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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心得(案例15篇)

时间:2023-11-01 14:47:56 作者:念青松 最新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心得(案例15篇)

培训心得是对培训过程中的收获和不足进行总结和反思的一篇文稿。这些培训心得范文反映了不同人在培训过程中的收获和体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优化营商环境培训简报

为配合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活动,大力宣传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近期,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巡回宣传、集体解读等多种方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制作营商环境宣传图册60份,印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内容,在政务服务中心水气热窗口及共享营业厅摆放。制作宣传横幅两副,宣传页500份,在区人民广场和政务服务中心广场等公共场所悬挂、分发,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

优化营商环境培训简报

xx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召开后,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魏静东迅速组织研究部署,积极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项活动。

一是传达学习会议精神。魏静东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现场会议精神,特别是厅长孙建军的.讲话精神,要求对标更高标准,努力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全力打造良好的自然资源营商环境。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雅安市自然资源系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三是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认真对照会议要求、对标先进市(州)实践经验,并结合雅安实际,逐一梳理存在的问题、短板和不足,形成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提升措施,制定印发《雅安市自然资源系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四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专题培训会,传达学习现场会议精神,并就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拿地即开工”、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系统培训。

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报告

为促进“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成果转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xx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xx相关部门深入xx各企业园区等地,听取了企业主管人员的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企业座谈会方式,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此报告。

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总体安排部署,我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

(一)人才短缺。我镇调研组在调研时,多个企业反映现阶段存在“招工难”的问题。本地企业招工难,特别是招专业技术人才更难,本地人宁愿到上海、深圳、浙江等地区打工也不愿留在本地,外地人愿意进来的更少,且流动性强,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工缺乏已成为制约我镇民营企业发展的普遍问题。

(二)资金困难。我镇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较小、管理制度不健全,再加上今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出现了资金断链、资金运转困难的问题;再加上部分民营企业由于没有有效抵押物,也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导致部分企业一时难以为继。

(一)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镇委、镇政府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及工作机制。

1、通过政策支持强化企业实体经济能力。相关部门为企业转发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向上争取贷款资金申报。现阶段,我镇已为以意丰、中诚为首的8家企业申报了物资保供,其中意丰肉联加工(加工)集团有限公司和盘锦市中诚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审核并已获批。

2、向企业推荐各银行机构创新型金融产品情况表。同时,组织企业参加了县里举办的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

3、做好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于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4、鼓励企业参与“抖音推广交流会”、“创客中国”、“中小企业线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1、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尽可能实现“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

2、加强全程代办服务工作,按照企业代办、项目代办、民生代办、镇村代办等进行分类,由各代办责任单位牵头推进,形成了全程代办工作体系。

3、转发并鼓励企业利用“网上国网”线上渠道获得用电申报,从而提高硬伤效率。

4、转发“2020年工业互联网大会”邀请文件;

5、组织企业参加统计法培训。

(三)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1、协调疫情期间企业运输受阻问题、产品滞销问题;

2、指导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农民工返岗工作;

3、及时向企业通报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调整情况;

4、指导企业做好防暴风、防台风、防汛抗旱工作。

(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培训简报

近日,商洛市山阳县聚焦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示范县目标,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组织进驻县政务大厅23个窗口单位“一把手”到政务大厅各窗口开展“走流程坐窗口优服务”活动,窗口作风进一步优化、办事效能进一步提升,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23个窗口单位负责人先后来到政务大厅,采取亲身办、代理办、陪同办等不同形式,从取号、排队办理到事项办结,全流程体验办事过程,重点从办事要件数量、办理环节、办理时限、跑路次数和网上办理等要素方面发现提升办事便利化和流程优化程度的空间,从而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各单位负责人先后到本部门窗口亲自受理群众和企业服务事项,全流程参与服务,重点体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办事指南、帮办代办、引导服务、投诉监督等要素,从中发现运转不畅、效率不高、作风不优等问题,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通过体验减证便民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一件事一次办”推进情况,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便民利企政策惠及情况等,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站在服务企业、方便群众的角度,做到立行立改,推动工作全面改进提升。目前,梳理发现的4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7个,6个在持续推进中。

通过活动的'开展,山阳县进一步深化“一网通办“”极简审批”等举措,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梳理整合“一件事一次办”审批业务150项,对政务大厅内部关联事项推行“一次告知,一纸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体联办,一次送达”的“六个一”闭环办理;企业开办注销更加简化,企业开办时间已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符合法定形式的0.5个工作日办结;年度新注册市场主体2164户,简易注销市场主体258户,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攀升。

外出培训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外出参加培训营是现代企业中员工培训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的必经之路。这次外出培训营为期一个星期,我有幸参与其中,对于这次商环境培训营,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就商环境培训营的组织安排、学习收获、人际交流、实践体验以及思考感悟等方面,给予读者一份详细的心得体会。

首先,这次商环境培训营的组织安排非常周全,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课程设置到实践环节,每一个环节都精心安排,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培训的内容和目的。例如,在课程设置上,不仅有针对商业环境的理论课程,还有行业专家的分享和企业实地考察等。而且,培训期间还组织了一些互动游戏和团队建设活动,增加了培训的趣味性和参与感。整个组织流程紧凑有序,使得我们能够更好地投入到学习和交流中去。

其次,通过这次商环境培训营,我收获了许多宝贵的学习经验和知识。首先,在讲座课程中,我学习了企业经营模式、市场竞争策略、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这些理论课程不仅扩展了我的专业知识面,也让我对商业运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其次,在实践环节中,我们参观了一家知名企业,并和该企业的高管进行了座谈交流。通过实地考察和企业互动,我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了企业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方式,也加深了我对商业环境的认识。

第三,这次商环境培训营给了我更多的交流与合作机会。在培训营期间,我结识了来自不同企业、不同领域的伙伴,与他们进行了广泛的交流。通过与他们的交流,我不仅学到了不同企业的发展经验和管理经验,也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在团队建设活动中,我与团队成员一起面对挑战,共同解决问题,这锻炼了我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同时,通过与高管的交流,我也学到了一些职业发展方面的经验,受益匪浅。

第四,这次商环境培训营还给了我宝贵的实践体验机会。在参观企业时,我亲眼目睹了企业的运作和管理流程,真切感受到了商业运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在实践环节中,我们还组成小组开展了一次商业案例分析。通过团队合作,我们针对一个真实的商业案例,提出了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这让我对商业运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最后,通过这次商环境培训营,我不仅学到了知识,还收获了许多思考和感悟。首先,商业环境的变化非常快速,我们必须不断学习和适应。同时,培训结束之后,我们还需要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才能真正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其次,团队合作和人际交流非常重要,只有和团队成员紧密配合、共同进步,才能更好地实现个人的职业发展目标。最后,持续思考和积极反思是提高自我能力的重要方法,我们应该不断反思自己,及时总结经验,以更好地改进自己。

总之,这次商环境培训营给了我一个宝贵的学习和成长机会,我在这次培训中学到了很多理论知识,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并结识了很多优秀的人才。通过这次培训,我对商业环境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为我今后的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我希望能够将所学所得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外出培训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在大学期间,外出参加培训营已经成为了当代大学生广泛参与的一种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商业环境的变化越来越快,大学生对于商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而参与外出培训营正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商业环境,提升自己的商业素养。下面来介绍我个人在一次外出培训营中的一些心得与体会。

