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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会安全免责协议书(模板18篇)

时间:2024-03-01 06:16:07 作者:碧墨

合同协议在合作过程中起到了明确双方权责的作用,减少合作的风险和纠纷。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合同协议范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安全免责协议书

1、此次活动员工家属成年人均采纳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2、红螺寺一日游运动为非盈利性质运动,并有必然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红螺寺一日游运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运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置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4、起程前所有参加运动的员工家属必须供给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接洽电话),签订《红螺寺一日游出游运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负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5、如运动前、中、后产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丧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丢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6、参加运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别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缴。

7、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订《自助钓鱼、出游运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8、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订立即生效直至本次运动收场。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此次活动员工家属成年人均采纳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2、红螺寺一日游运动为非盈利性质运动,并有必然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红螺寺一日游运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运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置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4、起程前所有参加运动的员工家属必须供给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接洽电话),签订《红螺寺一日游出游运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负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5、如运动前、中、后产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丧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丢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6、参加运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别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缴。

7、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订《自助钓鱼、出游运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8、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订立即生效直至本次运动收场。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1条本着放松心情自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跳广场舞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2条本协议书为强制性必签文本,签字人必须签写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签字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议的全部义务。参加广舞活动的,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己知晓并同意。

第3条参加广场舞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必须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4条参加广场舞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

第5条参加广场舞活动者在广场舞期间的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广场舞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广场舞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6条广场舞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广场舞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7条本协议自签订日期起开始生效。

我己经认真阅读上还条款,并且同意.。

参加广舞活动者签字:xx。

身份证号:xx。

日期:xx

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注意义务和自我保护义务,如在景区中发生脱团,或未经许可参与本公司安排的项目外景区(如下水游泳等)造成的人身财务损害后果,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和本声明妥善解决。

第二条。

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财务损害,赔偿责任公司同样不承担。本协议中关于免除公司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景区的所有其他参与人。

第三条熟知并同意本次景区的所有行程与景区安排以及所有应注意事项和细节,充分了解本次景区所存在的风险及潜在的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景区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风险。

第四条。

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景区中一旦出现事故,景区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景区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

本次景区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由本人独立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有损害结果发生,公司对于景区的任何建议均不属于构成损害和过失原因。

第六条。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设施设备(如天气、动物)等所造成的意外事故伤害,本公司不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

不宜参加此类景区未提前申明或执意参加者,在没有医疗急救设备的偏远地区突发疾病或遇到事故等无法及时治疗,本公司将不对此负责。

甲方:

乙方:

日期:

免责安全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一、出游活动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出游活动。

二、如在此次活动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人身、 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法律认定的责任方自行承担。

三、如在此次活动中,乙方个人行为导致其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法律认定的责任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参加活动前、 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 与他人冲突、 急性疾病、 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五、到达目的地后,甲方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活动,如乙方不听从安排,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六、出发前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 《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七、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商场组织顾客出游的团体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由商场组织顾客出游,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黄山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顾客本人承担。

三、黄山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顾客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钓。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顾客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顾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旅行社乙方(签字):(商场组织顾客出游的团体)。

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公司员工家属(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员工家属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红螺寺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红螺寺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红螺寺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署《自助钓鱼、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东莞桥头阳光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此次景区由东莞桥头阳光社统一组织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出游,本次景区是东莞市团委主办的“梦想.行动”之帮助东莞桥头阳光社圆梦的景区,资金由东莞百分百实业集团捐助。

第二条:本次景区为非盈利公益性质景区,甲方承担保障乙方在此次景区中交付旅行社费用及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责任。乙方自愿参加此次景区。乙方理解、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

第三条: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景区的所有行程与景区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景区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景区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放弃对阳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在景区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乙方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甲方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景区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景区参加者。

第七条: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景区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无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第八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因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景区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损坏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清楚知道车辆行驶过程中及中途游览过程中是有潜在危害的。景区中会有意外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发作等,乙方自愿参加本次出游景区。因此,乙方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并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到达目的地后,甲方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景区,均在景区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景区,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甲方负责人,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在景区中若乙方私自离队,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如在景区中乙方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第三方受损的,由乙方单独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景区结束。协议签订后不能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自助钓鱼活动均为aa制,即钓友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自已承担。

二、自助钓鱼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组织者有义务组织同行人员进行救援或改变行程。

三、自助钓鱼活动是钓友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参加者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钓友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自助钓鱼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车辆及人身(包括车内其他人)的安全由各钓友自己负责,(钓迷论坛)及活动相关组织者、发起者不负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等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钓友间冲突、急性疾并意外事故等,活动发起人和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钓友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出,实在有事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并签名(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这次出行的钓友必须签署(自助钓鱼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如不能接受,视为弃权;该钓友的任何行为也与本论坛及活动无关。

