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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救助工作总结(优秀19篇)

时间:2024-04-27 09:48:06 作者:QJ墨客

月工作总结是一个重要的反馈机制,通过总结工作绩效和结果,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法和策略。以下这些范文是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所写的月工作总结,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参考和借鉴。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

20xx年5月10日,啦井天保所接群众电话反映,富和村委会弥勒坝水库指挥部内疑似有一只外来野生鸟类。需天保所前往处置!

接电后,天保所立即向县野保办、县局分管领导、镇分管领导逐级上报,并按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在与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派出所共通信息、通力配合前往处置!

到达现场后,经工作人员确认该物种属于国家三有动物、蓝孔雀。经派出所民警与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孔雀身体状况良好,无外伤。民警与工作人员对弥勒坝指挥部及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孔雀的来源,查明该只孔雀于5月10日上午飞到弥勒坝水库指挥部并停留下来,未发现附还有养殖孔雀的个人或者企业。

目前,啦井天保所已将孔雀移交至新生桥天保所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站!

救助野生动物的宣传简报

2022年5月10日,啦井天保所接群众电话反映,富和村委会弥勒坝水库指挥部内疑似有一只外来野生鸟类。需天保所前往处置!

接电后,天保所立即向县野保办、县局分管领导、镇分管领导逐级上报,并按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在与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派出所共通信息、通力配合前往处置!

到达现场后,经工作人员确认该物种属于国家三有动物、蓝孔雀。经派出所民警与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孔雀身体状况良好,无外伤。民警与工作人员对弥勒坝指挥部及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孔雀的来源,查明该只孔雀于5月10日上午飞到弥勒坝水库指挥部并停留下来,未发现附还有养殖孔雀的个人或者企业。

目前,啦井天保所已将孔雀移交至新生桥天保所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站!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

9月2日下午,西吉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震湖乡张撇村一村民家鸡舍发现一只不明野生动物。接警后,森林派出所迅速赶往村民家中,到达现场后,看到一只困在鸡笼中形似“豹子”的猫。经民警仔细查看,确认为豹猫,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经过检查,豹猫无外伤,精神状态良好,具备放生条件,民警遂将该动物放生于栖息地。

随着生态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珍稀野生动物逐渐增多,森林公安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活动,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和环境资源的意识不断提高。近年来,森林派出所多次救助国家保护动物,有一级保护动物黑鹳;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凤头、豹猫、猫头鹰等及“三有”保护动物白鹭、雉鸡、刺猬、狍等。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它们不是野味,它们是我们共同的朋友。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

20xx年5月26日,该所民警与群众合力,救助一只国家三级野生保护动物——小麂,获得人民群众点赞。

当日下午,雷锋派出所接到热心村民刘先生电话,称发现一只小麂正被猎狗追逐。民警朱金良及时赶到现场,合力将小麂救下来,并一起将小麂接回警局。

来到派出所,民警对刘某热心爱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了表扬,当场联系了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经工作人员初步鉴定,此小麂系国家三级野生保护动物,将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作进一步救助。

“平时民警也会经常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所以我对保护野生动物也有了一定的'认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刘先生表示。

近年来,雷锋派出所联合街道认真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提高了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推了辖区生态文明建设。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

20xx年9月17日,洛大保护站相关工作人员对救治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毛冠鹿进行放归前最后一次检查,在确认各项生命体征正常后,送至野外实施放归。

据了解,受伤毛冠鹿是洛大镇一位杨姓村民,于9月9日黄昏从g345国道公路上所救,发现时该毛冠鹿因伤行动不便。翌日清晨该村民主动联系保护站进行移交。经站医务人员检查,确诊为左后腿小腿骨粉碎性骨折,依据伤情及时进行截肢治疗。术后经悉心喂养、照料,毛冠鹿伤口恢复理想,符合放归条件,遂于9月17日实施放归。

整个救助过程自发形成有效合力,各个环节一起默默发力,使受伤动物尽早重返家园。救助行动不仅挽救了生命,更重要的是体现出生态保护意识已根植于广大群众心中。

救助野生动物简报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20xx年11月28日,由县委常委王慧君主持召开了由林业、公安、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粮、森林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县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工作。

