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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家庭教育读后感(热门12篇)

时间:2024-04-19 10:48:02 作者:琴心月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不仅可以巩固和记忆所读内容,还可以提升自己的思考能力和表达能力。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一些精彩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的写作带来一些灵感。

七年级读后感

一场突如其来的霍乱使玛丽变成了孤儿。寄人篱下的陌生环境,让孤苦伶仃的她更加孤独落寞;被远离漠视,也令她丝毫感受不到亲情的温暖。

一切都是黑色的,但倔强的玛丽并没有哭泣,而是微笑着面对她人生中的最大变故。在玛莎的热情的指引下,她来到被废弃并隐藏了将近十年的秘密花园,开始了对秘密花园的耕种。朋友迪肯的细心体贴让玛丽脸上泛起了健康的红润,也让她由霸道孤癖变得随和亲切;园子里知更鸟的鸣叫更让她听得出神,让她忘记了痛苦。

这还不算,在好奇心的引领下,玛丽又结识了忧郁的少爷柯林,开始了由受惠者向施惠者的嬗变。她最终以自己的乐观感染了柯林,使柯林猛醒,帮助他战胜了“心魔”,并把他也带入了秘密花园。沉睡了十年的秘密花园在他们几个小伙伴的辛勤劳动下苏醒了,百花盛开,绿草如茵,鸟儿歌唱。空气中弥漫着沁心的芳香,他们在秘密花园里健康快乐地成长。

我沉迷在秘密花园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与其隐藏自己的痛苦,不如把秘密公开;与其自怨自艾,不如挣脱禁锢。生命的出口,全在自己打造,选择冬日里的阳光还是秋天的落叶,由你自己决定!

法国诗人阿兰说:“对于犹豫者,我只有一句话,向远处看。如果眼睛自由了,头脑便是自由的。”如果在一个挫折点上搁置太久,就会褪色,变质;勇于转变,在封闭荒芜的花园里种上郁郁葱葱的绿色,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生命力,一曲不同凡响的生命诗音,我愿意执拗地将自己的热血洒向那一道出口!

无论何时何地,无论顺境逆境,如果不想你的生命花园长满野草,最好的办法就是播种希望的种子。那是健康与积极的标志,是精神明亮的标志,它代表了一种生存姿态,更昭示着一种热爱生活的理念。

当我们跋涉在生命的沙漠中时,请看看前面:郁郁葱葱的林木,色彩斑斓的花朵,幽邃澄澈的清潭,那是你出口处的秘密花园!

人人心中都有一处秘密花园。

古往今来,一切智者、勇者,都在自己的秘密花园里耕耘出辉煌,闪动着生命的光泽,不随时间枯萎,却伴岁月永恒!

七年级读后感

命运多磨,在一次沉船事件中,鲁滨逊落到了一座荒岛上,他与大自然做着艰苦斗争,在荒岛建立了自己的住所。虽然,他遭遇不幸,也曾想放弃,但悲惨的命运使他生活了下来,成为一个坚强的人。二十八年后他离开了孤岛,重返故乡。

一个多么传奇的故事啊!它激励着无数陷入困境的人振作起来,它使多少人迷途知返,鲁滨逊以他超平常人的毅力成为人们心中敬佩的人物。与其说迷恋这人的遭遇,倒不如说是主人公鲁滨逊的精神。

即使是一颗小草,它也会懂得困境中顽强地活下来,那么在世上有多少人具备了其它生物没有的智慧,而在挫折面前投降的呢?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不是享受欢乐,而是忍受痛苦。逆境是最好的学校,我们要在逆境中不断成长,在逆境中更好的生存下来。成功者的秘诀就是“在哪里跌倒,就再哪里爬起来”不要为了一时的失败而自暴自弃,从困境中站起来,才是最重要的。

困难并不可怕,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只要通过努力,困难将变成你人生中的垫脚石,命运就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现在所处的环境不是绝对的。懒惰会使你消失,勤劳的双手将会带给你生活的财富。

鲁滨逊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虽然环境如此恶劣,但他抱着坚定的信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创造了一个个奇迹,足以说明恶劣的环境并不能击垮我们的意志,有的人却因为走进了“挫折之城”经过磨练,而取得了成功,因为在逆境中生存,是需要毅力的。

我们要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去生活,面对不同的生活环境,从古至今,有多少成功者是在逆境中通过不断的磨练而成功。不能因为生活的环境不好,而自暴自弃,这样生活只会越来越糟糕,直至颓废。