八、该准则或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

九、本协议解释权归钓迷论坛。

甲方:

乙方:

日期:

安全免责协议书

现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甲方聘任乙方为_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如下规定。

1、乙方以五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形式,及工地核算的方式隶属于甲方,并以工程结算总造价1%上缴甲方作为管理费。竣工工程验收后获得优良等级的,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_奖励乙方。

2、工商所得税等各项税费及主管部门的各种费用(包括工程报建费、安监、定额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缴交,并且必须及时清理,不能拖欠。

3、乙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必须符合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中,一切业务活动、各项费用收支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并执行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监督检查。

4、根据工地结算、统一对外的原则,工程报建、合同签订、工程预结算均以公司名称办理。另外,工程结算和预收工程款统一以公司名称开据发票或收款收据,并将此款划入公司银行帐号,待公司收款及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税费后再下拨乙方使用。

5、乙方上缴管理费用必须在每次工程收款中按1%比例扣减。1%的进度款扣减后,甲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将99%的余额付清乙方,总管理费甲方按与中山市环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结算作1%计款。

6、乙方的设备、材料及各项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的人员任免、工人招聘、业务经营等均自行负责,但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工人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后(其中,包括外地民工计划生育、临时户口、治安等国家有关规定,乙方必须自行负责并按章执行。否则一切责任自负)方能上岗并报分公司备章。乙方必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配置专职人员,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规定。该工程施工中产生的一切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及质量事故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有关的法律纠纷、拖欠款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一概与甲方无关。

7、双方必须尽一切努力,搞好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接受各有关部门(包括建委、质、安监、监理、建设单位、公司职能部门等)的督促管理。

8、乙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必须维护甲方在社会信誉及利益。并有责任义务提高甲方的社会信誉,(如上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率、服从国家、地方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若有损害甲方的社会信誉及利益,则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有权解除责任书。

9、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施工报建,工程检查(安检、质检、验收)备案验收时资料检查、盖章等相关工作,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

10、乙方以工程合同造价承包结算,无论盈或亏,乙方必须自行负责。同时须保证支付各种税费,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合同中各种条钦。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1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经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该工程保修期满。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在执行中协商解决。

安全免责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一、甲方需对院内树木进行修剪,所有修剪树枝归乙方,甲方不再给予乙方修剪树木费用。

二、乙方在修剪树木过程中,乙方所有人员发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包括来回途中、修剪树木发生刮伤、砸伤、摔伤、死亡等意外事故),与甲方无牵连,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在修剪树木过程中,如砸坏甲方或第三方人员、车辆及物品,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修剪后,树枝需由乙方自行清理外运,甲方不承担任何外运费用,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交通事故等,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在修剪树木过程中,因高空作业,乙方应由安全保护措施,不得擅自主张违规作业,如发生意外情况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

七、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员工家属(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员工家属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红螺寺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红螺寺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红螺寺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并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署(自助钓鱼、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员工家属(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员工家属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红螺寺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红螺寺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红螺寺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署《自助钓鱼、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xx乙方(签字):xx。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安全免责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员工家属(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员工家属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红螺寺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红螺寺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红螺寺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署《自助钓鱼、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乙双方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财务的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经双方确认,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和实际管理者为甲方。

经双方确认,甲方聘用乙方担任财务职位。

1、经双方确认,乙方担任甲方财务期间,一切工作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分配进行。

2、乙方有权利拒绝帮助甲方利用公司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因公司行为造成任何经济索偿或法律纠纷,均由甲方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____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施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已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

6、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7、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8、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9、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发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如有损坏必须更换,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安全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东莞桥头阳光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此次景区由东莞桥头阳光社统一组织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出游,本次景区是东莞市团委主办的“梦想.行动”之帮助东莞桥头阳光社圆梦的景区,资金由东莞百分百实业集团捐助。

第二条:本次景区为非盈利公益性质景区,甲方承担保障乙方在此次景区中交付旅行社费用及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责任。乙方自愿参加此次景区。乙方理解、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

第三条: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景区的所有行程与景区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景区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景区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放弃对阳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在景区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乙方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甲方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景区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景区参加者。

第七条: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景区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无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第八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因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景区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损坏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清楚知道车辆行驶过程中及中途游览过程中是有潜在危害的。景区中会有意外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发作等,乙方自愿参加本次出游景区。因此,乙方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并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到达目的地后,甲方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景区,均在景区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景区,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甲方负责人,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在景区中若乙方私自离队,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如在景区中乙方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第三方受损的,由乙方单独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景区结束。协议签订后不能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日期:

安全免责协议书

乙方:

(商场组织顾客出游的团体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由商场组织顾客出游,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黄山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顾客本人承担。

三、黄山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顾客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顾客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顾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顾客必须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如不能接受,后果自负。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旅行社。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