第二段:商业环境的竞争与机遇。

一次成功的商业运作离不开对环境的准确判断,而外出培训营提供了这样的学习机会。在行程中,我们参观了许多知名企业,并亲身体验了商业竞争与机遇。通过实地考察和专业导师的指导,我明白了商业环境的变动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现象。在先进的企业中,我看到了科技创新和市场需求的紧密结合,这给了我深刻的启示。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了解行业动向和消费者的需求变化,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

第三段:创新意识的培养。

参与外出培训营让我深刻意识到了创新对商业的重要性。在一家创新型企业参观中,我亲身体验了公司创新的流程和思维方式。在这个企业中,我看到了员工之间积极的合作和开放的交流氛围,这成为了他们创新的源动力。回顾自身,我意识到了自己的思维方式有待改进。我开始思考如何培养自己的创新意识,学会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提出不同寻常的解决方案。通过大量的阅读和思考,我逐渐养成了独立思考和提出问题的习惯,这对我的商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第四段: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参与外出培训营也让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培训期间,我们被分成小组并要完成一项商业计划的模拟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会了倾听他人的意见,摒除个人情绪,融合不同的观点。我们互相学习和支持,尊重他人的贡献和不同的观点。通过这次团队合作,我体会到了集体力量的力量,也更加明白了一个成功的商业计划需要每个团队成员的努力和奉献。

第五段:反思与展望。

通过这次外出培训营的经历,我不仅汲取了商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对商业环境的洞察和创新意识。我认识到商业不仅是一个机会,也是一个挑战,只有不断学习和成长,才能在商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我决心在之后的大学生活中更加努力地学习,了解不同行业的商业模式和最新发展动态,并努力培养自己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为将来进入职场做好准备。

总之,参与外出培训营为我提供了一个深入了解商业环境的机会。通过实地考察和专业导师的指导,我既学到了许多商业知识,也得到了对商业竞争与机遇的认识。同时,我也明白了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在商业发展中的重要性。通过这次经历,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业目标,并为之后的学习和发展制定了明确的计划。希望将来能以这次外出培训营为起点,继续努力学习,为未来的商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全市政协联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民主监督动员培训会上的讲话范文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为目标,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化“三个以案”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党员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效凝聚成全大厅工作发展的新动力,推动为人民群众办事的热情。

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和窗口工作人员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推拖卡拿”等违反纪律的行为,积极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着力增强贴心服务的意识和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实现政务服务大厅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注重从企业和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抓起,重点治理侵害服务对象利益、破坏投资环境、影响行政效率、损害发展形象等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的行为,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坚决查处和纠正不打招呼不办事、不请吃喝不办事、不表“意思”不办事等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的行为。

(一)“推”的方面,重点治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重要决策部署不及时、不认真、不负责,或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使决策部署得不到及时有效落实,上推下卸、不敢担当的:。

2.对需要部门之间配合协作的事项,不主动配合协作,固守条条框框,不研究解决办法就拒绝办理,致使工作延搁、工程项目建设延误,造成损失的:。

3.特权思想严重,高高在上,对待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态度冷漠、敷衍应付,不为办成事想办法、只为不办事找理由,推而不办、推诿扯皮的。

(二)“拖”的方面,重点治理办事流程不优、职责不清问题。

1.不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又不跟踪落实的: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办结时限超出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的:。

2.不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办事拖拉、工作敷衍塞责,应当立即办理而不办理,应当当场解决而不解决;可以提前办完却故意卡着最后时限办理的:。

(三)“卡”的方面,重点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1.不及时安排专班专人为企业提供接洽、联系、申请、网上、线下审批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无偿服务,未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全程代办要求。

5.利用职权勾结“黑中介”寻租谋利,指定、推荐、暗示中介服务机构,对其他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故意不采信、不认可、压分数,形成服务被“关系中介”垄断,导致乱收费、质量差、效率低的。

(四)“拿”的方面,重点治理政策梗阻、弄权勒索问题。

1.接受或要求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请吃、索要或收取钱物的;。

2.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利等变相暗示服务管理对象逢年过节、婚丧喜庆等要钱要物的:。

3.搞权力寻租、暗箱操作,通过中间人、中介机构以及各种代办机构违规操作、变相收费,变无偿公共服务为有偿服务,谋取非法利益的:。

4.向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乱摊派,要求购买指定机构提供的商品、服务或者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

5.利用职务影响找服务对象办私事、谋私利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数据资源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xx,党组成员、副局长xx,党组成员xx任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整体推进落实。各窗口、股室、中心,要充分认识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党组领导、要切实强化主体意识,各窗口、股室、中心要履行本部门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筛选整理一批营商环境打造方面存在问题和困难,以问题为导向,结合部门职责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案及明确相应的配合部门。各部门要切实根据方案要求,围绕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各部门要按照县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县营商环境“面对面”电视问政工作要求,电视问政过程中,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主动认领、立行立改、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增强电视问政的公众参与度、社会公信力和监督有效性。对电视问政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落实、群众满意度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严格处理。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企业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同时要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问责。督查室巡查、一案一督、暗访等方式,对各窗口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窗口和股室,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

附件:《xx数据资源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xx数据资源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

在全市政协联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民主监督动员培训会上的讲话

业务环境意味着什么营商环境是指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等。营商环境中最重要的一个是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这是促进投资自由化的基础。可以说,商业环境就是生产力。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为中国未来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把握在新发展阶段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将面临的新挑战新任务新要求,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彰显新担当、新作为。

强化政治引领,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政治引领是前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我们站位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中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在深学细悟中进一步坚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创造性贯彻、具体化落实,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在对标笃行中进一步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决心。应对新发展阶段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关键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主动权、下好先手棋,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在学思用贯通中进一步坚定集中力量办好自己事的意志定力。发展环境越是严峻复杂,越要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切实以自身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的不确定性。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不断涵养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激发冲破羁绊的闯劲和干劲、坚定决战决胜的意志和定力,练就担当作为的铁肩膀和真本事,不断通过破解难题、办好实事开创工作新局面。

坚持系统观念,在履行基本职能职责中推动育先机开新局。

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一个系统工程。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方法,找准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促进正风肃纪反腐政策措施与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相适应,使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紧盯“六稳”“六保”,推动加固发展底板。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越是这个时候,越要保持清醒、慎终如始。要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在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上出实招、见实效,推动各级党组织以保促稳、稳中求进、进中蓄势,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紧盯乡村振兴,推动释放发展潜力。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促进人民生活品质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紧紧抓住粮食安全这个“压舱石”,督促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稳定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紧盯改革开放,推动激发发展活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必须更加坚定不移推进改革、扩大开放。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发现、评价、纠偏、完善等功能,扭住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国有企业改革等重点,聚焦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使一切有利于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力量源泉充分涌流。

紧盯重大战略,推动积蓄发展势能。“十四五”规划、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要找准发挥职能作用的切入点、结合点,把“十四五”规划和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情况纳入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扛稳政治责任、发挥比较优势,把构建新发展格局同实施“十四五”规划和重大国家战略有机衔接起来,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努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

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促进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