当我们面对残酷时要坦然接受与面对,不要逃避,更不能因为害怕困难而放弃生活。

风雨中,有人不曾哭泣与抱怨,最后都看见了彩虹。他们拨开云雾见天明。他们是成功的人,像鲁冰逊那样的伟大。未来不是靠别人给予的,而是自己建设的,虽然途中遇到惊悚地,但他们会用“镰刀”开辟出条道路带来,在风沙中勇往直前,到达成功彼岸,在岸上观看日出,照耀出自己成功的灿烂之花,这是他们不放弃的结果。

漫漫人生路,困难何其多。但是只要有一颗不怕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和决心,那你会感受到成功带来的喜悦。

七年级读后感

在这五十六个民族携手共建的大家庭中,我领略到了中华民族的富强,在这洒满热血的土地上,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中华民族伟大的团结力量,那一天,无数的青年走上了街头,用铁锤砸碎黑暗,用镰刀收割光明……许多年后的今天,当我拿起这一本《红旗飘飘引我成长》庄重阅读时,我又看见,我又看见了一群青年挂满汗水的面孔,我又听见了,他们嘹亮的歌声,在荒芜的.土地是回荡,这一页页沉痛的历史啊,终将被谱写成一首首爱的篇章。

中国的爱意,是你触到冰冷的河水变暖了,是从你脸上拂过的风儿变温和了,是你看到地的画布渐绿了,中国开始步入春天了,黎明前后,灯火通明,嘈杂的声音充斥着祖国,再也不像从前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了。

在这片热血沸腾的土地上,在这片充满激情的土地上,我又感到了一份重大的责任感,哦!当我随地扔垃圾时,我何曾感到一份责任感?哦!当我随手折花时,我何曾感到一份责任感?哦!当我浪费纸张时,我何曾感到一份责任感?我在这里出生,我在这里长大,我同时也要好好守卫这里,于是,我在蓝天的环抱下,学会了铁骨铮铮,感慨到了少年强则国强,我在碧水的滋养下,懂得了宽容与忍让,获得了生命不止,奋斗不息的真谛,在青少年时期,唯有奋发学习才是对祖国最好的报效,每一堂课,我都应该用心倾听,勤作笔记,课后作业按时按量完成,不马虎,不随意,课外时间,不轻意浪费,更多地拓展知识面。遇到不懂的问题,要不耻下问,直到熟透为止,在与人交往过程中,要做到文明礼貌,平易待人,在饭桌上要做到光盘行动,杜绝浪费,在家时,要勤用手脚,肯吃苦,肯做事。

在希望的信笺中,我在努力奔跑,在蔚蓝的远洋中,我在乘风破浪,在黄土沙岗上,我也能俯瞰一切,质朴地走向远方……我好欣慰,我骄傲的母亲仍保留着艳丽的容貌,仍憨厚可鞠,仍心胸博大,她正等待着我们去浇灌她的身躯,正等待着我们强大,复兴呢!祖国啊,我就是你的明天,我将会在漫漫长夜的独自奔跑。瞧!那新翻泥土上,还有我留下的脚印,听!那微风中,还有我嘹亮的读书声。

五星红旗又一次在空中飘扬,这一次,我的心归属五十六个民族,属于这个顽强拼搏的国家,我将用我的双手去谱写祖国的新篇章。

七年级读后感

王崇鲁滨逊是一个勇于冒险的人,一个一心想外出闯荡的人。

鲁滨逊很小的时候就想当一名水手,周游世界,随着年龄的增长,理想并没有磨灭,反而愈加强烈。在朋友的怂恿下踏上人生的第一次航行。海面上的事让他这个初出茅庐的水手显得不知所措。

的一次的航行,让他喜欢上了航海,他乘坐的船经历过风暴,经历过强盗的洗礼。在一次风暴中他的船被吹翻了,船上的人都失踪了,鲁滨逊幸运地活了下来。但他被吹到一座荒岛上,远离人世,岛上不时有些野兽穿梭于森林之中。上天对他或许还有些眷顾,他乘坐的大船被吹搁浅在小岛附近了。陷入困境的鲁滨逊凭借船上的无物品,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面对岛上的危险,他勇敢的去挑战,以他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他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你,仅仅几年,这个荒岛就能满足鲁滨逊的生活。其实世界上没有绝境,只有绝境的思维,如果面对困难敢于尝试的勇气都没有,何谈成功呢?鲁滨逊也就不可能生存下来。

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要放弃希望,如果自己都放弃了,那么他人再多的努力终究白费。20多年里鲁滨逊始终没有放弃重回祖国的希望,他每天都会在岛屿的至高点张望着。盼望某天可以有船只经过这里。他救助了即将被土著人吃掉的“星期五”,很快“星期五”就从他的奴隶变为他的帮手,以往那些繁重的事情都可以一起完成。他所在的岛屿不时会有野人光顾,鲁滨逊多次击败了野人,救下了很多人。