二是及时组织机构。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工作,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林业局长任副组长,林业、工商、公安、农粮、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各乡(镇)政府也同时成立了乡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行动。为了提高专项整治行动效果,专门成立了由森林公安局长任组长,森林公安干警、林政稽查人员、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工商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行动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

三是及时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章可循,实现专项整治行动目的,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制订下发了《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寻办发电[20xx]59号)。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部门工作职责、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时间和整治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20xx年11月29日—12月4日期间,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分成3个宣传组,采取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滤布利用新闻媒体、发放通知等方式进行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性和驯养、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有关规定。宣传发动期间共在集贸市场、酒店等人群聚集区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00余条、电视游字广告、公益广告1200余条次,发放整改、禁止经营、暂停驯养等各类通知300余份,宣传工作到位,效果明显。

2、调查模底。在宣传发动的同时,县城组织3个工作组、15个乡(镇)各组织1个工作组对县城和乡(镇)辖区所有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及驯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重点是野生动物繁衍地、迁徒停歇地、迁徒通道、药店、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市场、驯养繁殖场、餐饮店、药店、汽车站、货运场等。总共调查以上涉及野生动物生活、驯养、经营等场所619个,从调查情况看,涉及场所有些存在经营、加工、驯养野生动物现象,但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3、整治行动。在调查摸底的同时,20xx年11月28日上午11点开始,联合执法行动组分成3个行动小组对县城128家重点餐饮点、3个集贸市场、4个花鸟、宠物市场(店)、17间药店、1个汽车站、5个贷运站、4个驯养繁殖场计162处场所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查行动,联合执法行动组查获野生动物南蛇3条(其中活体2条、死体1条)、工业滤布竹鼠2只(死体),收回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利用许可证4本,劝阻、教育企图猎捕野生动物人员2起4人次,涉嫌非法加工保护树种树蔸案件已移送森林公安立案,以此同时,各乡(镇)组织行动组对辖区的涉及场所进行了集中整治行动,共清查各类场所457处,未发现非法现象。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联合执法行动组不定期组织了4次重点突击检查行动,未发现违法行为。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全县群众,特别是相关经营业主对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有了充分认识,专行整治工作达到了目的要求。

1、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基础薄弱、缺乏专业人才、监测设备、资金投入等问题无法满足正常的野外巡查,救护、监管等保护管理工作。

2、野生动植物产业缺乏资金投入及政策的扶持,发展规模小,抵制市场风险能力很弱。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继续贯彻落实好我县的全封山政策,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式长效机制,并以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争取国家的项目扶持,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提升、客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引进科学技术,促进野生动植物的产业发展,以达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双赢的目的。

文档为doc格式。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

6月13日,尖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坎布拉辖区多加乡拉日寺院内有一只野生动物,经核实,确认该动物为白唇鹿,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经过民警详细检查,该白唇鹿身体未发现任何外伤,精神状态较好。据寺院僧侣讲述,该白唇鹿会经常跑到寺院寻找食物,并在附近逗留,因此被僧侣投食喂养,民警与僧侣多次对其放生观察,发现该白唇鹿已习惯人工喂养,丧失了野外生存能力,为使其得到更专业的养护,避免被野兽袭击受伤,森警大队积极联系青海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于6月14日,警民携手共同将白唇鹿送往青海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饲养。为感谢尖扎县森林警察大队多次救助野生动物,青海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送上了写有“展仁心助力本土物种保护、施妙手救治珍稀野生动物”的锦旗。

近年来,随着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的加大,植被覆盖度、森林覆盖率明显增加,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提升,野生动物的种群和数量也明显增加。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发现野生动物被困、受伤或非法猎捕、贩卖、收购、运输、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时,主动向辖区公安机关举报,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生态安全,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家园,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

20xx年2月10日上午,呼市林业和草原局接到市民韩女士电话,称自己在从武川回呼市途中,在大青山第二个隧道里的路边发现了一只趴着的狍子,下车查看狍子疑似腿部受伤,无法行动,故请求救助。

呼市林业和草原局回民分局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人云峰接到呼市林业和草原局通知后,立即前往市民所述地点,把狍子接到救护中心。兽医检查后,发现狍子的后腿和嘴部受了伤,随后实施了救治,并给狍子准备了食物和水,留在救护中心进行观察。