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证,也是作风引领。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推进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理念、制度和实践创新,精准把握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重点、力度、时机,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促进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持续向上向好,推动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强监督、求实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阻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敌。要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发扬“钉钉子”精神,盯住具体人具体事,坚决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懒政怠政、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的行为,严肃查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执行惠企惠民等政策分亲疏搞歧视徇私情、“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特别是对只讲形式、不讲效果的不落实现象盯住不放、精准施治,以有力监督促有效落实。

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上强监督、求实效。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党员干部敢担当、善作为。要坚持加强监督与正向激励相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四种形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形成正确导向,释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

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上强监督、求实效。良好的政商关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与弘扬企业家精神结合、正面清单引导与负面清单约束并重、“亲”而有度与“清”而有为统一,让党员干部把握善于“亲”的原则、克服不敢“亲”的顾虑、增强主动“亲”的自觉,做到既守住底线,又主动作为,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

在优化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上强监督、求实效。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深化以案促改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坚持有案必改,注重因案制宜,做到改作风、改管理、改制度、改监督同向发力,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以严密监督体系防范风险挑战、筑牢安全屏障,以真改实改的扎实成效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促进新发展格局形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条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第九条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条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二条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严禁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

第十五条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第十六条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第十八条国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第三章市场环境。

第十九条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国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企业申请办理住所等相关变更登记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第二十条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第二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等歧视,促进人力资源有序社会性流动和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创新服务,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第二十五条设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第二十七条国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第二十八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各地区应当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国家依法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第三十条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并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第四章政务服务。

第三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第三十六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需要市场主体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有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尽快办结;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合理、高效的原则确定办理时限并按时办结。各地区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内进一步压减时间,并应当向社会公开;超过办理时间的,办理单位应当公开说明理由。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般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对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应当创造条件整合为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三十七条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

国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政务流程,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及时将有关政务服务数据上传至一体化在线平台,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市场主体有权自主选择政务服务办理渠道,行政机关不得限定办理渠道。

第三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在线平台,集中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

第三十九条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新设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或者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以及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规定不得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相关管理事项已作出规定,但未采取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对相关管理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可以依法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

第四十条国家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国家大力精简已有行政许可。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

对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整合实施、下放审批层级等多种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等分类规范投资审批程序,精简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强化项目决策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落实的协同,实行与相关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第四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

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区域评估,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区域评估的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第四十三条作为办理行政审批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以下称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国家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行政机关不得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机关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第四十四条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设定证明事项,应当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对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能够办理,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不得设定证明事项。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

第四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有关要求,依法削减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监管要求,优化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降低通关成本,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

第四十六条税务机关应当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公开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压减办税时间,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第四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在国家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国家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纳入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动产和权利范围另行规定。

第四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

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应当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第四十九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便利、畅通的渠道,受理有关营商环境的投诉和举报。

第五十条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国家鼓励对营商环境进行舆论监督,但禁止捏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进行不实报道。

第五章监管执法。

第五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第五十二条国家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第五十四条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并严格规范重点监管的程序;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五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第五十六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国家统一建立的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国家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在相关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主体和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第五十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第五十九条行政执法中应当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采用非强制性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第六十条国家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第六章法治保障。

第六十一条国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调整实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经有权机关授权后,可以先行先试。

第六十二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六十三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

市场主体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有关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六十四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六十五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结合实际,确定是否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合理把握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的出台节奏,全面评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叠加或者相互不协调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第六十六条国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第六十七条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

第六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第六十九条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二)制定或者实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四)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

(十一)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第七十条公用企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

(三)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七十一条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法开展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二)违法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四)不向社会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

(五)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广元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文如下。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广元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决策部署,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深化拓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基层依法治理稳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基本形成,为推进法治广元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1年至2025年,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元新征程,迫切需要把全民普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川委发〔202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广元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总抓手,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一体贯通,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民普法规范的制度体系、精准的实施体系、健全的责任体系和科学的评价体系基本形成。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和能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通过融媒体和各类普法阵地,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专题专栏、访谈等形式进行阐释解读,深入基层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在全社会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鼓励各地建设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公园、广场、长廊)。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聚焦民法典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引导青少年主动学习民法典。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持续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常态化推进民法典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专栏1。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

1.创播民法典公益广告、微视频等普法产品,汇编发布典型案例。

2.成立广元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深入机关、学校、社区、乡村、寺庙、企业、单位开展宣讲。

3.通过“报、网、台、微、屏”等全媒体,运用案例全方位开展民法典宣传,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

4.组织学校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模拟法庭等。

5.强化阵地建设,每个县区至少建设一个民法典公园(广场、长廊);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一批民法典法治文化阵地。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融入新发展格局和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聚焦国家政治安全,重点宣传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聚焦新时代平安广元建设新需求,持续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促进民族聚居区繁荣稳定。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尊法守规明礼,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交通风险能力。聚焦疫情防控,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着力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法治氛围。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补偿、养老育幼、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宣传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法治乡村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领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防范金融风险、个人信息保护、识毒防毒拒毒、预防艾滋病、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保护、防治家庭暴力、退役军人保障、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网络赌博等方面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党内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两微一端”等平台传播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一)加强教育引导。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带动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考试测试。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法治档案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评重要内容。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对涉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相关行政法律规范的学习,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每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1次。运用信息化系统搭建“学法考试平台”,广泛开展线上学法考试,5年内实现市、县(区)全覆盖。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队伍,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和“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宪法法律进高校”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充分运用已建成的“法治教育体验馆”“禁毒教育基地”等组织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和案例教学,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专项宣传活动,持续推广“三养”教育模式,打造“广元未成年人检察”品牌,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制度,将法治培训作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培训内容,5年内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1轮全覆盖法治培训。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农民夜校、农民工就业培训,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工地”等活动。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不同群体,分类开展精准普法,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区法治宣传,持续开展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引导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结合企事业单位特点和自身职能,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在医院、公园、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推动实践养成。

(一)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升建设质量,提高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融入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禁毒宣传教育阵地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场所,推进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各县(区)结合实际建设红色法治文化主题、宪法主题、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基本实现每个乡镇(街道)有一个法治文化场所,每个村(社区)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书屋(图书角)。打造法治文化集群,重点探索在川陕、川甘结合部共建共享一批法治文化阵地。按规定开展法治教育基地评选,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全国评选活动,发挥基地示范引领作用。

(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繁荣发展。

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机制,加大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力度,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将法治文艺作品纳入文化作品评奖内容和艺术、出版扶持及奖励基金内容。鼓励民间艺术团体和艺人创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话剧、法治小品、法治歌曲、法治漫画等法治文艺作品。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治文艺演出进基层”等活动,持续开展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深入基层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三)加强法治文化研究和传承。

依托党校(行政院校)、高校、法学会、社会团体、法律服务机构等,加强对中华法系优秀思想和理念的研究阐发、宣传普及和传承运用。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促进实现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让崇德尚法在社会、家庭中落地生根。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注重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广元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加强对“木门军事会议会址”“中国红军城”“红军渡”等为重点的红色法治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挖掘打造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一)深化拓展“法律七进”

深化拓展“法律进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大力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

深化拓展“法律进学校”。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重点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在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化学校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强化依法治校,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建立健全学校依法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依法处理校内纠纷中的作用。

深化拓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一核三治”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结合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推动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公职律师,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因地制宜推广村(社区)“法律之家”“法治微社区”等经验做法,优化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立“法律顾问+村(社)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按规定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

专栏2。

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1.制定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方案,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加快培育“法律明白人”。