那个荒岛经过鲁滨逊二十多年的改造,在加上曾经留在岛上西班牙人得努力,荒岛已经成了一个世外桃源。

鲁滨逊的离奇遭遇告诉我们:当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创造出超乎自己想象的奇迹来。

七年级读后感

书读完了,我又看了电影,让我对老人有了更深的认识。

我觉得老人有些固执,说难听点就是傻。既然鱼己经被咬了,势必会有更多的鲨鱼来吃。他为什么不把剩下的鱼割下来?老人还在想,如果运气好,还能带半条鱼回去。正如墨菲定律说的:

1、任何事都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2、所有的事都会比你预计的时间长。

3、如果你担心某种情况发生,那么它就更有可能发生。

《老人与海》非常完美的诠释了这三条理论。老人认为捕到鱼是很简单的事情,但当他真正驾驶小船出海的时候,捕到大鱼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当老人钓到马林鱼时,并把它挂在船外时,他认为能完整的带回去,事实上那是不可能的。从钓到到杀死用了3天的时间,老人最开始还以为晚上就能上钩。老人所担心的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

运气?运气这个词在故事中不停的出现。文章最后小男孩说的”让运气见鬼去吧,我能带来运气“。运气代表着能力,老人己经很老了,他没有能力将鱼完整的带回去。而且船太小了。男孩正在成长,是新生力量,他有能力捕鱼。影片中穿插老人壮年时与黑人掰手腕,他之所以能赢,是因为他年轻有能力赢。他很老了,但却有经验;男孩缺乏经验,但有力量。所以他们俩一起捕鱼能捕到鱼。

大自然是无情的,相信运气的人不会受到大自然的馈赠;顽强拼搏的人大自然自然会给你成功。无情的大自然是中立的,不给你恩惠,也不会带给你狂暴的事情。老人与大海的拼搏十分渺小,但他们为下次出海做好了充足的准备,这样成功的几率会比以前大。

七年级读后感

寂寞的老狼,走在寂静的田野上,月光如瀑布般洒下,老狼仰起头颅,想着那圆盘般的明月,发出一声长啸,似乎在向黑暗诉说这自己的孤独,但在他那傲骨中,只能看见不屈的意志。

鲁宾逊算是一个命大的人,但这并非是运气使然,他有着对生命的渴望和对生活充满希望的热心,还有那骨子里的一份坚强,让他在那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多个年头。

起初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其实也是道听途说有这么一本值得我们去看的书,封面上那孤独的鲁滨逊的身影,在夕阳下显得更加的长了。这个场景引起了我的共鸣。

鲁滨逊对与这个新的生活环境充满了失望,但这个位置的环境充满了危险,时刻都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只能在岛的周围活动,第一晚上似乎很顺利。但紧接着的食物让他有些茫然,他拖着疲惫的身躯,游向了船失事的地方,来到了船上,把能拿的东西都拿了,并且拿到了一本书——《圣经》,这本书伴随着鲁滨逊二十个年头的生活。

食,这是鲁滨逊首先遇到的问题,这也是最难解决的,但因为在船上拿了一些谷物的种子,喝一些葡萄酒,倒也勉强将自己的生活调理好了,但从长远来看,鲁滨逊应该再怎么办呢?这本书的神奇就在这里,这也是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作者将鲁滨逊的生活些的很有层次感,慢慢的一步步的来。

一个人的一生从哭泣声开始,慢慢的长大经历一些必须经历的东西后,便开始反省自己的人生,鲁滨逊也是作者对人生的一些思考与感悟,深深地启发着我们,让我深有感触。

住,开始之需打几个简单的帐篷,等到无法遮风挡雨时,再重新用大的木材重新搭建,到也结实,这也成为鲁滨逊荒岛生活的居住之始。

行,鲁滨逊并没有在开始的时候就向荒岛深处进发,而是在得到几把火枪后,往荒岛深处寻找淡水资源,。

衣,开始倒也有一些衣服,后来逐渐就是用一些动物的皮毛了,鲁滨逊也渐渐融入了这个荒岛生活。

《圣经》是鲁滨逊唯一的.精神寄托,也只是他让他对脱困依然充满希望,在来到岛上后,他每天做标记,就可以看出来,。

本书中,坚韧而又充满智慧的主人公给我,留下了许多的印象,包括后面的智斗食人族,勇救星期五,等一些充满冒险的故事情节。或许孤独充斥着他的生活,但他并没有向黑暗低头,而是坚持着,终于等到了回家的机会。这也给与了我们人生的启示,一时的颓废不代表永远颓废,而是要勇敢的面对生活,努力的学习,这样我们终会有看到彩虹的一天。

七年级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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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女巫》。我可高兴了。