通过对狍子的观察,工作人员认定狍子的腿部伤势已无大碍,可以自由活动,精神状态良好。20xx年2月11日上午,工作人员把狍子带到段家窑村水泉沟放归大自然,狍子一路向北坡跑去,很快便消失在灌木丛中。

此次救助受伤狍子的事件充分反映了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已经逐渐提高,感谢有爱心的韩女士。“给它们一点爱,我们唯一的家园地球才更美好—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关爱人类自己”。

救助工作总结

20__年,我站提出了创建全国二级救助管理机构的目标,为积极完成创建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救助管理站全体工作人员团结一致,锐意进取,以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人性化的服务管理,得到了上级部门、社会各界赞誉和受助对象的好评。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救助管理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站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部门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全体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抓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接待、管理服务、宣传教育、护送返乡、主动劝导救助等工作。积极配合完成创建全国二级救助管理站工作。截止11月30日全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2650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2591人给予救助,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圆满的完成全年预定工作计划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

二、主要工作:

1、强化站内管理。

(1)、救助服务标准化。按照“创建国家二级救助站”细则,我站采取积极措施,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加强了新办公设施和救助宿舍的管理;结合救助服务流程,规范接待、入站、站内管理、查询、宣教、离站等救助服务工作的各个细节,强化救助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提高工作人员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服务能力,开展业务岗位大练兵,坚持每月“创先争优”评选,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体现了以制度管人和人性化的救助管理。

(2)、救助信息规范化。9月份我站完成了接待入站从手工录入到电脑录入的转换,实现了与全国救助管理系统的正式联网;规范了各类表格、表单,使救助服务的各个环节都有记录、有备案、可查考;做到救助工作系统化、网络化。

(3)、管理工作制度化。调整办公区域后,进一步加强科室的集中优化管理。坚持科室内部制度化管理,实现岗位责任制,做到制度上墙;坚持周四例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和精神,总结本周工作情况和安排下周工作计划,加强工作人员的相互交流、相互学习,规范派差制度,为确保护送工作安全,增强出差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制定了《护送受助人员派遣工作制度》。

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年度党务责任目标。__年度党务工作以继续深入落实“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和迎接党“十八大”召开活动为主,在工作中使党员干部在学习、管理、劳动和救助服务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建设学习型基层党组织中带头,提高了党组织整体工作水平,增强了广大党员及职工的服务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全站上下讲奉献、重品行、模范带头作用的氛围初步形成。

注重加强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我站在搞好职工文化生活的同时,注重开展受助人员的文化娱乐生活,做到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同娱同乐,帮助受助人员树立生活信念,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和家庭;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温暖。8月份参加了全市民政系统第四届(宝山杯)职工运动会;活动中,我站在人员少,年龄偏大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均取得了良好成绩,增强了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凝聚力。

社区救助野生动物简报

9月28日下午,珲春市民在哈达门松树村采蘑菇时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刺猬趴在树下,将其带回市里后拨打了报警电话。森林警察大队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通过检查后发现该刺猬是一只成年的刺猬,背部受伤,未得到充足食物导致缺乏活力、状态不佳。民警立即联系了珲春市动物保护救助站,并将刺猬移交给救助站的工作人员。

刺猬是猬亚科猬形目哺乳动物,体形肥矮,爪锐利,眼小毛短,身有密集短刺,嘴尖而长,尾短。以昆虫和蠕虫为主要食物。于2000年8月1日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森林警察大队提示:若群众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不要私自救助或盲目放归,应及时联系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中心或珲春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确保动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同时呼吁广大林区群众要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社区救助野生动物简报

近年来,金华市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越来越强,在过去一年里,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成功创建了国家森林城市,救助非法猎捕、非法经营的野生动物750多只(条)。今年,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始实施,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启新纪元,野生动物将得到更严格的保护。

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管理站呼吁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保护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参与并关注对野生动物、植物的救助和保护。

我市陆生野生动物有4大类31目89科共404种,鸟类在陆生野生动物中,数量最多,占69.55%,种类丰富。其中,绯鼠耳蝠,红喉姬鹟,靴隼雕这三种金华独有;绿喉潜鸟、红头潜鸭、草原雕、白枕鹤、黑喉噪鹛、鳞头树莺、矛斑蝗莺、义乌小鲵、平胸龟、白头蝰这10种动物,我市是主要分布区。