2.壮大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到2025年,全市每个村(社区)有10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民小组和居民小区楼栋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

3.加强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到2025年,推动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

深化拓展“法律进企业、进单位”。落实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公司律师制度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单位)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和法律审核制度。开展企业(单位)“法治体检”活动,防范化解企业生产经营法律风险。依法规范企业(单位)用工行为,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调处劳动纠纷,维护企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专栏3。

企业合规建设。

1.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培训,强化企业市场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依法防范市场风险。

2.开展企业与律所结对合作、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推动建立全流程全方位合规审查机制,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3.强化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

深化拓展“法律进寺庙”。持续推进寺庙依法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管理章程,推动宗教场所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寺庙“四进七有”工作模式,举办寺庙“法律明白人”培训,深入开展“宗教宣传月”政策法律宣传宣讲进宗教团体、宗教场所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探索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强化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强化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持续加大网络生态治理力度,深入整治网上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乱象。加强全社会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教育。培育网络法治意识,引导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理性上网。

(三)推进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深化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应急时期法律服务能力,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按规定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加大实时普法力度。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把公开原则贯穿于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全过程,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及修改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集立法建议,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增强公众参与互动,回应社会关切。地方性法规、规章正式公布时,同步进行解读,加大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力度。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落实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规范普法宣传,把普法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建立健全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培训会开班仪式上的讲话范文

它是指与政府事务环境、生产经营环境、市场准入条件和法治有关的因素的总和。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第一,实施“一号服务工程”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强调要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从今年1月1日起,由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从2019年7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到施行仅仅用了3个月的时间,市、县也相应出台了相关政策。

这样的速度和效率,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的决心和意志。志刚书记指出“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企业投资兴业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打造西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

习近平总书记有要求,国家有法规,志刚书记有指示,说明这是国家之大事、全省之大事,我们“一把手”必须亲自抓,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一号服务工程”。营商环境建设抓得好不好,是检验我们“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试金石”。

第二,实施“一号服务工程”是放大资源禀赋优势的战略选择。进入新时代,营商环境和自然资源一样,都是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未来的发展不是靠政策与市场,而是靠资源、靠指标、靠空间、靠营商环境来提升核心竞争力。实践证明了,我县农业“3+n”、工业“2+n”、三产“2+n”产业体系和“一城四基地”的打造离不开市场主体的参与,“哪里的营商环境好,人才就往哪里走、企业就往哪里跑、资金就往哪里流、项目就在哪里建、产业就在哪里兴”。

我县有很多资源优势,我们要让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资源优势是虫,营商环境是巢,投资商是凤,就要让资源优势这条虫引进金凤凰,务必要筑好营商环境这个巢,务必要以更加解放的思想和更超常规的举措,推动“一号服务工程”筑起最具吸引力的巢,引来更多的金凤凰。

第三,实施“一号服务工程”是提升效能、释放活力的必经之路。活力要靠营商环境来体现。近年来,各镇乡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深入推进“限时办结、全程代办、一窗多办”,始终坚持把回应群众正确期盼作为第一责任,把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作为第一要务,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动力活力充分释放。在2019年在全省营商环境指标评估中我县排名第x位,同比2018年前进x位。这充分说明了只要一把手亲自推动,效能就能提升,活力就能释放。

同志们:

市局已制定了《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下面,我从纪检监察的角度,就如何优化营商环境,讲几点意见。

1、新冠疫情半年以来对我国经济建设影响很大,许多企业复工复产面临很多问题,许多服务行业受到很大冲击,市场疲软。就麻城而言,经济下行严重,上半年财政收入锐减,全市三公经费压缩了10%,项目经费压缩了20%,市级财政支出压力很大。企业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经济运行迫在眉婕。

2、市委将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对市直部门采取季度考核,并与各项年度考核评比挂钩,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不力、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企业投诉多、社会反响差,年度排名后5位的市直单位,考核评定为“较差”等次,取消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对营商环境年度考评后3位的市直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连续两年居后3位的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3、优化营商环境是今年市委市纪委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市委已成立了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6个常委、5个副市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规格之高足以说明市委市政府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程度,市纪委肯定会加大暗访检查力度,抓破坏营商环境典型,并对坏典型进行全市通报或媒体曝光。市纪委监委已建立破坏营商环境追责问责机制,对吃拿卡要、“钓鱼”执法、乱执法、乱摊派、乱罚款和慢作为、不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追责问责。

1、“行政审批办事卡”的问题。市局政务服务窗口少数个别工作人员存在业务不熟悉、服务态度差、办事拖拉,上班迟到早退,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推进“一门全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着力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企业和群众满意度,着力打造企业和群众“双满意”的一流政务服务窗口。

2、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问题。一是执法业务不熟悉。对本系统执法法律依据不熟悉,权力界限和边界不清晰,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二是执法程序不规范。受理投诉不及时,不持证上岗,办理案件超时效,文书制作不规范;三是滥用自由裁量权,搞“钓鱼执法”“狮子大张口”,选择性执法,该立案不立案,办关系案、人情案,大案小办,执法不透明等。要完善315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回应、解决企业和消费者诉求。严控涉企检查执法频次,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严格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严格落实“不诉不查”“不举不查”原则,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严格执行涉企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轻违不罚”情形清单,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处罚决定审核心三项制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依规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的问题。一是责任未压实,特监股与各监管所责任边界不明确,监管责任未认领。到目前为止有鼓楼所、龙池所、开发区所、铁门所、歧亭所、乘马所、福田河所、木子店所、阎河所、盐田河所等十个监管所未认领监管任务。二是各监管所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认识不够,监管人员怕担责。三是监管能力不足,对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业务不熟悉,对现场监察缺乏直观认识,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未展开。要求特监股要继续组织人员培训,必要时要组织考试。同时每月每周要到各基层监管所进行现场指导、示范,逐步提高基层监管所特种设安全监管能力。

4、财务方面的问题。一是事前审批履行不到位,先办事后请示,导致费用报销手续不合规,程序不合逻辑。二是报账员对自己单位的财务监督履行不够。三是结算不及时,2020年半年将过,部分所收入费用一次都未结算。这里我强调一下,各所要严格按照财务规定的时间结完帐、结好帐,逾期的所写说明给我,没有写的要通报,搞工作不能拖拖拉拉。

5、“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担当意识不够,责任心不强,市局党组部署的工作选择性落实,有的党组会议或安排的工作不传达或打折扣。有的同志上自由班,迟到早退,工作散漫,有的对领导安排的工作讲价钱、讲困难、推三阻四。二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批评的不够,总是从关心爱护同事出发,教育的多,问责的少。三是对上级及党组部署的工作纪检监察督办的少。各单位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一定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敢于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亮剑。

6、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要树立不抓主体责任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各单位要根据自已的职能职责,制定好本单位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到室、组、人,责任上肩,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履职尽责,确保市局党组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把两个责任常记心头,不断健全各项制度,形成责任落实长效机制。提高主体责任履职能力。

7、抓好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市局这个方案提出了大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五大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各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大家要结合各自的岗位职责,把握好时间节点,按照任务清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市局纪检监察、主责办要加强任务清单督查督办,确保任务清单全面完成。