《女巫》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罗尔德-达尔。他出生于英国威尔士的兰达夫。这本书曾三度获得“爱伦-坡文学奖”、“世界奇幻文学大会奖”。

《女巫》这本书很有趣。主要讲了姥姥告诉“我”英国的女巫很多,而且是全国最坏的女巫。然后又告诉“我”怎样识别女巫。有一次。“我”一不小心来到了女巫们开会的地方,结果被女巫们用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变成了老鼠。最后“我”又把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倒进了女巫们的饭碗里,让所有的女巫都变成了老鼠。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当我读到“我”碰见女巫时,我觉得也在害怕的发抖。当我读到“我”被女巫便成了老鼠时,我也觉得害怕、绝望。仿佛自己真的变成了老鼠似的。当我读到“我”打败了女巫时,我心里无比的激动和高兴,我真为小作者的成功感到高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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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狗屎的味道。还有,不要以为你洗澡洗干净了女巫就闻不出来你了。告诉你,你越干净,女巫闻出你来就越臭,如果你长时间不洗澡,你越脏,女巫就越难把你闻出来。

“女巫”这个词对你来说应该不陌生吧,童话里,女巫带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斗篷,骑着扫帚飞来飞去;而这本书里的女巫就像一个正常人,她们穿平平常常的衣服,根本不像女巫。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一个伟大而不幸的男孩,他在八岁前遇到过女巫。

主人公的姥姥是一个挪威人,一年暑假,他们在度假时,主人公无意中跑进女巫开会的舞厅里,偷偷听到了神秘配方,叫做86号慢性変鼠药,这个神秘药水可以在26秒内把人变成老鼠。主人公的朋友,布鲁诺就被女巫大王变成了老鼠。快散会时,一个女巫发现了主人公,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但变成老鼠后,她和姥姥想尽办法溜进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了一瓶变鼠药,但女巫大王把主人公逃走的通道---阳台门关上了。但这时老女巫进了来,门打开了,主人公跳了出来;随后,他又跑去老鼠们又爱又怕的厨房,用自己微小的力量把鼠药放入汤锅中,但被厨师发现了,主人公不得不与厨师心惊肉跳地作斗争,它的尾巴断了。女巫喝了汤后,几秒钟之内,女巫大王和英国女巫都变成了小老鼠,英国孩子安全了。

这本书虽然“恐怖”但引人入胜;我心里直打颤,但仍然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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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读下去,想要知道主人公之后惊心动魄的经历。

我要学习主人公的勇敢、谨慎、坚强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对于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要像主人公一样一个个地去克服,取得学习上的胜利和成功。七年级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完了《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这本书写了几个关于象、猪、熊的故事。故事内容引人入胜,写得十分生动。

给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最后一头战象,主要内容是——缅甸的战争过后,庞大的象兵只剩下九死一生的嗄羧。嗄羧经过治疗,终于活过来。不久的一天,嗄羧找回自己的象鞍,然后准备去象冢。(象冢,是一个大象家族的坟墓。大象能预感到死神降临的日期,在这前一个月,大象就离开象群,独自去找象冢了。)通过波农丁的劝说,我也想去看一看象冢,那里一定有许多象牙。于是,他们就尾随嗄羧走呀走。他们来到了当年缅甸战争的地方,嗄羧仿佛看到了往日的战友,竟然痛哭起来,然后低头挖起土来。哦,是百象冢!(百象冢,缅甸战争时死去的象埋葬的地方。)我和波农丁悔悟了,非但没有拿象牙,还把嗄羧埋好,用土把坑填好。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意犹未尽,有感而发——友谊。嗄羧居然舍弃了埋葬着亲朋好友的象冢,宁愿死在战友的身边,这种情谊多么珍贵啊!像这种可贵的友谊如今几乎都没有了,现在都是“小人之交酒肉亲”。今天有可供自己吸收的好处,就跟你称兄道弟,明天没有对自己有利的地方,就毫不犹豫地离开。这种假朋友实在交不得!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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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只听了波农丁的几句富有煽动的语言,就抱着一夜暴富的幻想跟了去。结果忽然良心发现,才没有干触犯法律的事。假设如果作者果真带走了一根象牙,后果会怎么样?毫无疑问,先暴富,后坐牢。有些人这样,总想要自己没有,而别人有的东西。于是,这些人就走向犯罪道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件实在是太多了。

这本书不仅有精彩的故事,还有不为人知的动物百科,真是丰富之极、十分好看啊!,希望能帮助您!

