求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下,公平合理、互谅互让地组织双方协调。

2、经调解协商如能达成一致意见,应由双方签订权属争议协议书,双方单位和法人代表(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盖章。承办人签名,县局盖章。协议书可作为土地登记依据进行土地登记。

3、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应将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书面记录存档。

第六条处理。

1、调查小组初步提出处理意见。

2、经局办公会讨论形成正式处理意见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3、由县人民政府下达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县政府批准后由县国土资源局下发处理决定,但要在此决定中注明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县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权属争议实行复议前置原则,未经人民政府处理或行政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赡养纠纷心得体会

赡养纠纷是在中国社会中十分普遍的一个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赡养纠纷逐渐成为了一个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而我也在这些年来身边见证了许多这样的纠纷。本文就我对赡养纠纷的一些体会和思考做一个探讨。

造成赡养纠纷的原因复杂而多元化。一方面,社会转型所带来的改变,如社会保障、医疗、退休金等福利待遇的改变,都使得老年人的生活越来越困难,而这也是赡养纠纷的诱因之一。另一方面,家庭结构变化也是导致赡养纠纷出现的原因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水平的提升,年轻人对于个人追求的要求越来越高,很多人会选择离开家乡到大城市发展,而无法在老家照顾父母。还有一些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工作的人,这些人在经济收入不足的情况下,无法承担起对父母的赡养责任。

在赡养纠纷的解决方式上,法院的介入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方式。法院通过判决强制履行赡养、财产分割等方案,保障老人权益,解决了赡养纠纷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但是,我认为法律终究只能起到事后救助的作用,不能改变人们心中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所以,要尽量依靠自身和亲情来解决这些纠纷,尽量将其化解于非法律途径之中。家庭应该注重沟通,让各成员感情融洽,不把互动的所有成分只归结为金钱。

三、家庭矛盾如何预防。

事实上,预防家庭矛盾从源头上着手是最为有效的方式。而在日常生活中,要尽量采取积极的态度去维护家庭和谐,营造和睦的家庭氛围。一方面,家庭成员要尊重家长,不要冷落、贬低他们,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另一方面,老人要以包容开放的心态对待年轻一辈,不要过于干涉和指责。

四、社会应对问题的态度。

赡养纠纷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参与。政府应加大对老年人的福利保障力度,通过少数民族地区与边远地区的差别化政策、享受优待政策等方式,缓解老年人的经济困难。同时,社区应发挥作用,开展针对老年人的志愿活动和关怀服务,加强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网络。

五、结语。

总的来说,赡养纠纷作为一种社会问题,不光是法律问题,更是一个伦理问题。我们应该自觉树立起尊老爱幼的思想观念,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赡养纠纷,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应该多方面地加以关注和解决,使矛盾的解决离我们的生活更近一步。

赡养纠纷的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赡养纠纷问题逐渐凸显出来。赡养纠纷不仅对家庭造成巨大的矛盾与困扰,也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压力。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深刻认识到赡养纠纷的严重性是非常重要的。在我所了解的赡养纠纷案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我有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树立起尊重长辈的意识是解决赡养纠纷的关键。随着社会进步的步伐加快,年轻一代对待赡养问题的态度与过去形成很大的反差。尊重长辈并不仅仅是对口头上的尊重,更重要的是在实际行动上给予他们合理的关心与照顾。我们应该牢记长辈把我们拉扯大,供我们上学。无论长辈的过去对我们是否好,我们都应该表达出感激与尊重的情感,并以行动来证明。只有真正树立起尊重长辈的意识,我们才能够赢得长辈的理解与认同,进而减少赡养纠纷的发生。

其次,建立完善的赡养纠纷解决机制是保障长辈权益的必要措施。在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赡养纠纷的解决程序。但是,由于赡养纠纷案件众多,导致司法资源的紧缺,赡养纠纷解决效率不高。因此,建立完善的赡养纠纷解决机制是非常必要的。首先,要加大政府对赡养纠纷案件的重视程度,提供足够的资金与人力资源,确保赡养纠纷案件能够及时解决。其次,要建立起赡养纠纷调解机构与律师团队,以便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专业的调解与辩护。最后,要加强对赡养纠纷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从而减少赡养纠纷案件的发生。