市局纪检监察、主责办结合各基层监管所、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职能,立足于单位部门岗位职能,强化履职尽责监督。领导班子层面:主要是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既要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又要监督其分管联系单位,竖持“责任制管责任人,责任人管一班人”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使责任制在领导干部心中有位、身上有责、肩上有压、工作有效。同时强化对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监督,一是廉政勤政方面,看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规定的廉洁纪律,是否存在接受行政相对人吃请,是否存在工作日饮酒、是否存在收受行政相对人礼品礼金、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二是履职尽责方面:看各单位是否认真落实上级和市局党组部署安排的各项工作。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监管到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规定的廉洁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同志们,上面我讲到的问题,希望大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希望大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纪律,履职尽责,守住纪律红线,做个清楚人、明白人。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局党委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森工系统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部署我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员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调整状态、转变作风,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树立攻坚克难、奋发进取、敢闯新路的新风正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全面决胜林区小康社会建设、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实践中,树立新作风,展示新风尚,实现新作为。

去年以来,面对转型发展和国有林区改革的重任,局党委把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工作作为助力和保障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整治作风顽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从思想教育入手,以“网络课堂”、“手机课堂”、“电视课堂”、“板凳课堂”四大课堂教育为平台,创新“六学”模式,通过开设“理论新视点、热点面对面、发展之声”等栏目和邀请局领导干部为党员干部视频授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形式,切实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思路破题,找准短板症结,破除软肋制约,打通思想脉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作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认真落实总局平山会议精神,先后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全局领导干部会议、机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党群部门工作会议和全局预警整改工作动员会议等5次专题会议,持续发力,推进作风整顿工作整改落实。开展了“四查”活动,查思想、查形象、查管理、查执行力,对全局基层单位实行划片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庸、懒、散、慢、奢”等问题,查摆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执行落实问题240余个,制定整改措施280余项,全局各级领导班子查摆问题145条,党员干部查摆问题2000余条,限时全部整改完成,有效推动了全局工作的开展。三是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浓厚。积极对接总局“486”产业布局,在“完善两处产业园区”、“加快推进两石开发”、“建立三大基地”、“延伸三条产业链”、“实现三个全面提升”、“实施林区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中,全局各基层领导班子、广大党员干部细化任务措施、深化跟踪问效,积极担当作为,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总局党委要求相比、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职工群众和营商环境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一是失责失信、不依法行政的问题损害林区形象,行政执法随意性强。二是执行政策打折扣,变相设卡、抬高门槛、弄权勒卡的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还存在流程不优、机构臃肿、办事环节多,“四零”承诺服务不落实,人浮于事的现象。四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又有新的表现,改革政策“空转”,调研变作秀项目搞“盆景”,文山会海,数字造假。五是工作不细不实、能力不足,基本功不扎实,政策研究不透,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陈旧的问题表现的还比较突出。以上这几个方面问题集中反映了广大职工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必须要加以解决。

作风建设需要从严从实抓好,营商环境需要强力推进落实。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深入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作为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作为打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效措施,从思想深处认清存在问题的危害,紧紧围绕打造“五个好作风”,明辨是非、突出重点、深入整改、抓出成效,推动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取得实质性突破,为新时代现代化新林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证。

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省委着眼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走出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总局党委工作部署上来。

第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市场意识、紧跟时代步伐的重要举措。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要解放思想,作风和环境问题,实际上就是思想认识问题,思想认识问题不解决,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林区改革、转型发展都是空谈。我们必须牢牢抓住解放思想这个“总开关”,一以贯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转变观念、勇于创新、大胆改革实践。当前,在一定程度上,我们有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没有转变过来,工作理念不适应新时代;有的存在盲目自满、小富即安、盲目乐观、小胜即安、不求进取的消极情绪;有的在推进改革中,有不想改、不愿改的思想,存在求稳怕乱、患得患失的情绪。“铁饭碗”“平均主义”、“大锅饭等陈旧的思想观念还占有较大市场。这些陈旧的思想观念与时代的客观要求、与当前林区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加快从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不要抱残守缺,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积极融入市场经济,结合林区改革,在行动上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新作风,展示新风尚,实现新作为。

第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法治意识,做到知规守矩的实际行动。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和保障。在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问题,这是影响营商环境最突出的症结所在。多年来,森工政企、管办不分,导致个别党员干部法律知识欠缺,对合同法、公司法不但不学习,甚至视而不见,保障职工群众和林区企业的意识淡化、能力不足、依法行政工作流于表面;有的党员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不同程度存在“权大于法”观念,认为在自己管辖的地盘上自己就能决策;有的单位常年不搞普法宣传,执法不够规范、执法能力有时出现偏差;有的党员干部认为依法行政条条框框太多,习惯于托门子、找关系,热衷于“摆平”“搞定”,违法违规办事。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信仰,强化法治宣传,加强普法教育,让基层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习好党章党纪党规,切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党纪党规意识。要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企,着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切实增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理念。

第三,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宗旨意识,倾心服务于民的现实需要。党政机关就是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机关干部的作风虚实、能力高低、形象好坏,关系到全局各项重要工作的运转,关系到为职工群众服务的优劣。应该说,我们的机关作风总体是积极作为、奋发向上、服务群众的。但是,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还比较淡薄,有的服务水平不高,态度“生冷硬”;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放,有的变相为难,推诿扯皮;有的单位和部门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该管的没管好,不该管的却积极插手;还有一些单位和部门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和部门过去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在是门好进、脸好看,事照样难办;擅离岗位,出勤率、到岗率、专注率不高,办事拖拉。面对与全省一起进入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我们的党员干部必须从内心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积极回应职工群众新期盼,始终把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最高准则,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精心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机关干部队伍,才能实现森工工作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才能不断开创林口林区各项事业新局面。

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质是一场体制改革、机制创新,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素质能力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细查深剖、深入整改。

第一,要找深找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持续严查重惩。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必须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深入查找问题,确保问题找得准抓得实。一是找深找准问题。要结合省委和总局党委要求、岗位职责、发展需要和群众反映,摆现象、找差距、查原因。要有亮丑揭短的勇气,采取多种形式,深挖顽疾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和消极厌战情绪,坚决杜绝与我无关的思想和不愿找、不想找和找不准的现象,要突出查找问题的针对性,围绕“五个方面”,针对作风和环境建设找短板、差距和不足,扎实找准存在的问题;二是明确整改方向。要突出表率性,局(场)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亲自查、查自己、作表率,摆进去,带头公开承诺,带头接受监督;要突出广泛性,领导干部到一般职工,都要参与查找,不仅找自身,还要帮助他人找;要突出群众性,坚持走群众路线敞开大门,广开言路,发动群众,真正把问题找出来,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为深入整改奠定基础;三是持续严查重惩。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集中开展专项清查整治,查到底、改到位,形成震慑效应,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把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当做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后哪个单位出现问题,就通报哪个单位,严厉批评哪个单位,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导致作风问题的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制约营商环境的经济管理、执法监督、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深入整治懒政怠政、行政执法不规范、破坏营商环境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窗口单位服务不优、流程不畅、弄权勒卡等突出问题要进行管理攻坚,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全面的改、一个不落的改。