七年级读后感

《落花生》这篇文章,是我最喜欢读的。因为文章的每一段话,都或深或浅包含着一个道理。

文中这样写道:“花生的好处很多,有一样最可贵:它的果实埋在地里,不像桃子或石榴那样,把鲜红嫩绿的果实高高地挂在枝头上,使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花生矮矮地生长在地里,等到成熟了,也不能立刻分辨出来它有没有果实,必须挖起来才知道。”这句话表面是说花生不像桃子和石榴那样炫耀自己的果实,而实际上是指那些社会上有的人能说会道,但缺乏吃苦耐劳,实干的精神,做一点微不足道的工作,被人夸了两句就摆出一副我最牛的姿态,一点也未把其他人放在眼里,而有的人平时虽然一副低调处事的姿态,但是他把自己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工作学习上,作出一些成绩也不会摆出一副我最牛的姿态,而是仍然虚心工作,学习,这样的人以后才会有一番作为。这句话也告诉我们不要做了一些事就骄傲起来,要学那花生,还要记住葛洪说过的一句话“劳谦虚己,则附之者众;骄傲倨慢,则去之者多。”

“落花生虽然不好看,可是很华考范文有用,不是外表好看而没有实用的东西。”这句话说明了落花生虽然外貌不好看,是一个丑姑娘,但她却实用,不像水仙和玫瑰那样虽然长的好看却只能观赏和送人,没有什么实用的作用,这也又教会了我们一个道理:选人才不能看他的外表,而是要看他的真才能,但如今的社会上有些公司选人才似乎更看重的是外表而不是才能了,要知道在我国古代丑人做大事的也不算少数吧!就拿我们都知道的晏婴,晏子来说,他人长的'丑,但他不是受到了齐王的重用吗?出使楚国更是驳的楚王哑口无言,成为了历的一位政治家。所以俗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做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这句话不又告诉了我们一个做人处事的道理吗?叫我们要做社会的栋梁,不做社会的蛀虫,不要过于在乎自己的外貌而要注重自己的才华。

一篇《落花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但是我想我想的并非是你所的的启示,那么你也去读读吧,相信你会找到与我不一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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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读后感

我们都知道,不管毛毛虫有多丑陋,但最终都会变成蝴蝶。就如我们,不管你愿不愿意,都会长大,都会承受更多的风和雨。使用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还是用消极悲观的心态去面对,都由自己选择。

就像现在的我们,只是一只不起眼的毛毛虫,所有的努力,只为了破茧成蝶。虽然路上会很难,但只要坚持下来,回头看看,什么都是美好的。

然而,想要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是要付出代价的,就像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一样。不付出努力的`结果,永远都不是好结果。

在我们周围,名义上在学校学知识,可事实一问三不知的人真不少。相反的,还有一种人,他们或许不聪明,但他们努力的完成每一件事,虽然现在很不起眼,可是,总有让我们刮目相看的一天。

要想让自己变得更好,当然只靠自己是不行的,还需要靠那些对我们人生道路上有帮助的人,读后感《七年级暑假读后感精选:读《破茧成蝶》有感》。比如父母、老师、朋友……父母会教你怎样生活,老师会教你知识,社会会教你怎样做人。学与不学在于自己,“授之鱼不如授之以渔”。我们还要自己去面对风和雨,如果一次挫折就让你一蹶不振,那你永远得不到锻炼。就算成为一只蝴蝶,一遇到大风大浪,依然避不过灾难。

不只是人,毛毛虫也可以选择自己的命运。它可以每天呆在家里,吃喝玩乐,到最后成茧。或许在茧中死去,也或许出茧后承受不了大风大浪,安然的死去。它也可以努力的使自己成长得更好,即使是破茧成蝶后,也依然很努力的生活,它可以战胜暴风雨,完成它的梦想。也可以让我们知道,即使是娇弱的蝴蝶,只要努力,就会活得更好。

虽然一开始的毛毛虫是不起眼的,甚至是自卑的,但只要经过一番努力后,终于破茧成蝶。那时候,便是一只耀眼的蝴蝶,无与伦比,就算遇到再大的风浪,依然会坚信自己能成功。

就算迷途的惆怅,已让我迷失方向;

就算途中的创伤,已让我遍体鳞伤;

就算其中的艰难,已扯碎我的手臂;

我依然坚信,光明就在前方,成功近在咫尺。

七年级读后感

提到狼,我们最先想到的是什么?冷酷,自私,凶狠,残忍,在读沈石溪先王写的《狼王梦》之前,我也和你们一样,提到狼想到的便全是一些贬义词,但是现在,我有了全新的评价——狼,一种深沉的爱。

《狼王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岗的母狼,为了完成丈夫黑的遗愿——成为狼王,而努力培养自己的孩子。然而却失去了四只小狼,为了自己的狼,最终与老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震撼的是恢书要数,蓝魂儿被捕兽夹捉到时。紫岗没有办法将在困境中的孩子解救出来时,但是它也没有选择将孩子留给猎人和猎狗,而是做出了而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定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咙,动作干净利落如闪电如疾风。蓝魂儿至死都不明白怎么回事,死的毫无知觉因此也就毫无痛苦。甚至,她还将蓝魂儿的尸体咬成两断叼走。