近年来,我市鸟类种群不仅数量逐步壮大,种类也有所增加。麻雀、鸦雀、绣眼、白腰文鸟数量明显增加,越来越常见,以前从未见过的噪鹃、短耳鸮也在金华地区发现。

但是,位于食物链顶层的大型兽类以及两栖爬行类数量明显下降。上世纪50年代在北山和南山相继发现过华南虎和云豹等,现在难觅踪迹。以前常见的活鼠蛇和灰鼠蛇现存数量较少,蛙类数量也没有得到有效恢复。

我市野生植物资源也相当丰富,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2种,分别是银杏和南方红豆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有17种,比如香果树、鹅掌楸、金钱松、浙江楠等。

我市20xx年启动的全国重点野生植物普查工作中,在磐安发现了4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天台鹅耳枥。该树种极为罕见,目前有记载的野生母树数量全世界不到30株。此次发现的4株,使磐安成为天台鹅耳枥在国内的第二处自然分布地。另外在磐安发现了阔叶猕猴桃,这是在浙江省境内首次发现该物种。

为保护好金华的野生动植物,过去一年,市林业局先后开展了各类宣传和检查整治行动。

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中,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15种400多只(条);开展非法狩猎检查85次,出动人员307人次,收缴鸟网47张,没收野猪夹753个、电猫4个,立案调查31人,其中刑事处理23人。

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集中检查行动暨“清网行动”中,清除鸟网95张,收缴野猪夹、电猫等非法猎捕工具910个,行政处罚29人,刑事处罚5人,救助野生动物17种350余只(条)。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排查整治行动中,关停或搬迁养殖企业36家,完成整改22家,还举办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培训班补齐疫病防控和养殖场管理短板。此外,我市还建立全省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专职机构,依托金华动物园建立完善的野生动物救护体系。

警务站救助野生动物简报

近年来,生态环境不断向好,野生动物数量、种类有所增加。随着公安机关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及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桦甸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近期多次救助受困野生动物,并于7月6日成功放飞一只受伤后得到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6月29日,桦甸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居民电话求助称,有一只“大鸟”飞进了他家屋内,步履蹒跚疑似受伤,不知如何处置。接到求助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在居民家中发现了躲在角落的这只“大鸟”正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四下打量。经民警仔细辨认确定,这只“大鸟“”名叫红隼,属于隼科的小型猛禽,系国家重点二级保护动物。随后,民警在对这只红隼检查中发现它左腿部有轻微外伤,便把它带回进行救助治疗。

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民警轮流照顾这只受伤的红隼,为其治疗、喂食、喂水。经过一周的悉心照顾,在确认这只受伤红隼精神状态良好,受伤的左腿已经完全恢复,可适应野外生存条件进行自主觅食后,7月6日,民警们将这只红隼放归自然。

司机救助野生动物作文

现在,许多人们乱捕野生动物,使野生动物明显减少。很多种动物已经灭绝,但是人们还没注意。

有的饭店还在卖野生动物,大批野生动物都被人吃掉了。因此,许多动物成了国家级保护动物,如熊猫、娃娃鱼、孔雀、猫头鹰、东北虎等。

野生动物虽然好吃,但是我们要考虑到后代,保护野生动物。

也不能把它们都关在笼子里。笼子里和森林的环境不同,它们会因长时间被关起来而退化,它们的后代无法在森林生活。

城市里,有人卖蛇、兔子、松鼠等野生动物当宠物。我亲眼见过,有品质高尚的人,把它们买下来,然后放回森林,这是非常难得的。

野生动物很稀少了,行动起来,保护野生动物。

救助工作总结

09年市局下达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累计缴费任务11.79万人,目前全区累计参保缴费7.95万人,完成累计任务67.45%。09年市考核口径由参保人数调整为缴费人数,全区目前参保11.82万人,缴费7.95万人,未缴费3.87万人。从上半年新增参保缴费情况看,我区仅新增缴费4220人,仅增长4个百分点,下半年的任务比较重。

1、兑现考核尚未到位。市劳动保障虽已下达09居民医保任务指标,但市政府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未开,市区两级政府考核体系尚未建立,造成区政府无法对各街道办事处下达任务书,任务不能层层分解。另08年市政府居民医保兑现资金一直未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