第二,强化整改措施,打造过硬本领,提升服务水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要敢于得罪人、敢于触及矛盾,敢于直面问题,坚决反对好人主义、形式主义。要拿出刮骨疗毒、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勇气,以“钉钉子”精神出重拳、下狠招,求实效。一是强化整改措施。无论是单位和个人都要对找出来的问题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账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并透过现象看本质,针对性分析问题根源,从根源上整改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强化专项整治,每个专项行动都要形成工作方案,拿出硬措施和实的办法,敢于较真碰硬,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打造过硬本领。当前,林口林区面临着转型发展和国有林区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而我们的一些干部还存在凭经验,吃老本,“知识透支”和“本领恐慌”的问题。全局党员干部必须接新的挑战,切实加强学习,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委关于深化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并要和已有的专业林业知识相结合,做到融会贯通,更好的推动发展。三要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总局党委制定的森工系统窗口服务参考标准,全面落实省委“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要求,优化再造流程和路径,通过制度化再造流程、建立标准,把好的做法固定下来,长期坚持下去,围绕重点,集中攻坚,扎实做好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工作,努力实现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根本性好转。还要坚持开门整顿,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

第三,倡导精细态度,弘扬“工匠精神”,狠抓推进落实。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走在前列、冲在一线。一是要倡导精细态度。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现在有的单位领导干部当二传手”,文件照抄照转,上下一般粗、左右一般齐,没有自己的特点,也没有自己的操作性,导致工作盲目,没有目标。我们领导干部要提倡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特别是对分管工作要研究实、研究透,把阶段性的工作按照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分阶段梳理和部署,分阶段的推动;二是要弘扬“工匠精神”。现在有的单位、有的干部工作推着干,粗懒散,能敷衍就敷衍,能应付就应付,有的连基本数字、基本概念、基本逻辑都说不清楚。这与总书记提出的“工匠精神”有很大差距,我们一定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始终保持钻劲和韧劲,把每一项具体工作抓实抓细抓到底,切实做到于细微处见精神、见境界、见水平。三要狠抓推进落实。现在一些干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碰到矛盾就绕、遇到困难就躲,不积极想办法,消极懈怠不落实。我们的事业需要脚踏实地,不需要吹吹打打,要坚持一把手率先抓落实,一个目标一个目标分解,一项任务一项任务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动,要持之以恒抓落实,对看准的事要较真,就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深入开展调研,积极谋划工作,真正为局党委、林业局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依据。

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也是我们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林区改革发展良好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日程、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作风整顿工作的领导,建立建强领导机构。成立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推进组和政法专项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抓好本单位工作的开展。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组织部、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局、宣传部等牵头部门要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建立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一抓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合力推进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

二要深入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局党委下发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力抓好推进落实,一个活动都不能少、一个程序都不能缺,一个环节都不能落,坚决杜绝落实不力、浮于表面、走过场等问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功能,深入宣传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全面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及时剖析曝光个别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效应。各单位都要向社会公布专项举报电话,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媒体、网络和群众广泛参与的氛围。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职工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体会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要从严督导问责。监督问责组要站在事关林口林区发展全局的高度狠抓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走访群众等形式,自上而下对各单位改进作风的具体做法、推进情况、实际效果等开展监督检查。要紧盯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工作,对机关出勤率在岗率专注率低、慵懒散、慢拖瞒,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进行明查暗访,把督查问责贯彻作风整顿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要从严查处问责,对作风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对作风问题频出、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部门或单位,视情节给予主要领导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对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同志们,作风问题关乎党的形象,营商环境关乎林区振兴发展。让我们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促进我局机关作风和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干部素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为推动国有林区改革、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建成林区小康社会、奋力走出林口林区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暨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不仅为各类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和便利,也为优化经济结构、增强经济竞争力注入了新活力。我通过参与暨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深刻体会到了这一进程所带来的变化和意义。

首先,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大幅度减少了企业经营成本,增强了企业的发展活力。过去,企业在注册资本、税费负担、人力资源等方面面临着重重的困扰。如今,我们看到了政府在这方面所做出的积极努力。比如,取消了注册资本限制,让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度确定注册资本规模;同时,减免了税费负担,尤其是针对小微企业的税费减免政策,给这些企业带来了真切的实惠。此外,政府还推出了一系列人才政策,为企业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支持。这些改革举措使得企业的资金链更加畅通,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其次,优化营商环境改变了政府服务的方式和质量。传统上,企业在办理各种手续时,经常要面对繁琐的程序和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但随着营商环境的优化,政府相关部门提高了服务意识,加强了内外部沟通协调,从而为企业提供了更加高效和便捷的服务。例如,政府推行网上办事,不仅方便了企业,也提高了行政效能。我们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申请办理各种手续,避免了排队等待的繁琐程序,节约了宝贵的时间。政府服务窗口也从传统的审批换成了服务导向,积极倾听企业需求,提供咨询解答和问题解决的服务,这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第三,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监管,为企业营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知识产权的保护一直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在过去,很多企业遭遇了侵权盗版等问题,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挑战。如今,政府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举报机制,加强了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在市场监管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加强了对市场秩序的维护。这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更加公平和有序的环境,让诚信经营和创新创业者能够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获得更多的机会。

第四,营商环境的优化推动了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国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进程中,政府推动了一系列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调整经济结构、推动产业升级,为企业创新和转型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政策支持。同时,减少了行政过多干预,放宽了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的参与。这样的举措加速了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中度的提升,为发展实体经济、重塑经济增长动力打下了坚实基础。

最后,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首先,政府部门要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服务意识,主动适应企业需求,不断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其次,要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监管,为企业提供更多机会和公平竞争环境。再次,要注重企业创新的驱动力,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最后,要强化内外部沟通和协作,形成营商环境优化的合力。只有各方一起努力,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营商环境的优化和改善。

综上所述,暨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参与其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意义。只有持续不断地优化营商环境,才能激发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营商环境一定会变得更加优化和完善。

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三个方面认真进行学习研究:一是为什么要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是什么;二是优化营商环境要干什么,如何定义优化营商环境;三是优化营商环境要怎么干,营商环境不务虚功,一切在“干”。

营商环境是关键竞争力,事关城市未来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省委改革工作要求和市委“一号改革工程”工作要求的有力实践。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思想解放程度、对外开放程度、市场发育程度和执政水平的综合体现,是城市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的重要衡量尺码,是扩大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和关键所在。

取法其上,得乎其中;取法其中,得乎其下。我们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取法其上、高标定位,敢与最强者比拼、敢与最快者赛跑,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做法。以系统思维打造效率最高、服务最优、收费最低的政务服务环境;以市场化思维打造资源跟着项目走的要素环境保障;以有解思维打造让企业家放心投资、舒心经营的市场监管环境;以法治思维打造最具安全感的社会法治环境;以生态思维打造一切活力充分流动、竞相迸发的创新创业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要找准群众和企业办事过程中最盼、最烦的事情,看看营商环境中还有哪些痛点、难点和堵点,从思想、作风、能力、制度等层面挖出病根,点到穴位、改到关键处,全面提升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水平,真正让一流的营商环境成为某某区最大竞争优势。我认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要解放思想。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确立以开放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思想,特别在招商引资问题上,要确立既要引得进,更要留得住的思想,正确处理对外来投资者让利的“得”与“失”关系,牢固树立让外商发财,求本地发展,让眼前利益,求长远利益;让局部利益,求全局利益,让经济利益,求社会效益的观念,放胆放手求发展。