从来表面上看,紫岗确实残忍,亲口要死自己的儿子,甚至让它死无全,在残忍冷酷的背后,却是深沉的母爱。将蓝魂儿留下,蓝魂儿也许会绮到猎狗放肆的侮辱,猎人也许会用更残忍的手段,让蓝魂儿用狼血和凄厉的狼啤束来庆贺他们的胜利。留下蓝魂的命来让她面对这些侮辱和痛苦,还不如让他毫无痛苦,毫无知觉的死去。这更维护了蓝魂儿做为一只狼的尊严。

母爱似水,但是,冰是水的另一种状态,紫岗用残忍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孩子,这不是冷血,是一种深沉的爱,母亲没有将我娇养,而是要我独自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这也是是一种伟大爱!

请允许我向你推荐这一本书,让我们一起来到尕玛尔草原,来到日曲卡山雪线,站在狼的角度,来看它们的传奇故事!

七年级读后感

“你相不相信,历史留下来的只词墨点都有一段属于它的故事,这故事或情意拳拳,或惺惺相惜。然而年华深远,时光漫漶,那些人或事因渺小被尘埃湮天,或被遗忘书写。就像是先人在千年前种下的一颗颗红豆,虽然没有人直到它后来是否萌芽与开花,但都真真实实的存在过,在我们不知道的年岁里......我相信。”

在拿到锦色这本书的时候,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位手拿浅花小扇,一袭红衣的女子。恍惚觉得回到了那个繁华盛唐。

从很小的时候,我们就读诗。李白,杜甫,白居易。那些流传百世的诗词。锦色的出现,让我再次回到那个古风荡漾的年代。从上古之音到清明之韵,每一阙词每一首诗都让我回味无穷。

在那里,我走过柔软又坚毅的蒹葭丛,嗅南国的荔枝香甜,看渡头杨柳艄公泊船小憩,站在宫墙里政局动荡的明朝末年,坐小竹屋与人对弈十三局......我总觉得自己生错了时代,我更喜欢经书墨香,茶话古韵。得闲处静听鸟儿杂谈,一盏茶的功夫,一朵落花就翩跹着坠在阶前了。

再来,就是枫叶下书卷在旁,鹅黄浅袖的女子了。我能想到,在那个落叶翻飞的季节里,虽说翻着墨香,心却在眺望远方。红叶落下,染了一池秋水,仍不惊不扰。那池水一定能流过长安城外的泾河,那里住着最后一条文鳐鱼。

长安城泾河外,我又走过诗词最绵长的一笔十年,红尘匹马,离合老矣。

在那里,我遇见过最契阔的十年,是在苏子的词里:十年生死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十年隔断的不是天涯,是生死,是咫尺之间阴阳两错,是点点滴滴的凄凉。十年终究是漫长的,在所有人的身上都留下了白驹踏过的痕迹,星星白发,生于鬓垂。

容若说“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这十年踪迹,便是十年心迹。当这十年踪迹沾染了铁血时,那一段惆怅的痕迹才真的刺目,那是剑的划痕,是枪的刺穿。彼时满目山河空念远,十年的光阴尽是战马的嘶啸、枪戟的交鸣。

十年的风月,带着烟尘、梅花、灯火、白雪,从那些织鸟相催的梦里拥了出来。

再后来啊,只见一名气质清清淡淡,拎着精致的小包,留着松软的卷发,裹着一袭浅绿旗袍的女子,行走在弄堂里面。

饶是无情也动人。

第一次走进旧上海的我,还有些仿徨。弄堂、黄包车、留声机、旗袍、有轨电车、月份牌、黑白电影......这些独具老上海的生活印记,像是泛黄书卷被翻开的一页,留待在暮黄的灯光下去细细摩挲和品读,回忆那些旧生活的日子里,十里洋场的无限风情......却又在那一瞬间追溯回上古山海。

梦里山河遍踏,诗酒年华。

醒时落笔天涯,锦色入画。

我第一次读完这本《傲慢与偏见》是在小学,当时的我觉得这本书晦涩难懂,到头来也只是佩服达西被拒绝后,能够改变态度进行第二次告白的勇气。时隔几年,再次捧起这本书,竟让我耳目一新,着实有种“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的意境。书中无论是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还是丰富鲜明的人物性格,都让我觉得意犹未尽。

故事描绘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在那个讲求门当户对的英国乡村,“傲慢”和“偏见”成为了使伊丽莎白和达西爱情的绊脚石,但即使是处在21世纪的我们,就能保证不被这样的第一印象先入为主了么?我们往往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过早的给他人放上一个标签,而造成了许多彼此之间的误会。但这个“第一印象”并非不可改变。