再次,加强家庭教育是预防赡养纠纷的有效方法。赡养纠纷的发生往往因为家庭关系不和睦而导致,而家庭关系不和睦的主要原因则是家庭教育不当。对于孩子来说,家庭是最早的社会学校。父母可以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教育孩子要尊重长辈、关心他人。同时,父母要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与价值观,让孩子明白赡养的重要性,并自愿履行赡养义务。家庭教育不仅能够减少赡养纠纷的发生,还能够培养出更多有责任感的人,为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社会的关怀与支持对于赡养纠纷的解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为解决赡养纠纷提供帮助。比如,可以设立相关的志愿者机构,协助赡养困难的家庭处理相关问题。同时,社会媒体也可发挥重要的作用,通过普及赡养知识,引导公众关注赡养问题,并呼吁大家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共同关爱老人。社会的关怀与支持能够减轻赡养纠纷家庭的负担,让赡养纠纷等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

综上所述,赡养纠纷是一个涉及人们切身利益与家庭和睦的问题。解决赡养纠纷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努力与付出。我们要树立尊重长辈的意识,建立完善的赡养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家庭教育,同时社会也要给予赡养困难家庭更多的关怀与支持。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赡养纠纷问题会逐渐减少,家庭会更加和睦,社会也会更加和谐。

赡养纠纷的诉讼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定金人民币20,000元,赔偿原告信赖利益损失人民币______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__年10月6日,原告与被告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原告认购由被告开发的__________号单元,原告需向被告交纳人民币两万元;双方还约定:_________________房屋总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在被告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该款自动转为该单元之定金,然后被告向原告出售该房屋。

20__年10月6日,原告按照约定交纳了人民币两万元,20__年7月24日,被告取得了该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字第:_________________20_______________)。被告在取得了预售许可证之后,并没有按照双方的约定向原告出售该房屋。原告在得知被告已经取得该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多次前往被告销售部门要求其继续履行双方原来的约定,向原告出售该房屋,被告至今未履行该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虽未签订的《认购书》,但是双方已经对_____________号房屋的认购事宜达成了明确的意向,即:原告向被告认购_____________单位,原告需要向被告支付人民币两万元,在被告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该款自动转为该单元之定金,被告向原告出售该房屋。因此,双方已经就该房屋的认购达成了口头认购合同,原告所提交的定金收据足以证明。因此被告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继续履行认购合同的约定。如今被告受高额利润的驱动,恶意促使双方合同不能订立,其行为已违反先合同义务。

原告认为,被告违背其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先合同义务,而致原告信赖利益的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告的过错导致商品房购销合同未能订立的,其作为有过错一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诉请贵院,依法准如所请。

此致

广州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代书人:_________________。

赡养纠纷心得体会

在我国,家庭“赡养纠纷”问题一直是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在现代社会中,很多年轻人背负着赡养父母的责任,却又尝尝无法重担。作为子女,我们都希望尽自己最大努力为老人上好晚年。但是对于赡养的实际问题,我们也需要理智面对,并寻求解决之策。从我的个人经历为出发点,分享一些自己在解决赡养纠纷中得出的心得体会。

二、家庭责任的反思。

家庭责任是一种情感责任和道德责任,这种责任不仅是对父母的道德义务,也是对子女的情感约束。但是,当子女背负起赡养责任时,就很容易金钱和情感产生矛盾。家庭责任虽然是子女的责任,但其实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也是一种责任,因此应该在父母和子女间尊重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家庭教育的过程中,应该灌输给子女“孝敬父母”的理念,让父母在九十高龄时仍然能够感受到子女的孝心。

三、尊重老人的意愿。

在处理赡养纠纷时,重要的是要尊重老人的意愿。我们可以多沟通,多了解老人的想法和意愿,以此为根据制定出更加贴近于老人实际需求的赡养方案。如果由于工作等原因无法全面履行赡养责任,也可以与老人共同商讨其他辅助赡养措施,如雇佣家政或居家养老等。

四、法律知识要充分了解。

当赡养纠纷的多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能需要借助法律维权。这时,就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此为基础进行法律维权。如果自己不擅长或者时间紧急,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机构和律师进行协助。当然,不要轻易的选择维权,也要寻求多种方式,最大化地避免矛盾和冲突。

五、心态调整很关键。

在纠纷各方进行磋商、谈判的过程中,心态是很重要的。要避免情绪化的情况的发生,理性地分析问题,采取积极的态度来协商解决问题。当赡养纠纷影响到生活,引发消极情绪时,尝试去调整自己的心态,借助爱好、运动等方式让自己保持健康的心态。

六、总结。

家庭赡养纠纷是一种很真实的社会问题。遇到这类问题,需要我们理智应对,尊重老人的意愿和权益。同时,在处理赡养纠纷时,需要注意法律问题,尽可能地做出合乎法律要求的赡养方案。最后,从心理上上要保持平静,尝试寻找营养的放松方式,让自己身心健康地面对赡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