2、任务指标过重。我区总人口数与鼓楼相当,比泉山少10万人,但09年市下达我区居民医保任务覆盖率要达到97.5%,而泉山、鼓楼的覆盖率只有92%,在城区覆盖率最高,覆盖面接近饱和。

3、扩面进度缓慢。上半年,全区新增参保人数4220人,仅完成净增任务9.84%,完成任务艰难。

4、行政村补助政策不到位。目前全区涉农行政村16家(不包含大龙湖办事处13个行政村)总人口4.08万人,现参保缴费1.9万人,占总人数47%。潘塘办事处四个行政村、大郭庄办事处2个行政村未出台补助政策,翠屏办事处三个行政村、大郭庄办事处下河头村没有续保补助。已经实施补助政策的行政村,由于补助范围不广、标准不高等原因,村民参保覆盖率最高子房办事处建国村达82%,最低的大郭庄办事处上河头村仅28%。

6、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力量薄弱。目前劳动保障平台仅一名工作人员,承担着就业、退管、监察、医保等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服务对象的广泛性和服务内容的不断拓展,更凸现了社区劳动保障经办能力明显不足。

7、宣传力度不大。今年上半年,我们采取广场宣传、入户宣传等形式进行居民医保的宣传,由于人手、资金等各方面条件的限制,造成宣传力度不够,宣传范围不广。

8、区级无经办机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全部纳入市考核指标,区劳动局承担着大量的工作。全市其它区都相应成立了区级医保经办机构,我区至今无经办机构和人员。

1、强化行政推动。征缴扩面工作面广量大,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行政推动,强力推进。区委区政府要建立扩面征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征缴扩面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协调扩面征缴工作中的问题,变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为制度化、长效化运作。

2、行政村建立长效机制。全区16个行政村要达到95%的覆盖率,各行政村要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提高村民的参保积极性。

3、抓住工作重点。城区各办事处要加大对辖区的大市场、外来流动人口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区居委会的辐射力度,调动社区主任、楼长、退管组长等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登门入户宣传动员。

4、加强宣传引导。首先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劳动局牵头,以办事处为中心开展各类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做到每月有活动,每场有实效。二是突出典型事例的宣传。对辖区内重病、大病等有保障需求的人员,进行排查摸底,上门入户进行政策讲解,提供现场办理服务。注重强化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宣传已参保居民享受待遇的典型事例,讲实例、算细帐,增强宣传效果。三是拓宽宣传渠道,突出宣传重点。

5、成立医保经办机构。成立区级“医疗保险处”,增加编制,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6、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社区劳动保障站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区、办事处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7、加大基层工作经费投入。目前,区、办事处、社区医保工作均无经费来源,而宣传、培训、设备投入等工作急需专项经费缺乏制度上的保障。建议区政府将医保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给予解决医保专项经费10万元。

1、区政府召开各办事处主要领导调度会。

2、区政府召开各行政村书记会议,要求全部制定补助政策以及补助资金的及时到位。

3、成立云龙区医疗保险办公室,增加编制,配备人员。

司机救助野生动物作文

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的创新,餐桌上的鲍鱼、燕窝等山珍海味已经不能满足人类这张贪婪的嘴了,他们又将自私的目光投向了大自然。甚至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红烧果子狸”这一道菜了。有人说,野生动物有营养,吃了能滋补。也有人说,野生动物吃了会危害人体。

那么吃野生动物,究竟有无害处,该不该吃?不该吃!为什么呢?今天我就带领大家走进科学的世界,将这个问题一探究竟。

说,野生动物有营养,可我可以清晰告诉你:这是在害人害己!为什么这么说,科学告诉你——其实,野生动物上上肉里百分之八十都带有寄生虫与病毒!东北林业大学有关专家亲自对人们常吃的野味进行了化验,却发现解剖后动物皮下大量的白色寄生虫,在高温滚烫的油锅下,虽然大部分都已经死亡,但仍有一些在凉水中还可以游动!而且因野生动物引起的疾病也不少见:b病毒、甲肝、兔热病等。

还是否记得,2003年那场来势汹汹的“非典”令多少人闻之色变,令多少家庭支离破碎!而这个灾难的源头就自于人类。

无知的人类啊!野生动物吃不得呀!千万别让贪婪的心的将自己推死死亡的万丈深渊!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自己,别让世界上最后一个物种成为我们人类!