明与愚蠢的区别,女主人公便是理智,活泼的象征,作者常常借用伊丽莎白的口表达自己的见解和看法。书中的伊丽莎白是灰姑娘,她最终获得了真爱和幸福,但细细想来,她也没有能逃脱奥斯丁设定的带有金钱性质婚姻的怪圈,这就不得不说书中的另一个人物——韦翰。

比起在爱情中达西的真诚,韦翰却是一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俊美,把自己伪装成一个“绅士”,一心想通过婚姻发家致富,以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了一笔客观收益。而一向理智,聪明的伊丽莎白,即使面对韦翰漏洞百出的辩解,却也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即使这样我也并不认为伊丽莎白是一个“愚蠢”的人。毕竟因为思想上对达西“傲慢”的先入为主,使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而韦翰不同于达西的翩翩君子的风度,让伊丽莎白着迷。但韦翰却为了金钱而出卖了自己的灵魂,灵魂即已被出卖,那韦翰又怎么获得幸福呢?而伊丽莎白也通过自己的反思和达西的解释,放下了对达西的“偏见”,完成了灰姑娘和王子爱情生活的美满结局。“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难测,我们在看待一件事或物时,不应该只凭自己的主观臆断,也不应该以貌取人。要用真心去对待他人,才能赢得真心,那么“傲慢”“偏见”就不会成为彼此之间的隔阂。

这本书表面看起来奥斯丁用诙谐,活泼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英国乡村灰姑娘的故事,可随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会发现奥斯丁幽默的语言下包含了多少人情世故。小学的我,初中的我在这本书中读到了完全不一样的真理,不知大学的我,有了婚姻的我又能读出怎样的收获。好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

雪白的衬衣发出肥皂泡的香气,你是否想起,妈妈的那双被水洗的发白的手?

在《菱子的选择》里,当菱子和旅伴被中途赶下车,遇到歹徒时,第一时间出现的,是一直跟在她身后几步远的妈妈,平时菱子最讨厌的人也是妈妈吧,妈妈让她选则了自己不喜欢的高中,让她读自己不喜欢的文章,妈妈组织茶话会在会上大肆表扬菱子,妈妈总是对别人说菱子的体重,总是拿菱子小时和现在比……但是,在最危险的时候,在背后一直呵护她的人是妈妈。

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妈妈,以及平常和妈妈相处的我自己。

平时,我也常常抱怨妈妈,每天早上,她总要六点就用河东狮子吼喊破我的美梦,逼我起来背单词,我讨厌她;每天,她总要做一大桌菜,还时常煮一大锅骨头汤,让我喝来喝去,唯恐我吃不胖;每天,她都会在我仅有的玩电脑时光里把我赶去练琴,还总要添油加醋的来一句:你看看人家某某某,弹琴从来不用爸妈说。等等。

往往在那些瞬间,我总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在心里默默抱怨,可是仔细想想,这些看似讨厌的事背后,其实都是一些温暖的小细节。

清早难道只有我们想要睡到自然醒吗,妈妈何尝不是,但她和我们起得一样早,在我们六点睡眼惺忪的从被窝里爬出来时,也许她已经起床做好了早餐,我们的工作只是背背单词,写写作业,然后吃点喝点,背起书包去上学,有时还因为睡不醒发点小脾气;而妈妈检查完我们的作业,她还要像陀螺一样飞快的转着——去做家务,去上班,她的工作比我们多得多,但她没有怨言。

她每天为什么要做那么多菜,还有难喝的大骨汤,细想想,还不是为了我们!那个妈妈不想保持身材,饮食清淡,可是考虑到小树一样飞速长个的我们,她又一头扎进厨房,剁菜切肉,忙得满头大汗,再追着挑剔的我们,一遍遍用我们认为的唠叨,说:多吃点这个,别挑食,长个要紧。可我们总是不理解她的苦心,只会埋怨,妈总是逼我吃饭。以后,在妈妈上菜时香喷喷的吃一满碗,然后洗干净碗,给妈妈一个笑容吧,说一声:老妈今天做的饭真好吃。

再说练琴,换位思考,我们会发现,也许弹钢琴是妈妈儿时的梦想,贫苦的时代她没有条件,所以现在,她将梦想寄托在我们身上,希望有一天,她曾经梦想的坐在琴边让指尖像精灵一样跳跃,能在我们身上变成现实。因此她会一次一次的提醒我们,努力点吧,别虚度光阴。而我们有几次真正理解她,电脑像磁铁般吸引着我们的好奇心,练琴时心里恐怕都是些花边星闻,球星电影吧,草草应付过学琴的时间,我们是不是太不近人情,太不理解母亲的心?当我们再次坐在琴边,静下心来,扎扎实实的练习每一首曲子,让没有学过音乐的妈妈,能听一曲动人的乐章,让她的梦想在我们身上实现。