二要抓好宣传加大力度,拓展对外宣传,扩大对外影响,是招商引资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由此,在营造优裕的投资经营环境工作中,必须先声夺人,把投资融资气氛搞浓。既要大力宣传已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本地经济、区位以及资源优势,更要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不断增强开放意识和融资功能,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同时,对那些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应及时给予曝光,以获得更好的正面效应。

三要落实政策。优惠政策对外商无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但要使冲着优惠政策而来的外商留得住、扎下根还得靠政策的落实与兑现。信誉是招商之本,承诺贵在落实。因此,要根据新的形势、新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新的.政策。对近几年来已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作适度修改,做到能变则变,能宽则宽。同时,有关部门必须作好承诺,一经承诺,就要确保不折不扣兑现,还要保持承诺政策的连续性。

四要完善机制。优惠政策的落实,执法行为的公正与规范,仅靠部门自觉行动和自我约束是不够的,必须从体制上加以保障。要进一步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机制,使之更好地适应新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真正为企业及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使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经济保持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暨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对于企业发展环境的优化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为了推动企业发展,我有幸参加了一个关于“暨优化营商环境”的培训班。通过这次培训,我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心得,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对于企业是多么重要。以下是我对于这次培训的总结和心得。

首先,我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一个好的营商环境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在过去,我国的营商环境存在一些问题,如办事繁琐、审批流程复杂等,给企业运营带来了很大的困扰。而通过本次培训,我了解到,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优化营商环境,如简化审批手续、加快政务服务等。这些措施的实施,无疑将大大提升企业的发展速度和效益。

其次,我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单单依靠政府的努力,企业也需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在过去,很多企业都存在对政府的抵触情绪,觉得政府是自己的敌人。然而,通过本次培训,我明白了政府和企业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只有政府和企业团结一致,共同努力,才能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建立更加透明、高效的服务机制,而企业需要主动参与政府的决策和改革,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只有政企合作,才能促进营商环境的真正优化。

第三,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注重法治建设。一个健全的法治环境是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证。在过去,我国的法治建设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执行不够规范、司法透明度不高等。这也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些困扰。然而,通过本次培训,我了解到,我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法治建设的力度,并且取得了一些成绩。在今后的发展中,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保证法律的平等和公正执行,为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第四,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激发企业创新创业的动力。一个好的营商环境可以激励企业创新创业的动力,促进经济的发展。在过去,我国的企业创新创业环境相对较差,很多企业缺乏创新和创业的动力。然而,通过本次培训,我了解到,优化营商环境可以通过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激励企业创新创业。政府需要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以及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开展创业合作。只有激发企业的创新创业动力,才能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

最后,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个好的营商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不能仅仅依靠政府和企业的努力。每一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其中,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就能够为企业营商环境的改善做出贡献。政府和企业也应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

总之,通过本次培训,我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注重法治建设,激发企业创新创业动力,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推动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

恩施营商环境培训心得体会

近日,本人参加了一次关于恩施营商环境的培训,旨在全面了解当地的营商环境、政策和服务。此次培训由恩施州营商环境促进会主办,旨在提高企业家意识,加强企业家们对于营商环境的认知和底层情况。在培训中,我们深入学习掌握深度思考营商环境的特点与政策,体验了恩施许多具有活力的互联网企业以及传统制造商,对于不同行业以及不同规模的企业,我从中汲取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与体会,也更加了解了恩施的工商环境。

第二段:分享培训经历。

培训课程针对的是中小企业家,环节分别是专题讲座、交流互动、实地考察、座谈交流及企业家分享等。所有环节无不是暴露出恩施市实际及政策环境、了解企业运营的需求、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以有效让我们感受到,一个有良好营商环境的城市的特点有哪些。参加的企业家们都表示这样的培训对他们很有帮助,可以帮助他们更好的理解恩施准备给予核心优势与核心性质的优惠以及管制,通过深入的交流互动,我们不仅更好地了解了当前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对于企业家而言,这也是一个提高营商环境意识、增进企业家间了解和交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等方面的重要机会。

第三段:从培训中收获的体会。

恩施作为一个优越的贸易城市,其营商环境相当优越,此次培训也让我体会到了当地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及与时俱进的理念,以及城市所推行的绿色发展战略,这背后是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营商政策在支持。同时我还获得了在营商活动中如何提高规划与执行能力,以及如何寻找国际市场、加速营商步伐和期待新的合作机会等有益的实用经验。

第四段:总结与感悟。

通过这次恩施营商环境培训,让我真正地感受到了,营商环境的优劣会对企业发展带来不同的影响和挑战。一个优越的营商环境,可以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所有障碍,让企业有更好的空间和动力去探索市场。而市场竞争加剧,就需要恩施市与企业家们密切合作,共同开发有效的解决方案。我想,我们将来不能停止对营商环境的关注,要有切实可行的营商政策支持,实现营商环境的优化,打造一个充满机遇与活力的城市。

第五段:展望未来。

随着技术和全球化的发展,无论我们在什么领域工作、运营企业,每个人都需要不断地学习和跟进最新技术,了解行业动态和市场趋势,这需要一种敏锐的思考、创新和管理能力才能实现。在未来的发展中,恩施市需要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和个人的潜力,培育更多懂得规划、谋划和交流的职业人士,才能够实现营商环境更加优越,更好的迎接未来的挑战。

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生活会

近期,市委召开了建设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的动员大会,会上通报了我市几起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剖析了本地干部长期存在诸多顽疾和恶习,本人认真学习贯彻市委战略体系,结合工作经历,查找自身问题,发现个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理论功底不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尚显不足。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认为学习是“软指标”,总是往后推一推,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发展战略体系的理论知识了解的不多。二是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的精神。三是学用结合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在理论体系把握上和“融汇贯通”地运用理论学习成果去指导实际工作上不适应,不能有效地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二)团结协作、协调沟通能力有待加强。一定程度上缺乏大局观,很多工作过程中会担心给领导同事们带来负担压力,故个人决断多,集思广益少,存在“等、帮、靠”的本位主义思想,缺乏与同级沟通联系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请示报告,认为只要在职责范围之内将工作做好就行了,主动联系的少,被动参与的多。

(三)吃苦耐劳,克难攻坚的意识有所淡化。加班意识缺乏,认为上班时间努力工作了,就可以按时上下班了,缺少了和同事们一起同甘共苦的精神,很多工作有“明日待明日”的思想。

(四)创新意识不够自觉主动,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自己参加工作已经15个年头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发生了一些变化,有“把工作仅仅当成是生活所需,而不是事业追求”的思想,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缺乏敢担当、勇担当的职业责任感。存在对不是业务线上的工作不愿参与,对于提前介入的工作不想参与,对于领导交办的工作不敢参与的心理,总认为不参与就不会错,缺乏解决问题的好的方式方法。

(六)抓落实不够到位。工作布置多,跟踪督促少,深入检查不严,具体落实不够。以会议落实会议多,抓思想认识、抓日常督查相对较少,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工作的办法还不够。

(七)自我约束力落实不够坚决。在一些不太敏感、不致于造成大的影响和后果的问题上自我约束、自我检点有欠严格。特别是在三改一拆方面,有些存量违建因为历史原因,主观上就不愿意介入调查处置,给工作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八)偏重于追求短期成效,缺乏长远谋划,工作作风欠踏实。受领任务后,首先想到的是到时别误事,粗枝大叶求速度,而不是精益求精求质量,在处理速度与质量的关系上,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僚草应付代替严谨作风,对现代信息技术、经济理论、金融知识等知识储备不足,掌握不够。