警务站救助野生动物简报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宣传力度的不断深入,我市警务站已多次救助野生动物,在全市形成了警民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2月24日晚21时,我局接到嘎玛贡桑警务站来电反映,在此辖区一住户家中飞来一只不明鸟类,向警务站报警求助,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由于没有救护条件便立即通知我局,接到消息后,雅江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仔细辨认后,确定是一只红嘴山鸦,该红嘴山鸦精神状态良好,无明显外伤。

红嘴山鸦在中国分布较广,种群数量较丰富,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低危种类,该物种分布范围广,不接近物种生存的脆弱濒危临界值标准,种群数量趋势稳定,因此被评价为无生存危机的物种。

经过一夜的观察后,鉴于此红嘴山鸦精神状态较好,无明显外伤,决定放归野外。

社区救助野生动物简报

从8月8日到12月31日,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开展辽宁省秋冬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对鸟类等野生动物猎捕、交易行为实施综合整治,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依法严厉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彻底整治一批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和场所,坚决遏制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高发势头,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处三项违法犯罪行为:一是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二是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三是非法人工繁育鸟类等野生动物。重点打击整治三类区域场所:一是鸟类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及非法猎捕易发区域;二是提供鸟类等野生动物相关交易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应用;三是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商店、人工繁育场等实体场所。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调,要强化地区间、部门间的联系配合,推进执法信息的沟通和交流,促使各执法机构及时掌握本区域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多发地、多发环节、多发方式等情况,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畅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渠道,形成打击、防范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不断提升鸟类等野生动物执法效能。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出,要充分发挥志愿者、民间团体的作用。积极吸纳保护志愿者、民间团体加入到保护队伍中来,认真倾听他们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主管部门处理结果,壮大保护力量,扩大保护视野,形成保护机构与社会团体和公众协同作战、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社区救助野生动物简报

9月18日,炎陵护鸟营组织刘伟文、谭琴园和周艳等候鸟守护者及志愿者15人,来到鹿原镇新坪村、塘旺村和塘田圩农贸集市,开展2022年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行动,引导候鸟迁徙觅食地、栖息地居民树立爱鸟护鸟意识,自觉抵制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活动,保护过境候鸟安全迁徙。

在鹿原镇塘田圩农贸集市,候鸟守护者和志愿者们向前来赶集的摊主、商贩和群众发放爱鸟护鸟倡议书、护鸟手册、宣传单及拒食野生动物宣传画纸,讲解了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食用野生鸟类的危害,并深入周边商铺重点宣传禁止生产、经营、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法律规定。在宣传过程中,志愿者认真解答过往群众有关千年鸟道候鸟觅食地、栖息地和繁衍地内常见国家级保护鸟类的数量、种类、特征等问题,同时鼓励大家争当爱鸟护鸟“宣传员”“监督员”,从自身做起,拒食野生鸟类,发现猎捕、交易、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要向有关部门积极举报。

随后,候鸟守护者和志愿者们一行还来到塘旺村千年鸟道候鸟觅食地、栖息地和繁衍湿地开展巡查宣传活动,向沿途的居民发放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宣传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加强重点区域的巡护巡查工作,确保野生动物种群安全和生态安全。

下一步,炎陵护鸟营将在辖区和湘赣千年鸟道周边乡、镇集贸市场、餐饮场所、候鸟栖息地、停留地、觅食地及往年发生过相关案件的重点村、组中,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在鸟类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加大监测巡查力度,确保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举报处置,确保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越冬安全。

社区救助野生动物简报

2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及非法猎杀、收售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鞍山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近日组织全市森林战线在辖区内开展冬季重点区域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巡查巡护行动。

据了解,冬季是森林案件高发期,同时也是打击非法贩卖、猎捕野生动物关键期。正逢近期普降暴雪,为防止不法分子借雪后初晴,野生动物外出觅食之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森林警察战线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区域进行突击检查,沿主公路、各岔口、林间小路巡查;深入密林雪地,打击非法盗猎行为,清理捕鸟网、兽夹、猎套等捕猎工具。

同时,深入辖区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动员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和注意发现可疑人员的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强化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