七年级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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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几十年前,嗄羧也是一头叱诧风云的战象,驮着抗日健儿,冒着枪林弹雨,冲向日寇,日本侵略者吓得鬼哭狼嚎,丢盔弃甲。但英勇的战象也纷纷中弹跌倒在江中……嗄羧是幸运的,它活了下来,在它年老之际死神向它招手之时,它没有选择自己家族的象冢,而选择了曾经与自己共患难的战象伙伴的埋葬地,与它们永久的守护着这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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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会有人下去帮忙的,我不用担心。也有几个想下的,但看大家都不动,自己也不下了。于是这辆车就一直在那里停着,谁也不愿意下去推一下车,一直过了4个小时,终于有人沉不住气了,第一个下车推了起来,没过一会儿,其他人也陆续下了车一起把车推到了加油站。其实,如果大家一开始就推车,大家可能早已到达了目的地,所以,大家都要永远保持着一种无私奉献、关心他人的心态,我们这个世界就会更加温馨,更加美好!七年级读后感500字(二)。

寒假通过老师的推荐,我看了《孝经·二十四孝》这一本书,并从中学到了许多道理。孝,自古以来是我们华夏民族的优良传统,它一代又一代得传承着,迄今为止,依旧被人们所重视。孝,是一切道德的根本,一个都没有孝心的人,是没有道德的。孝,是一切品质中最为基本的一个,但是却又是最为重要,很多人也并没有做好的。孝,是一个人一生的作业,无论你是万人之上的富豪,还是流浪街头的乞丐,你都要孝敬父母,感谢父母。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从出生到长大成人,都是父母辛辛苦苦将我们养育长大、教育我们,所以,孝敬父母是我们天经地义的。一个孝顺的皇帝,对百姓也能施仁政;一个不孝顺的皇帝,再兴旺的国家也会灭亡。一个人是否能够成功,最基本的就是从是否孝敬父母看出。

现在的年轻人变得越来越“繁忙”,经常早出晚归、游荡他乡,哪怕好不容易有时间陪父母,也总是厌烦地辞掉,宁愿去陪朋友一起发呆,也不宁愿回家看看愈发憔悴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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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一档十分火热的综艺节目《旋风孝子》几位明星和他们的父亲或者母亲共度六天五夜,用自己的行动弥补失去的孝行,其中所有的家长都表示:自己的孩子太忙,并没有时间。这也引发了各大网络的关注:孝,是否被我们说得太过于轰轰烈烈,而忘记了自己的本质?父母并不在乎你的官衔职位,而是想要让你多陪陪她,就像你小时候他们陪你一样。尽孝并不是一两天就可以了,而是要每天都坚持,为父母做好每件点滴小事,让他们感受你那颗最诚挚的心就足以。

从现在开始尽孝吧!我想我们都不希望有后悔的那一天。七年级读后感500字(三)。

《史记》这本书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不敢说我真正的读过它,我只能说我浏览过这本书。

《史记》原名《太史公书》,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有130篇,记载了皇帝到汉武帝时期三千多年的历史,有着极高的实用价值。《史记》以客观的角度来记事,“不虚美,不隐恶。”是司马迁能写好这本书的关键。他敢于用笔写出汉武帝的迷信鬼神等缺点,是作为一位史官最可贵的精神。

司马迁受尽折磨,用了二十七年在狱中写出了《史记》。作为一个普通人,他承受了他人不能承受的痛苦;作为一个史官,他放下自己的情绪,他是一个正直的记录者;作为一个作家,他写出经久不衰的绝美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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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荆轲和聂政,有着刺客的精神;《魏公子列传》中侯赢和朱亥,表露出市井人才的才智侠义;《陈涉世家》里陈胜和吴广,尽显起义英雄的豪情壮志,书中的帝王将相,市井之民写得活灵活现,看完之后回想一番,就像是电影一般的展现出来。

书中我最爱看《陈涉世家》,陈涉只是个种地的农民,但他不同于其它的壮丁,他的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唤醒了无数的英雄豪杰,他那种敢于打破陈规,不怕列强的精神让我佩服。书中司马迁也给予陈涉高度的赞扬,这是在史记中少见的片段。最后成为了皇帝的汉高祖刘邦也安置了三十户人家看守陈涉的坟墓,定时杀牲祭祀他。可见,无论在是谁的眼中,陈涉都是一个伟大的英雄。

《史记》是一本充满文学色彩的史书,它积聚着坐在一生的心血,也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希望能帮助您!