(一)思想认识不深,政治站位不高。干工作时存在业务指导学习的矛盾状态,认为具体业务工作做好了,就不用加强学习了,造成闷头干工作的时候多,学习理论的时间少,没有静心思考的眼光,缺乏一定程度上的理论指导。

(二)业务工作不专,工作作风不实。刚到街道工作时间不长,分管的“五四三”、消防、安全生产等业务线工作经验不足,平时处理应急工作存在简单粗糙的弊端,业务能力尚显不足,特别是在诸多工作交叉时,抓重点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责任担当不够,体制机制不畅。运用考核推动工作的效果不佳,线上考核文件没有充分达到管理的长效目标,造成一定程度机制运行不够流畅。缺乏大局意识和核心意识,没有把街道重点工作例如集体经济建设、社区管理等重点工作贯穿在分管工作中开展,仅仅为了业务工作而工作,缺乏街道一盘棋的思想,对非本职工作的业务不闻不问,担当精神缺乏。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服务于中心工作。不仅要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要领会市委战略体系,从本职工作来夯实市委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的要求,用体系来指导本职工作的发展问题。工作要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价值。

(二)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坚持党建统领,主动承担相关工作任务。要增强“看齐意识”,坚持一岗双责,坚持党建统领业务工作,在工作中要敢担当、勇担当,着力破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自身线上工作顺利完成地同时主动协助街道其他中心工作的开展,从大局出发,主动有为,开创管理新局面。

(三)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树立“三个高度负责”即:对人民群众和上级政府高度负责;对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高度负责;对街道党工委和领导班子高度负责。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因此,要自觉地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对组织和群众的意见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以外力促使自己内在接受监督意识的加强。

(四)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十九大报告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我们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继续推动经济均衡发展的基础上,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方面积极作为,乡镇街道是最基层的政府元素,只有不断为人民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人民才会对政府更满意,从而达到推动服务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生活会

按照县委要求,我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xxx同志在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和我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结合xx税务工作实际,我局党委班子着重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等三方面查找问题,力争做到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剖析深、整改措施实,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5月21日下午,我局召开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集中学习了省委书记xxx同志在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对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4月20日至5月26日,由党委委员带队,带领相关股室、分局负责人,先后深入1个“领导包户”企业、6个“包联帮扶”企业及其他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优化营商环境“税务版”。

根据2019年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xxx营商环境纳税指标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纳税时间与全省最优表现存在差距。第三方评价结果显示全州纳税时间为119小时,与xx省最优104.5小时尚有较大差距。主要原因是:社保费核定未实现网上核定;更新的税种政策培训覆盖不全面;企业会计人员水平较经济发达地区落后。二是总税收和缴费率较高。实际评价的总税收和缴费率为59.3%,主要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影响。三是未产生增值税退税情况。主要是全x没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有留底退税业务。

5月25日,我局向纳税人发放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查问卷,截止5月27日,共收回17份有效问卷,归纳整理4条意见建议:一是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有待改进、业务水平都有待加强;二是建议加大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纳税人及时了解新的税收政策;三是建议开展形式多样的纳税辅导培训,培训前先收集问题,让培训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建议局领导多下基层下企业指导工作。

对照《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和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情况,以及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谈心谈话情况,通过认真分析查找,当前我局领导班子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党委重视不够、指标研究不深。

从实际工作情况看,我局党委班子没有充分认识到“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没有充分认识到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视还停留在表面,对于考核指标研究不深,满足于学习传达文件精神,仅停留在文件传阅上,而没有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存在面上“打滚”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作用发挥的不够充分,班子成员平时对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没有深入系统的学习,发挥党委政治引领作用不够,责任压得不实,压力传导不够。

(二)内部协调不顺、部门配合乏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全局性、持续性的工作,要提升优化整体营商环境,就必须要举全局之力,让所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但目前工作中一定程度存在纳税服务部门“单打独斗”,“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欠缺整体推动。同时税务部门作为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职能部门之一,既有牵头单位的职责,也有配合单位的职责。在纳税指标上税务局是牵头单位,人社、医保、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是配合单位;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税务局是配合单位,应该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尽管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建立了一定的工作机制,但仍然存在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够。

(三)服务意识不足、宣传培训不够。

局党委班子在干部队伍活力激发上欠缺创新,干部职工业务素质与税收管理专业化、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差距,由于现在税收政策变化快、更新多,而我局窗口工作人员平时事多人少,虽然已经尽力抽取休息时间进行充电学习,但还是存在极个别人员业务不熟练、服务意识不足、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同时税收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宣传、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等方面做的不够细。

通过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虽然这些问题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学习不够、指导实践不力。

对学习理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摆到重要位置,有时候有应付的思想,有时满足于一知半解,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计划性系统性不够强。特别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有一点差距,没有很好地用理论去指导工作,致使工作推进不够快。

(二)大局意识不够、宗旨观念淡化。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中没有形成“一盘棋”格局,主要领导侧重于抓全面工作,对部分具体重点工作抓得不细、抓得不够。分管领导一般只关心自己分管的领域,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主动关心不够,“分工不分家”“互相支持”工作习惯还没有完全养成。工作中有时仍然存在“各吹各的号”的情形,没有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有时候存在重管理、轻服务。

(三)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工作作风有待加强。

到企业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的现象,局限于看资料、听汇报、开座谈,没有深入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在思想和行动上缺乏“钉钉子”精神,研究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得心应手的工作抓得多一些、实一些,难度大、难见效的工作抓得虚一些、少一些。

针对调查问卷结果、自我剖析以及会前查摆出来的问题和会上收集的意见,县局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县一系列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加强部门协作,确保税收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各级领导责任。税收营商环境是检验税收工作质效的重要标尺,是应对当前疫情影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局党委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把全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年度履职尽责和干部提拔重用的依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税收工作的重大任务全力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营造良好税收发展环境。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支部主题党日、自主学习等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湖北省30条措施,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担责、人人主动、人人作为的工作格局。加大对营商环境纳税评价指标的研究分析力度,建立完善良性工作机制,确保每项指标能得分、易得分、得高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主动迎接营商环境评价调查,避免因理解偏差造成指标得分失真。

(三)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获得感满意度。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严格执行办税服务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等制度,积极采取预约办税、错峰办税等方式引导平稳有序办理业务,定期召开征期分析会,为纳税人、缴费人解决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电子税务局推广应用,加大涉税信息共享、税收共治力度,最大限度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限时办”,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强化内部政策培训和外部宣传辅导,精准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以减税降费政策洼地换取经济发展高地。推进纳税信用评价,强化信用环境建设,联合银保监、人行及金融机构加大纳税信用贷款宣传推广力度,破解小微企业、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内部协作,外部沟通配合。

对内,局领导班子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解决各项跨部门行动项目,各部门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根据任务分工确定的时间节点提前谋划,把各项措施抓准抓实抓细;把税收营商环境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放管服工作结合起来,同向发力,统筹安排部署、统筹组织实施、统筹指导落实,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便民办税新举措,为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筑牢坚实的基础。对外,加强与县直其他部门的沟通交流,做到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

总之,通过对照检查,局党委班子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局党委的要求,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